新華網沈陽10月9日電 (記者范春生)“不得設置限制性規定,不得以性別、年齡、體貌等為由拒招求職者,不得以傳染病病原攜帶者為由拒絕錄用……”遼寧省日前審議通過了《遼寧省就業促進條例》,首次以地方立法的形式禁止用人單位私設就業“門檻”,規避就業歧視。
近年來,在就業市場中常出現性別歧視、戶籍歧視、年齡歧視等現象,部分招聘單位在并無特殊要求的工作崗位上也私設“門檻”,令求職者深感困惑。就業有“門檻”、上崗有歧視等亂象,暴露了立法的不足和缺憾。比如雖然在勞動法、就業促進法、婦女權益保障法等一系列法律中明確了男女平等就業原則,但關于禁止就業歧視的立法,抽象而缺乏可操作性。另外,法律并沒有對就業歧視作出界定,很難實現對勞動者的保護。
《遼寧省就業促進條例》則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招用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在國家統一規定實行職業資格和就業準入制度外,設置限制性規定;以性別、年齡、體貌、戶籍、民族、種族、宗教信仰、婚姻狀況等為由,拒絕招用能夠滿足工作需要并且具有同等工作能力的求職者;限制特定求職者競聘;發布招聘信息、廣告或者簽訂勞動合同,含有限制女職工結婚、生育等內容;除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衛生部門規定的情形外,以傳染病病原攜帶者為由拒絕錄用;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與此同時,這部地方性法規還對建立失業預警制度給予說法。依據其規定,“縣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失業預警制度,制定失業預警指標體系和防范規模失業工作預案,適時發布失業預警信息,對可能出現較大規模的失業,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并促進其再就業。”
據悉,《遼寧省就業促進條例》確定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