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杭州9月24日電 (見習記者 謝盼盼)9月24日,浙江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在浙江杭州召開,浙江省審計廳廳長陳榮高指出,2012年浙江省審計后查出違規金額39.44億元,損失浪費金額5.05億元,管理不規范金額1655.24億元,審計處罰292.95億元。
2012年,浙江省共審計了3779個單位,審計處理處罰292.95億元,其中應上繳財政金額30.51億元,應減少財政撥款或補貼10.48億元,應歸還原渠道資金31.74億元。
根據審計結果表明,2012年,面對世界經濟復蘇放緩和國內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的趨勢,該省財政運行和預算執行情況良好,財稅職能作用進一步發揮。
陳榮高對該省去年的審計結果作總結,他認為,浙江在省本級預算執行審計和該省其他財政收支審計上存在不少問題,兩者皆出現了財政管理不規范的問題。
具體而言,陳榮高表示,浙江省本級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支出不均衡;浙江23個市縣未將國有資源有償使用收益、土地出讓金等財政資金51.81億元納入預算管理;14個縣市2011年末的財政結余資金138.98億元,截至2012年,仍有132.59億元結余……
據了解,2012年,浙江省重視審計整改工作,并為此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審計整改工作的意見》,并專配整改督查處室和人員。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截至今年6月底,浙江尚有問題42項未完全整改到位,涉及尚未整改金額19.63億元,2012年浙江省審計廳出具的34份移送處理書中,尚有16份未落實。
陳榮高稱,審計廳對少數一時難以整改和落實到位的事項已制定了整改計劃,著手在制度上加以規范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