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首部《旅游法》將于今年10月起實施,恰逢“十一”黃金周出游旺季,各家旅行社近期都在為國慶“上什么菜”而煩惱,游客也一邊捂錢袋一邊觀望旅游市場的變化。記者了解到,新規實施后,無論是境內還是境外出游線路,漲價都成必然趨勢,因擔憂游客被“高價”嚇退,有旅行社甚至打出了“不滿意免費重新游”的承諾。
國慶旅游遭遇“雙漲”
市民張阿姨今年剛剛退休,本來想趁著“十一”放假和家人一起去香港游玩,日前來到旅行社咨詢時發現,9月出發香港5日游產品和10月出發的差價竟然達到3000元左右。 “我問旅行社為什么漲這么多,才知道10月份旅游法要實施了,行程中不能帶團去購物。不過,我想還是趁著沒漲之前9月份去算了。 ”抱著張阿姨這樣的心態的是近期來旅行社咨詢的市民游客普遍想法,這讓原本應屬淡季的出游市場意外地在“十一”迎來了小高峰,不少旅行社近期前來預訂9月出游的訂單量都明顯上升,業務員忙得來不及調配機位和酒店。
據業內人士透露,《旅游法》實施后,隨著“零負團費”的終結,各類購物點加點、強迫購物等的明令禁止,旅行社經營成本明顯加大,價格上漲成為不可避免的趨勢。“十一”是旅游高峰,長短線產品價格原本就有不同程度的上漲,又正逢《旅游法》出臺,形成“雙漲”趨勢,使部分游客望而卻步,反而促成了9月淡季的小高峰。
考慮到漲價的敏感性,目前多數旅行社尚處在觀望階段,黃金周產品的價格還未最終確定,但從旅行社內部的討論來看,境內和出境游線路平均1-3成的漲幅是肯定的,個別線路如泰國、我國香港和臺灣地區的漲幅甚至翻倍。 “過去三千五百元左右的泰國6天5晚的團,調價后要賣到1萬多元;歐美長線游則普遍漲了5000元左右。 ”國旅上海相關負責人說。
廉價購物團十月起或消失
對于國慶出游,不少游客也持保留態度,旅行社已預計今年黃金周出游趨勢不容樂觀。“對于很多中國游客來說,價格仍是衡量出游的最主要標準。有些客人最近在問,‘十一’之后是不是就沒有那種便宜的購物團可以參加了,答案是肯定的,因為之后推出的都是純玩團了。”滬上一家大型旅游網站的負責人說。
為了配合《旅游法》,滬上旅行社基本都調整了10月后旅游產品的行程,基本就是將自費行程算入正常行程中,取消購物店環節。“舉例來說,比如我們銷售的一個武夷山的純玩4星團,去年國慶的價格是1599元,今年國慶的報價是1899元。在利潤比例不變的情況下,漲價的部分包括一個景點梅古民居,以往是自費的項目現在直接打入了行程;168元的印象系列演出門票也直接算在行程內。”上海大通旅游負責人表示,雖然產品價格將全面上漲,但這屬于正常漲價,跟團產品都將分階段轉變為純玩團,游客的游玩行程和費用支出將更透明化,游客權益得到最大保障。
業內人士表示,在《旅游法》實施后,旅游產品價格回歸理性,以后旅行社之間拼搶客源不再依靠 “價格戰”,而是各家企業都在同一個起跑線上比拼服務。“其實要做到遵守《旅游法》的各項規定,關鍵是要在旅游服務的各個環節都做到標準化,讓客人有規則可參考,做到明明白白消費。 ”上海國旅國內部經理張建權說,從去年開始旅行社已嘗試在海南、云南等旅游投訴重災區嘗試推行標準化線路,在出行前把行程中每天住哪家酒店、每餐吃什么菜單、參觀什么景點的詳細信息和費用一一羅列給客人,并承諾只要客人不滿意,可以免費重玩。 “事實上是這一產品試點以來,已有500多人參團體驗,而且沒有一例投訴,也沒有客人要求重游。 ”張建權說。
游客對不文明行為自行買單
包括此前的埃及“到此一游”事件在內,國人的不文明出游行為已多次被詬病。一名旅游業者說,平日里遭遇極品游客的概率不小。“比如行程中原本約定的4星酒店,游客到達后說還不及國內4星標準,要求免費換5星。換了5星還是不滿意,要求旅行社贈送一個自費游玩項目。之后又以小孩在酒店摔跤為由大鬧酒店大堂要求賠償。這是國內游客最讓人頭痛的‘維權方式’,酒店經理最后氣得打電話給旅行社討說法。 ”
滬上多家旅行社負責人表示,過去遇到這類極人最后往往得賠錢了事,而現在根據《旅游法》的規定,旅行社只會承擔應盡的提醒和告知義務,如果因客人的原因造成經濟損失,客人需自己承擔責任。 “之前國家旅游局曾表示,游客在境外造成不良影響的將追責旅行社和領隊,但作為旅行社很難操作,領隊也不可能每時每刻注意到每位游客的言行。因此我們曾考慮過讓游客簽訂出游保證書,或者收取保證金的做法,制約游客的言行。但實際推廣起來有難度,畢竟旅行社不是執法單位。 ”業內人士說。
無操作細則或市場混亂
國家旅游局日前明確表示,即將實施的我國首部《旅游法》不會出臺實施細則,這樣一直持觀望狀態的旅行社十分擔憂,害怕法律實施后會造成一片混亂的局面。“每家旅行社對法律條款的理解不同,那么做法也不同,容易出現價格亂象。 ”業內人士表示。而對于游客來說,也擔心旅行社價格上漲后質量也仍然“濫竽充數”,購物景點“換湯不換藥”地出現。
此外,《旅游法》實施以10月為分界線,但部分9月報名簽合同卻在10月出行的游客會遭遇“延遲”,究竟行程標準是否要參考新頒布的法律,也讓業界覺得尷尬。 “我們想到的方法是,通知客人補交差價,如果不能接受的就轉低價一點的線路,或者直接****,省得造成許多糾紛。”有業者表示。
而更多的業者擔憂的是《旅游法》頒布,價格水漲船高后,消費者不買賬。有業者透露,為了讓消費者有適應期,現在旅行社和供應商已達成默契,部分線路就算以不賺錢的價格銷售也要先聚焦人氣。
記者從市旅游局方面獲悉,《旅游法》執行之后可能會遇到一些實際操作、行政執法監管上的問題,可能會以部門補充規章的方式進行彌補,行政執法部門也將配合進行管理。而在《旅游法》于10月實施之前,國家旅游局就有望先行出臺關于出境游合同約定方面的規定,屆時將解決部分較突出的出游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