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彥淖爾市建立農村牧區人居環境整治長效機制實施意見
為全面貫徹落實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建立農村人居環境治理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內政發〔2017〕92號)和市委、政府關于建立農村牧區人居環境治理長效機制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圍繞巴彥淖爾塞上江南、綠色崛起的奮斗目標,進一步改善全市農村牧區人居環境,建立農村人居環境治理的長效機制,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深入學習領會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總體要求,認真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十屆五次全會暨全區經濟工作會議、自治區黨委農村牧區工作會議、市委四屆四次全會暨全市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和市委農村牧區工作會議精神,加快推進鄉村振興戰略,以保障農牧民基本生活條件為底線,以村莊人居環境整治為重點,以建設生態宜居村莊為導向,著力解決我市農村牧區突出的環境問題,加大農村牧區人居環境整治工作力度,全面改善農村牧區生產生活條件,形成政府推動、群眾主體、多元投入、長效管護、社會參與、部門協作的農村人居環境治理新格局。
(二)主要工作目標。按照國家和自治區對農村人居環境治理工作的總體要求,重點開展垃圾和污水治理、改水改廁,加強村莊綠化、村莊道路等公用設施管護,全面推進全市農村人居環境綜合治理。力爭到2020年,全市90%以上的行政村和較大的自然村垃圾問題得到有效治理;全市重點鎮污水處理率達到70%、建制鎮污水處理率達到50%;村莊生活污水要統籌規劃,有序實施,分類選擇集中或分散處理,到2020年處理率達到70%。畜禽糞便、農作物秸稈、農膜基本實現資源化利用,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80%以上,農膜回收率達到80%以上,農村工業危險廢物集中處置率達到100%;行政村綠色村莊創建工作完成80%以上;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達到85%以上;農村牧區自來水普及率達到90%以上,實現農村供水水質檢測全覆蓋。
(三)實施步驟
1.制定工作方案。各旗縣區人民政府要根據《實施意見》,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地區建立農村人居環境治理長效機制的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和實施步驟,并于
2.重點推進階段(2018年6月至12月)。重點整治獲得國家或自治區級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特色景觀旅游名鎮名村、特色小鎮、重點鎮、美麗宜居小鎮村莊、傳統村落、新農村示范點、公路鐵路沿線的村、水源地以及生態保護區域的村。各地區要充分考慮農民居住分布情況、區域地形地貌、清理轉運距離,因地制宜,科學規劃,合理安排,重點開展垃圾和污水治理、改水改廁,加強村莊綠化、村莊道路等公用設施管護,推進農村人居環境綜合治理,探索建立農村牧區人居環境治理長效機制。
3.全面鋪開階段(2019年1月至2020年10月)。各地要力爭完成《實施意見》確定的主要工作目標,到2020年,各地基本形成管理隊伍穩定、資金保障持久、設施設備齊全、治理技術成熟、監管制度完善的農村人居環境治理長效機制,農村人居環境明顯改善,農村的文明程度顯著提高。
二、工作重點
(一)科學編制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規劃。根據各地區人口變化等情況,科學論證,編制和完善鄉鎮村莊體系規劃和建設規劃,明確重點鎮和一般鎮、中心村和一般村的布局;合理確定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的項目與建設標準,明確不同區位、不同類型村莊改善人居環境的重點項目和建設時序。依據相關規劃,加快編制建設任務較多以及需要加強保護的村莊規劃。編制規劃要根據不同村莊人居環境現狀,圍繞總體目標,兼顧中長期發展需要,分類確定整治重點,分步實施。基本生活條件尚未完善的村莊要以水電路氣房等基礎設施建設為重點,基本生活條件比較完善的村莊要以環境整治為重點,全面提升人居環境質量。(責任主體:各旗縣區人民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農牧業局、規劃局督促落實)
(二)大力開展村莊生活環境綜合整治。1.建立城鄉一體化的工作體系。各地區推進環衛管理工作向農村延伸覆蓋,建立由旗縣區環衛主管部門統一管理負責的城鄉一體化工作體系。各鄉鎮要合理配備工作人員,負責轄區內垃圾治理的管理、督查、服務等工作;各村要按照服務人口、清掃面積,合理配備保潔人員數量;各鄉鎮人民政府、村民委員會可以采取購買公益性崗位的方式,優先從低收入農戶和困難群眾中聘用責任心強、有勞動能力的人員,組建穩定的保潔隊伍。要結合實際制定嚴格可行的垃圾治理管理制度,實行網格化管理,按保潔責任區域和保潔質量要求實施嚴格監管,確保達到垃圾“日產日清”的作業要求,同時對污損的設施及時進行清潔、修繕。按照“政府引導、市場主導,創新機制、完善制度,示范先行、整體推進,積極穩妥、注重實效”的原則,創新投資運營機制和模式,營造良好政策環境,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委托第三方運營、組建專業化物業管理公司、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等多種方式,推進農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市場領域改革。(責任主體:各旗縣區人民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農牧業局、住建委、民政局、財政局配合落實)
2.實行村民自治管理。村委會是村民自治主體,對全村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處理負總責。將村公共區域和各戶門前“三包”區域進行詳細劃分(三包是指門前環境包整潔,無亂搭建、亂張貼、亂涂亂畫、亂吊掛、亂堆放等;門前衛生包整潔,無裸露垃圾、污水、糞便,無污跡,無渣土,無蚊蠅孳生地;門前區域內的設施、設備和綠地包整潔等),明確保潔員在垃圾收集、村莊保潔、資源回收、宣傳監督等方面的職責。通過修訂完善村規民約、與農戶簽訂門前“三包”責任書等方式,明確村民的保潔義務。村委會負責監管和組織開展村莊環境衛生保潔工作,并定期開展衛生評比,調動農民參與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責任主體:各旗縣區人民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農牧業局、住建委、民政局、衛計委配合落實)
3.開展村莊垃圾治理。(1)嚴格垃圾分類,推行源頭減量處理。農戶生活垃圾分為四類:第一類是可填埋(建筑)垃圾,主要是建筑施工中產生的廢土、廢磚、廢石、廢陶瓷、水泥塊、煤渣和泥沙等;第二類是可利用(有機)垃圾,如瓜皮果殼、殘枝敗葉、禾桿雜草以及菜葉(根)、剩菜剩飯、人畜糞便、動物尸體等垃圾;第三類是可回收利用垃圾,主要指可回收利用的塑膠、玻璃、紙質、金屬等類別的無機垃圾;第四類是必須封存或者進行專業化處理的垃圾,如廢舊電子產品、廢電池、廢農藥瓶(農藥包裝物)、廢油漆、廢日光燈管、廢舊化學品和過期藥品等。具體采取源頭減量處理方式。村民按照生活垃圾分類標準對生活垃圾進行初步分類,以“戶分類、戶收集、戶處理”的方法處理第一類、第二類垃圾,將有機垃圾進行生物堆肥、生態循環處理或利用沼氣設施處理,將建筑垃圾進行鋪路填坑或就近填埋處理。同時,將第三類可回收垃圾收集變賣,建立起覆蓋各鎮、村的資源回收體系。將第四類不可回收垃圾送至村分類垃圾箱或集中垃圾房,由各鎮統一轉運到危險廢物處理場進行集中處理,實現垃圾源頭減量。對第四類必須封存或者進行專業化處理的垃圾,應在當地環保部門的指導下進行妥善處理。(責任主體:各旗縣區人民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農牧業局、住建委、環保局、經信委、衛計委配合落實)
(2)合理布局,加快城鄉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建設垃圾集中處理場。各旗縣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合理安排規劃建設2—5座生活垃圾集中處理設施及垃圾中轉站。規劃購置封閉垃圾桶。全市649個行政村在現有垃圾桶的基礎上增設更新分類垃圾桶。各地充分考慮本地區的地域差別、運輸距離、垃圾類型等因素,逐步形成覆蓋全市村鎮?“村收集、鎮轉運、縣處理”和“就近就地處理”的多種垃圾處理模式。逐步淘汰露天垃圾池、簡易垃圾箱、不符合衛生、環保標準的簡易填埋場、垃圾焚燒爐,有計劃引入技術標準高、符合環保要求的填埋、焚燒設施。(責任主體:各旗縣區人民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發改委、住建委、財政局、環保局、農牧業局、規劃局、經信委配合落實)
(3)“四級”聯動,開展積存垃圾集中整治。每年4月份是“全國愛國衛生運動月”,各旗縣區以鄉鎮為單位,在所有鎮、行政村、自然村,開展全方位的愛國衛生運動。各地區要統一部署,廣泛宣傳動員,全面排查、摸清積存垃圾存量、分布和污染情況,集中力量徹底清理存量垃圾,清除衛生死角。實行縣、鎮、村、戶“四級聯動”,開展以清垃圾、清雜物、清殘垣斷壁、清庭院、清村屯周邊、清坑塘溝渠、清農田耕地“七清”為重點的積存垃圾集中整治大行動,每年在6月底前完成。積存垃圾清理任務,清理后的區域,及時進行硬化、綠化,鞏固治理成果。同時,嚴禁城鎮向農村轉移堆棄垃圾,防止在村周邊及村內公共區域形成新的垃圾污染。(責任主體:各旗縣區人民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住建委、農牧業局、環保局、衛計委、文明辦、婦聯配合落實)
(4)深入開展城鄉環境衛生整潔行動。加強村莊公共空間整治,清理亂堆亂放,拆除私搭亂建,疏浚坑塘河道,清除路障,改造危舊房屋,拆除村莊內廢棄的殘墻斷壁;開展農房及院落風貌整治,庭院內柴草、秸稈、雜物堆放整齊;開展村鎮綠化亮化美化工程,村鎮道路兩側樹木整齊美觀,因地制宜建設公共綠地,積極開展綠色村莊創建工作,積極推進村鎮公共照明設施建設,有條件的村鎮主要街道兩側建筑物色調盡量協調,每棟建筑物門店牌匾高低基本一致,基本無亂帖亂畫現象;統籌利用空閑和低效利用土地、現有房屋及設施等,改造建設村莊公共活動場所;加快農村土地利用規劃編制,積極穩妥地推進農村土地整治,節約集約使用土地;大力開展生態清潔型小流域建設,整鄉整村推進農村河道綜合治理。(責任主體:各旗縣區人民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住建委、規劃局、環保局、國土資源局、發改委、水務局配合落實)
4.開展農村污水治理工作。農村污水治理原則上優先安排獲得國家和自治區榮譽的村鎮、建制鎮所在村莊、水源地周邊村莊、經濟條件相對較好的村莊,靠近主城區的村莊、近三年內準備申報創建國家和自治區榮譽稱號的村鎮。倡導污水治理和農戶改廁改廚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在處理模式上,離城鎮較遠且人口較為集中的村莊,可建設村級污水集中處理設施,人口較少且居住分散村莊可采取一戶一處理或三、五、十戶聯戶處理設施,鄉鎮周邊村莊可鋪設污水管網接入鄉鎮管網集中處理或人工濕地法處理,村莊住戶較為集中,經濟條件較好,條件成熟的,可鋪設污水管網相對集中處理等多種模式。(責任主體:各旗縣區人民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住建委、環保局、發改委、財政局、衛計委配合落實)
5.加快推進農村改廁步伐。從農村實際出發,積極探索適合地域特點的改廁模式和方法。加快改廁進程,努力提高無害化衛生廁所的普及率。加強各鄉鎮政府所在地、中小學、各鎮衛生院、農村社區綜合服務中心(站)、公共廁所、集貿市場、旅游景區(點)、公路沿線等區域無害化衛生公廁建設工作。加大宣傳力度,引導農牧民群眾規范使用無害化衛生廁所,建立衛生廁所“建、管、用”并重的長效管理機制。(責任主體:各旗縣區人民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財政局、住建委、農牧業局、旅發委、衛計委配合落實)
6.加強城鄉居民飲用水安全保障。將飲用水安全作為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民生問題,建立從水源地保護、自來水生產到安全供水的全程監管體系。加強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和管理,加快推進城鎮供水設施改造和建設,強化農村牧區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建立健全供水設施維護長效機制。按照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要求,加強各鄉鎮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實驗室飲用水水質衛生監測能力建設,提高飲用水常規檢測能力。(責任主體:各旗縣區人民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水務局、環保局、住建委、發改委、衛計委配合落實)
(三)不斷強化生產環境綜合整治。各地推進規模化畜禽養殖區和農牧民生活區科學分離,引導養殖業規模化發展。支持規模化養殖場畜禽糞污綜合治理與利用。引導農民開展秸稈還田、秸稈養畜,支持秸稈資源化利用設施建設,嚴禁露天焚燒秸稈。逐步建立農村病死動物無害化收集和處理系統,加快無害化處理場所建設。合理處置農藥包裝物、農膜等廢棄物,加快廢棄物回收設施建設。推進農村清潔工程,逐步實施秸稈綜合利用規模化、產業化,建立健全秸稈收儲運體系,推進秸稈機械還田和飼料化利用,實施秸稈能源化集中供氣、供電和秸稈固化成型燃料供熱等項目,逐步實現畜禽糞便、農作物秸稈肥料化、飼料化、燃料化、原料化。考慮種養大戶等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規模化生產需求,統籌建設晾曬場、農機棚等生產性公用設施,整治占用鄉村道路晾曬、堆放等現象。(責任主體:各旗縣區人民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農牧業局、發改委、環保局、經信委配合落實)
(四)穩步推進美麗生態宜居鄉村建設。加強對村域的規劃管理,保持村莊整體風貌與自然環境相協調。結合造林綠化和水土保持等工程,保護和修復自然景觀與田園景觀;推進特色村鎮建設,立足農牧業、文化、旅游“三位一體”,生產、生活、生態同步改善,一二三產業深度融合,著力打造美麗生態宜居鄉村;從2018年起,以中心村、特色村和傳統村落為重點,每年建設1-2個新農村示范村;積極開展傳統村落、歷史文化名村、特色景觀旅游名村創建工作,制定傳統村落保護發展規劃,進一步完善歷史文化名村、傳統村落和傳統民居名錄,建立健全保護和監管機制;繼續實施“寬帶中國”戰略,加快農村互聯網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寬帶網絡全面覆蓋。利用小城鎮基礎設施以及商業服務設施,整體帶動提升農村人居環境質量。(責任單位:各旗縣區人民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農牧業局、規劃局、住建委、水務局、林業局、發改委、交通局、經信委、旅發委配合落實)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多元投入機制。一是創新投入方式。按照財政部、住建部、農業部、環境保護部《關于政府參與的污水、垃圾處理項目全面實施PPP模式的通知》(財建〔2017〕455號)要求,凡政府參與的新建污水、垃圾處理項目全面實施PPP模式,有序推進存量項目轉型為PPP模式,形成以社會資本為主,統一、規范、高效的PPP市場,推進農村污水、垃圾處理項目實施進程。二是建立政府主導、村民參與、社會支持的多元投入機制。各旗縣區要在農村人居環境治理規劃、垃圾污水處理及衛生廁所等設施建設和運行管理方面建立穩定的財政投入機制。要增強農牧民的自主意識,尊重農牧民主體地位,用好用活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政策,充分調動農民參與人居環境治理的積極性。三是建立引導激勵機制。鼓勵社會資本和信貸資金參與農村人居環境治理,培育發展農村垃圾污水治理市場主體,切實提高農村人居環境治理市場化水平,全面提升農村人居環境治理能力和效率。
(二)建立健全管護長效機制。進一步鞏固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環境治理成果,完善各地具體管護辦法,建立村莊道路、供排水、垃圾和污水處理、公共衛生廁所等公用設施和村莊綠化亮化管護長效制度,探索城市綜合執法向鄉村延伸,逐步實現城鄉管理一體化。建立村級保潔隊伍,探索引進第三方治理機制,培育市場化的專業管護隊伍,提高管護能力和水平。加強基層管理能力建設,逐步建立村鎮規劃建設和環境保護協調推進制度。
(三)建立健全農牧民主體機制。建立農村人居環境治理自下而上的民主決策機制,以多數群眾的共同需求為導向,推行村內事“村民議、村民定、村民建、村民管”的實施機制,廣泛動員農民參與項目組織實施,保障農民的決策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完善村務公開制度,推行項目公開、合同公開、投資額公開,接受村民監督和評議。充分運用廣播電視、互聯網、宣傳欄等載體,加強對農村人居環境治理先進典型的正面宣傳,引導廣大農民弘揚“勤勞、勤勉、自助”精神,營造全社會參與農村人居環境治理和長效管護的良好氛圍。
(四)建立健全組織領導機制。各地各相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建立農村人居環境治理長效機制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地人民政府對本地區農村人居環境治理工作負主體責任,要加強規劃編制、資金籌措、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等工作。鄉鎮人民政府和村委員會是本地區農村人居環境治理工作的實施主體,要合理配備工作人員,加強制度建設,抓好各項工作的組織實施,確保農村人居環境治理和長效管護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五)建立健全協調合作機制。各旗縣區要建立農村人居環境治理委員會聯席會議制度,統籌協調解決相關部門職責銜接問題,構建各司其職、密切配合、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工作聯動的長效機制,形成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治理的工作合力。建立市直部門和各旗縣區人民政府協調聯動機制,按照職責分工,統籌解決全市農村人居環境治理的重大問題,落實各項政策措施,協同推進各項工作。
(六)建立健全督查考核獎懲機制。加強農村人居環境治理工作的督促檢查,進一步完善督查機制,根據各旗縣區年度工作情況和農村人居環境信息系統數據等,適時對各地區農村人居環境治理情況進行督查并通報督查結果。并將農村人居環境治理工作納入對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年度實績考核范圍,以行政村為考核對象,采取分級組織、分級考核形式,建立分級考核制度,對部署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實的要嚴肅問責,努力形成權責明晰、獎懲分明的農村人居環境治理考核體系。市直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指導監督,協調和幫助解決困難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