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爾多斯市高新技術產業園區(以下簡稱"鄂爾多斯高新區")是鄂爾多斯市委、政府為了促進資源優勢向經濟優勢轉變,加快推進產業結構轉型升級,努力建設資源富集地區創新發展示范區,于2011年5月籌建,同年10月獲批為自治區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科技型園區。鄂爾多斯高新區以高端人才創新創業集聚區、特色人才管理改革試驗區、戰略性新型產業發展先導區,資源富集地區產業轉型示范區為發展定位,重點培育發展新能源、節能環保、潔凈煤技術和云計算、智能裝備、新材料、生物醫藥、現代服務業組合而成的"3+5"產業。園區按照"一區四園"模式建設,科教孵化園、云計算產業園、低碳創新園和產業拓展園已初具規模,具備項目入駐各項條件。成立至今,先后獲批為內蒙古自治區人才改革試驗園區、國家清潔能源國際創新園、內蒙古自治區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園區。為了更好滿足園區發展建設需要,現就鄂爾多斯高新區引進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對象
符合我園區"3+5"產業發展導向,具有國際國內領先學術技術水平,或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產業化發展潛力的科研成果或項目,在我園區經濟社會發展重點產業、重點學科等領域能夠突破關鍵技術、發展高新產業、帶動新興學科的學科帶頭人、科技領軍人才和高層次創業人才及其團隊。重點引進符合園區產業規劃領域,以及有望突破核心技術、提升我園區整體產業水平、引領產業發展,產生明顯經濟和社會效益的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和團隊。
引進人才的類型分為創業和創新兩類。創業型人才是指在我園區創辦科技型企業的海內外高層次人才及其團隊;創新型人才是指在我園區科研機構或企事業單位從事科學研究、技術創新的專業技術或經營管理人才。
二、引進條件
引進人才年齡不超過60周歲(院士除外),身體健康,擁有國內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副高級以上技術職稱或博士學位;擁有獨立自主知識產權,且技術成果達到國際先進水平、能夠填補國內空白,或國內領先、能夠引領相關產業發展,具有市場潛力并能進行產業化生產;每年在鄂爾多斯高新區工作不少于6個月,并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央組織部"千人計劃"入選者、"國家特支計劃"入選者、中國科學院"百人計劃"入選者、教育部"長江學者計劃"入選者、"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資助對象、"創新研究群體科學基金"資助對象和"國家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
(二)曾在世界500強企業擔任中層以上技術研發或管理職務,或在中國500強企業總部擔任高層技術研發或管理職務的人才(高層技術研發或管理職務指總裁、副總裁、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技術總監、技術副總監、重要項目負責人等)。
(三)在國際、國內某一學科、技術領域內,主持或作為主要成員參加過國家級重大科研課題或工程項目。
(四)具有海內外自主創業經驗,熟悉相關產業領域,能帶技術、帶項目、帶資金到鄂爾多斯市高新區創業。
三、引進程序
(一)申報受理。自公告發布之日起,符合引進條件的個人和團隊可通過電子郵件或傳真向鄂爾多斯市高新區提交報名材料并通過電話確認報名。
1.創業人才和團隊需提交以下申報材料:
(1)《鄂爾多斯市高新區創業人才申報書》(見附件1)。
(2)《鄂爾多斯市高新區創業創新申報人選情況簡表》(見附件3)。
(3)附件證明材料。包括:(1)海外學習證明,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2)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3)主要成果(代表性論著、專利證書、產品證書);(4)海內外相關機構任職以及相關業績證明材料;(5)已創辦的企業還需提供企業證明材料(營業執照、目前實際到位資金情況、股權構成材料等)、公司章程、上年度企業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等);(6)商業計劃書等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2.創新人才和團隊需提交以下申報材料:
(1)《鄂爾多斯市高新區創新人才申報書》(見附件2)。
(2)《鄂爾多斯市高新區創業創新申報人選情況簡表》(見附件3)。
(3)附件證明材料。包括:(1)海內外學習證明,學歷、學位原件和復印件;(2)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3)主要成果(代表性論著、專利證書、產品證書);(4)海內外相關機構任職以及相關業績證明材料;(5)已落實工作單位或有意向單位的需提供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6)領導和參與過的主要科技研究項目證明材料。
(二)資格審查。由經濟發展局、啟迪創業服務中心會同相關部門組成審核小組,對申報人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初審。主要針對申請個人和團隊的申報書、身份、學歷、工作經歷、資質證明(證書)等,進行材料審核、資格審查、技術審查和初步遴選,并確認是作為創業團隊還是創新團隊參加評審。對已在其他地方享受類似政策又在園區重復申報的申報人或同個項目多處申報的申報人,要嚴格審查,一經發現取消其參評資格并列入"黑名單"。
(三)專家評審。園區委托第三方邀請相關行業的權威專家、企業家、科技風險投資管理專家和政府經濟部門負責人等組成評審專家組,就申報人才和團隊帶頭人及其團隊架構、學術及研究水平、創新能力、項目可行性、市場前景與潛力等方面,采取申報人才和團隊陳述、專家提問、口頭答辯、專家打分等形式進行綜合評審,提出入選項目分類推薦意見。創業人才項目分A、B、C三類推薦,A類為重點推薦,B類為優先推薦,C類為一般推薦;創新人才項目分A、B兩類推薦,A類為特別推薦,B類為一般推薦。
(四)項目審定。專家評審推薦意見提交我園區會議審定并公示,公示時間一般為3-5天。
(五)簽訂協議。依據審定和公示結果,確定最終分類資助名單,通知入選的個人和團隊與我園區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和責任。
四、扶持政策
見附件4
五、
電子郵箱:ordosgxqzcyz[ta]126.com
傳真: 0477-2299065 電話:0477-2299021/069
地址: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高新技術產業園區
六、附件
附件1:鄂爾多斯高新區高層次人才申報書.doc
附件2:鄂爾多斯市高新區高層次人才申報書.doc
附件3:鄂爾多斯市高新區創業創新申報人選情況簡表.xls
附件4:鄂爾多斯市人才改革試驗區高層次人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