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彥淖爾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
巴政辦發〔2018〕51號
各旗縣區人民政府,巴彥淖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雙河區管委會,市直各部門,駐市各單位,各公共企事業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16〕8號)及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實施細則的通知》(國辦發〔2016〕80號)和內蒙古自治區黨委辦公廳、 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內黨辦發〔2016〕41號)的通知要求,進一步推進我市政務公開工作,結合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繼續推行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和重點領域信息公開。細化公開工作任務,加大公開工作力度,不斷增強公開實效,推動全市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打造法治政府、創新政府、廉潔政府和服務型政府。
(二)工作目標
2018年:健全制度,完善機制。強化頂層設計和統籌協調,完善各級政務公開組織體系;規范政務公開內容和方式,積極探索政務公開負面清單;建立依申請公開配套制度,規范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協調機制;建立工作機構健全、組織協調有力、工作運轉順暢的政務公開工作機制。
2019年:夯實基礎,重點突破。整合各級政務信息資源,完善官方網站、微信、微博等新媒體公開載體建設,完成市、旗縣區、蘇木鄉鎮三級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網上運行、覆蓋率達到100%,政務公開制度化、標準化、信息化水平顯著提升;加大重點領域項目公開力度,力爭做到公開“全覆蓋、無死角”,擴大公眾參與、政府數據開放等創新工作取得實效,政務公開負面清單工作取得突破。
2020年:全面落實,形成常態。全面落實國家、自治區各項要求,政務公開成為依法行政的重要制度,人民群眾對政府工作滿意度顯著提高,政務公開工作總體邁向新臺階。
二、推進權力運行公開
(三)?推進決策公開。積極推進“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的實施與完善。推行重大決策預公開制度,凡涉及群眾切身利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點工程項目,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決策制定部門要在決策前通過政府網站、新聞媒體等向社會公開決策草案、決策依據,再通過聽證座談、調查研究、咨詢協商、媒體溝通等方式廣泛聽取公眾意見。各相關部門要制定具體辦法,建立利益相關方、公眾、專家、媒體等列席政府有關會議參與決策討論制度。決策作出后,應及時公開議定事項和相關文件,同時公布意見收集和采納情況。
(四)推進執行公開。對重點改革任務、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項目的執行措施、實施步驟、責任分工、監督方式,根據工作進展和任務節點,公布取得成效、后續舉措,加強和改進工作,確保執行到位。各相關部門要在網站建立意見信箱或相關專欄,聽取公眾對工作執行情況的意見和建議,改進工作,定期公開意見采納情況。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要做好督查和審計發現問題及整改落實情況的公開,對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責情況也要向社會公開,增強抓落實的執行力。
(五)推進管理公開。全面推行權責清單公開工作,建立健全清單動態調整公開機制。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各級政府要根據各自的事權和職能,按照“突出重點、依法有序、準確便民”的原則,推動執法部門公開職責權限、執法依據、裁量基準、執法流程、執法結果、救濟途徑等,規范行政裁量,促進執法公平公正。推進監管情況公開,重點公開安全生產、生態環境、衛生防疫、食品藥品、保障性住房、質量價格、國土資源、社會信用、交通運輸、旅游市場、國有企業運營、公共資源交易等監管信息。公開民生資金等分配使用情況,重點圍繞實施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加大扶貧對象、扶貧資金分配、扶貧資金使用等信息公開力度,接受社會監督。
(六)推進結果公開。各地區、各部門要主動公開重大決策、重要政策落實情況,加大國家、自治區、巴彥淖爾市決策部署貫徹落實結果的公開力度。推進發展規劃、政府工作報告、政府決定事項落實情況公開,重點公開發展目標、改革任務、民生舉措等方面事項。建立健全重大決策跟蹤反饋和評估制度,通過運用第三方評估、專業機構鑒定、社情民意調查等多種方式,科學評價政策落實效果,增強結果公開的可信度。
(七)推進重點領域信息公開。著力推進財政預決算、公共資源配置、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社會公益事業建設等領域信息公開,各地區、行業主管部門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明確公開范圍、內容、時限、載體、形式等要求。各級行政機關對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權力和義務的規范性文件,都要按照政府信息公開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要向社會公開。加強突發事件、公共安全、重大疫情等信息發布。
三、推進政務服務公開
(八)全面公開服務事項。一是各級行政部門要全面梳理行政許可、行政確認、行政給付、行政獎勵和行政裁決等依公民或法人申請實施的公共服務事項,公開公共服務事項目錄以及實施依據、裁量基準、實施流程、救濟途徑等要件信息。公共服務事項發生變化的,要及時進行更新,并說明原因。二是各級政府辦事大廳要將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的設定依據、申請條件及材料、辦理流程、辦理方式、辦理時限、收費依據及標準、咨詢方式、示范文本等內容,通過媒體、網站、微信平臺、咨詢服務臺、LED大屏、觸摸屏、窗口顯示屏、告知單等多種形式向社會公開,便于查閱,主動接受社會監督。三是按照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要求,探索建立適合我市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需要的標準體系,使審批權力運行、服務質量、服務行為、業務辦理、部門協同、監督評議等都有標準可依,按標準實施。
(九)推進政務服務網上公開網上辦理。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推動實體大廳向網上大廳延伸,大力推進市、旗縣區、蘇木鄉鎮三級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網上運行、上下聯動、全程監察。
(十)推進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公開。建立健全全市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公開指導意見,對教育、衛生計生、水電氣暖、交通、通信、社保、環保、文化、體育、科技、金融、農牧業等領域要加強分類指導,行業主管部門要負責組織推進落實,制定行業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公開的具體辦法,辦法要明確責任主體、公開內容、公開標準、辦事程序等。對公共企事業單位的服務資源進行有效整合,將服務事項納入各級政府辦事大廳統一辦理。
(十一)推進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公開。在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的前提下,將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基本情況、績效監測報告和項目重大變更或終止等情況,以適當方式公開。各級財政、發改部門要公開成熟的項目信息。
(十二)行政服務流程公開。按照“服務承諾制”、“限時辦結制”、“首接負責制”、“辦理實名制”、“升級督辦制”等制度,建立群眾訴求處理快速化、服務優質化機制,明確分管負責人、工作部門、專兼職人員,完善服務熱線接聽、辦理、答復、反饋、監督、回訪等工作制度,落實工作責任制,認真調查處理辦理事項,在規定的時限內反饋,確保群眾合理訴求得到及時有效解決。
四、推進政府信息公開
(十三)建立規范性文件公開機制。各地區、各部門印發的涉及公眾權力義務的規范性文件,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都需報送法制部門備案審核后全部予以公開,各地區、各部門要同步統籌做好規范性文件的公開工作。
(十四)完善公文辦理程序和保密審查機制。各地區、各部門編發政府信息要按照“依法公開、分工協作、統一規范”的原則,對信息的合法性、全面性和真實性負責,并按照“誰編制、誰公開、誰負責”的原則進行公開,擬不公開的,要依法依規說明理由。在草擬行政公文時,應根據公文的內容,對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進一步完善保密審查程序,落實保密審查責任制。
(十五)完善政府數據共享。強化政府門戶網站信息公開第一平臺作用,整合政府網站信息資源,加強協調聯動,將政府網站打造成更加全面、更加權威、更加及時的信息公開發布平臺、政策解讀和輿論引導平臺、回應關切和便民服務平臺。政府門戶網站要完善功能,健全政務公開專欄,通過政務公開信息資源共享鏈接,讓公眾更方便、更快捷了解全市法規、政策等發布情況和相關內容。探索建立“統一組織、統一編碼、統一目錄、統一格式”的政務信息公開發布模式,按照“誰制作、誰審核、誰公開、誰負責”的原則統一授權各部門審核發布。依托市網信辦官方微信、微博“巴彥淖爾發布”平臺,增設政務公開欄目,讓公眾更方便、更快捷了解全市政策、法規等發布情況和相關內容。
(十六)完善依申請公開管理與服務。建立健全各地區、各部門依申請政府信息公開受理、登記、審理、審核、告知、回執、歸檔等環節的制度規范,進一步擴展依申請公開受理渠道,為申請人提供便捷服務。嚴格按照法定時限履行答復程序,推行申請答復文書的標準化文本,依法依規做好答復工作。及時梳理本單位、本系統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按照申請內容、答復情況等進行分類存檔管理,加強研究分析,促進工作水平提升。強化政府信息公開查閱場所的功能和服務,明確工作標準,做好現場答疑解惑工作。
(十七)探索建立政務公開負面清單。按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依法積極穩妥制定政務公開負面清單,細化明確不予公開范圍,對公開后危及國家安全、經濟安全、公共安全、社會穩定等方面的事項納入負面清單管理,及時進行調整更新。負面清單要詳細具體,便于檢查監督,負面清單外的事項原則上都要依法依規予以公開。
五、加強輿情收集研判和處置回應
(十八)建立健全政務輿情收集、研判、處置和回應機制。各地區、各部門要組織專門力量監測本地區、本系統輿情,遇到重大事件、重要輿情,要在第一時間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加強重大政務輿情回應督辦工作,涉事部門作為第一責任主體,要查明情況,落實整改,通過主流媒體積極回應,按程序及時發布權威信息,講清事實真相、有關政策措施以及處置結果等。遇到突發事件、自然災害、公共安全、重大疫情等,在市委、市政府統籌協調下,負責處置的地區和部門要切實擔負起信息發布第一責任人職責,快速反應、爭取時間、贏得主動,根據處置進展,通過新聞媒體、政府網站進行及時發布公開。
六、加強政策解讀
(十九)按照“誰起草、誰解讀”的原則,做好政策解讀工作。以市政府部門名義制定的政策文件,部門負責做好解讀工作;部門聯合發文的,牽頭部門負責做好解讀工作;部門起草以市政府名義印發的文件,由起草部門做好解讀工作。各地區、各部門要發揮政策參與制定者、相關專家和新聞媒體作用,注重運用數字化、圖表圖解、音頻視頻等方式,提高政策解讀的針對性、科學性、權威性。對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實施難度大、專業性強的政策法規,特別是遇到重大突發事件、重要社會關切等,要通過新聞發布、接受訪談、發表文章等方式做好解讀,深入淺出地講解政策背景、目標內容、主要任務、涉及范圍、執行口徑以及注意事項等,使政策內涵透明,避免誤解誤讀。各地區、各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帶頭接受媒體采訪,表明立場態度,發出權威聲音,當好“第一新聞發言人”。
七、保障措施
(二十)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區、各部門要把政務公開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專門機構建設和人員配備,補充完善組織體系,建立健全協調機制,確定一位班子成員分管,并配有專職人員從事政務公開工作。要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工作實際,制定出臺實施方案,明確責任分工、任務目標和時限要求,統籌做好信息公開、政策解讀、輿情處置和政府網站建設、政務微博微信管理等工作,并在經費、設備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
(二十一)完善配套制度。建立健全政務公開制度,要將政務公開實踐成果上升為制度規范,對不適應形勢要求的規定及時予以調整清理。進一步規范政府信息公開流程,健全完善輿情收集回應、依申請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信息主動發布等相關制度,逐步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轉高效”的政務公開長效機制。建立公開促進依法行政機制,推動相關部門解決行政行為不規范等問題。建立健全政務公開內容、流程、平臺、時限等相關標準。推進政務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統一名稱標識、進駐部門、辦理事項、管理服務等。嚴格執行信息公開保密審查、信息發布、舉報調查處理和年度報告等制度,確保政務公開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
(二十二)強化業務培訓。政務公開的本質是思想觀念的轉變,旗縣區、市直部門要建立政務公開培訓常態化機制,依托各級黨校、行政學院等干部教育培訓機構,加強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的培訓,增強公開意識,提高發布信息、解讀政策、回應關切的能力。制定業務培訓計劃,精心安排培訓科目和內容,采取集中授課、以會代訓等方式,分級分層組織實施,力爭3年內將全市政務公開工作人員輪訓一遍。
(二十三)加強考核監督。把政務公開工作納入各地區績效評估考核體系,分值不低于4%,并逐步加大考核所占分值權重。鼓勵支持第三方機構對政務公開質量和效果進行獨立公證的評估。充分發揮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民主黨派、人民團體、社會公眾、新聞媒體對政務公開工作的監督作用。市政府辦公室將加強對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和重點領域信息“5+1”政務公開工作推進情況的督促檢查,建立相關通報制度,按季度通報各地區、各部門工作完成情況;并要嚴格獎懲,對違反政務公開有關規定不履行公開義務或公開不應當公開事項,并造成嚴重影響的,依法依規嚴肅追究。各地區、各部門也要定期自查,形成自查報告,確保工作有部署、有落實、有檢查、見成效。
巴彥淖爾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巴彥淖爾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車輛超限超載集中整治聯合執法專項行動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巴政辦發〔2018〕52號
各旗縣區人民政府,巴彥淖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雙河區管委會,市直有關部門,駐市有關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車輛超限超載集中整治聯合執法專項行動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巴彥淖爾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車輛超限超載集中整治聯合執法專項行動工作實施方案
為全面落實《巴彥淖爾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巴彥淖爾市治理車輛超限超載聯合執法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堅決遏制超限超載運輸對公路基礎設施破壞日趨嚴重的勢頭,切實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加快推進交通運輸和公安部門治超聯合執法常態化、制度化。根據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法律法規及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具體實際,決定在全市范圍內對車輛超限超載開展集中整治聯合執法專項行動,為確保行動有效開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集中整治時間
二、工作原則和目標
認真落實國家和自治區關于公路管護工作的總體要求,以服務交通運輸發展、維護社會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保護公路基礎設施為目標,以杜絕多頭執法和重復罰款為重點,本著“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分級負責、屬地管理、標本兼治、長效治理”的原則,全面落實各級政府的主體責任和行業主管部門的監管責任,堅持問題導向,針對社會反響強烈的超限超載違法運輸問題,通過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違法超限超載運輸行為,有效遏制超限超載運輸對公路基礎設施破壞日趨嚴重的勢頭,為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出行營造更加安全高效的道路運輸環境。
三、整治范圍和重點
(一)嚴格規范查處車貨總質量超過《公路貨運車輛超限超載認定標準》(見附件1)的違法超限超載運輸行為。
(二)依法對公路沿線的非法煤場、砂石料場及其他貨物分裝站場進行清理取締。
(三)加強對重點貨運源頭單位的監管,制止違法超限超載車輛出場(站)上路行駛。
四、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全市集中整治行動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市車輛超限超載集中整治聯合執法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組****員如下:
組 長: 王學君 市政府副市長
副組長:楊世軍 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劉志堅 市公安局副局長
成 員: 韓子清 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范 兵 市公安局交管支隊支隊長
任 勇 市公安局治安支隊支隊長
靳建忠 市公路管理局局長
張永林 市運管局局長
李延鑫 市政府法制辦科長
胡 嘉 內蒙古公路路政執法監察總隊巴彥淖爾支隊支隊長
司 利 內蒙古公路路政執法監察總隊直屬支隊支隊長
張 杰 市路政支隊支隊長各旗縣區交通運輸局、公安局、交管大隊、運管所等部門負責人。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交通運輸局,辦公室主任由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韓子清擔任,辦公室副主任由市公安局交管支隊支隊長范兵、市公路管理局局長靳建忠擔任,負責專項行動的協調、推進、信息匯總報送等工作。各旗縣區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負責本轄區的集中整治工作。
集中整治行動期間,由市交通運輸局和市公安局牽頭成立督導檢查組,對各旗縣區及部門的集中整治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于工作推動落實不力、超限超載現象嚴重的地區及部門,將通過治超指揮部協調機制進行掛牌督辦,督促整改,并向社會公布。
五、分級負責、屬地管理
按照公路分級管理的原則,分類規范和強化國省干線公路、農村牧區公路、高速公路、貨運源頭等區域聯合執法,提高執法效能,節約行政資源。
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負責全市列養國省干線公路和邊防公路的集中整治聯合執法工作;各旗縣區人民政府負責轄區內農村牧區公路的集中整治聯合執法工作和貨運源頭、道路運輸市場管理;市域內由內蒙古高路公司、公投公司運營的高速公路,由內蒙古路政執法監察總隊直屬支隊(G6高速)、內蒙古路政執法監察總隊巴彥淖爾支隊(G7高速)和相關高速公路公安交管部門,根據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公安廳的部署要求,開展治超聯合執法工作。
六、工作措施及職責
(一)加強輿論宣傳。精心策劃,周密安排,充分利用報刊、電視、廣播、互聯網、微博、微信等多種媒體以及廣泛印發集中整治行動宣傳材料、對集中整治過程中的典型案例公開進行曝光、及時向社會公布集中整治行動進展情況等形式,加大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力度,努力提高社會各界對超限超載違法運輸危害性及開展集中整治行動重要意義的認知程度,積極營造全社會理解、支持、配合集中整治工作的良好輿論氛圍。深入貨運企業及貨運站場,開展面對面宣傳教育,引導經營者和從業人員切實增強安全意識、法治意識,自覺做到合法裝載、依法運輸。
(二)優化站點布局和人員配置。統籌市域內路網結構、交通流量、公路超限檢測站點分布、執法力量部署等因素,市和旗縣區兩級交通運輸、公安部門,要在各自負責的國省干線公路及邊防公路、農村牧區公路等區域,采取定點聯合執法和流動聯合執法相結合的方式,全面開展集中整治。集中整治期間,位于貨物運輸主通道110國道及212、213省道的臨河、海流圖、大順城3個超限檢測站,實行駐站聯合執法。根據治超工作實行四班三運轉24小時工作制需要,實行駐站聯合執法的超限檢測站,派駐路政人員人數原則上不低于24人,派駐交警人數原則上不低于8人。實行駐站聯合執法的超限檢測站確定后,按程序和要求報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同意。
對于未設置超限檢測站的國省干線公路及邊防公路、農村牧區公路,公路管理機構、旗縣區交通運輸部門和公安交管部門應通過建立會商機制,不定期聯合開展流動檢測。對于故意繞行逃避檢測或者短途超限運輸情形嚴重的地區,要加大聯合流動檢測頻次。實行流動聯合執法的路政、交警人數配置,由公路管理機構、旗縣區交通運輸部門和公安交管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協商確定。旗縣級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及時指定并公布具備停放車輛及卸載條件的超限檢測點。超限檢測點的設置應方便及時就近消除違法超限超載車輛的違法行為。
(三)健全完善聯合執法機制。聯合執法過程中,公路管理機構負責檢測車輛裝載情況并監督消除違法行為,公安交管部門單獨實施處罰和記分。交通運輸、公安部門要依法依規履行職責,強化協作配合,提高執法效能,嚴格規范檢查和處罰行為,確保規范公正文明執法。聯合執法人員依法進行檢查處罰時,應著制式服裝,出示執法證件,使用文明規范用語,申明執法檢查依據和理由等。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充分運用說服教育、調節疏導、勸導示范等非強制手段。配備和使用執法記錄儀,實現執法全過程記錄。按照有關規定,保證超限檢測站視頻監控、網絡通信等檢測輔助設施正常運行。嚴格落實罰款收繳分離制度,公路貨運罰款按照國庫集中收繳制度的有關規定繳入國庫。嚴格落實執法信息公開制度,依法公開執法主體、執法依據、執法程序、執法監督、執法結果、當事人權利等相關信息。
(四)聯動管理和失信聯合懲戒。公路管理機構要匯總本區域內違法超限超載車輛的檢測信息和公安交管部門的處罰信息,抄送車籍所在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要按照《公路安全保護條例》、《道路運輸條例》等規定,對違法貨運車輛、貨運車輛駕駛人、道路運輸企業和貨運場所經營者進行相應處罰。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組織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和公路管理機構,加快推進貨運源頭單位、運輸企業、從業人員、營運車輛數據庫建設,做好嚴重違法失信超限超載運輸行為和相關責任主體信息匯總和報送工作,依法依規實施失信聯合懲戒。相關信息在“信用交通”網站公布。
(五)貨運源頭聯合執法。旗縣區人民政府要組織安監、工商質監、經信、商務、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對轄區內的工礦企業、煤場、砂石料場、貨運站場、物流園區等貨物集散地進行全面梳理和排查,確定重點貨運源頭單位并向社會公布。監督公路貨運源頭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從源頭遏制違法超限超載運輸。加強對本地區貨運源頭單位周邊路段的流動聯合執法,依法對公路沿線的非法煤場、砂石料場及其他貨物分裝站場進行清理取締。各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旗縣區政府公布的重點貨運源頭單位的監督檢查,督促引導貨運源頭單位安裝使用稱重設備和視頻監控設備,加強貨車出場(站)裝載情況檢查,制止違法超限超載車輛出場(站)上路行駛。
(六)營造良好社會環境。公安部門要組織力量對從事違法超限超載運輸的團伙、黑惡勢力進行偵查和打擊;對妨礙、圍攻、報復執法人員、暴力抗法的行為人,要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及時查處強行闖卡、故意堵塞交通、破壞設施設備等違法行為,確保專項整治行動順利實施。對無上路資質的車輛加大檢查處置力度,防止其違法從事超限超載運輸。
(七)強化風險管控。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全面加強安全防范工作,認真落實安全防護措施,有效防范和堅決杜絕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等各類意外事故發生。各旗縣區和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強化對道路貨運行業維穩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健全行業主管部門、經營者和從業人員溝通機制,完善信訪接待以及與經營者、從業人員的聯絡制度,全面掌握從業人員思想動態,經常聽取經營者和從業人員意見,充分保障經營者和從業人員合法權益,引導經營者和從業人員通過合法方式和正常渠道反映問題、表達訴求,將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各有關部門發現不穩定因素苗頭后要在第一時間進行妥善處置,防止事態擴大蔓延。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旗縣區及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車輛超限超載集中整治聯合執法工作,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和全市“一盤棋”思想,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統籌協調,密切配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壓緊壓實責任,落細落實措施,嚴格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穩步推進各項工作,確保專項整治工作扎實有效開展。
(二)嚴明工作紀律。要加強對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紀律教育和監督檢查,嚴格執行“十不準”紀律,提高執法能力和水平,堅持依法行政、文明執法。各有關管理部門工作人員不得參與超限超載違法運輸經營,不得充當“保護傘”,一經發現,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堅決杜絕營私舞弊、徇私枉法等行為。建立健全執法工作責任倒查與追究制度,對工作不到位、責任不落實、進展遲緩的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要嚴肅問責。
(三)加強執法監督。依托監督電話系統及政府機構網站郵箱等,受理投訴舉報,及時查處和糾正違規執法行為。要暢通行政復議、申訴渠道,依法受理、及時處理復議申請和申訴,最大限度保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
(四)加強信息溝通。各旗縣區和各成員單位要將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向車輛超限超載集中整治聯合執法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認真總結取得的成效,協調解決遇到的困難,督促整改存在的不足。
(五)鞏固長效機制。各級交通運輸、公安部門要根據本次集中整治行動開展情況,進行全面細致總結,汲取開展超限超載違法運輸專項行動的工作經驗,破解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瓶頸,著力研究建立治理超限超載違法運輸長效機制及聯合執法工作制度,鞏固集中整治工作成果,防止超限超載違法運輸反彈。
公路貨運車輛超限超載認定標準、超限檢測點設置要求、超限檢測站聯合執法工作流程按《巴彥淖爾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巴彥淖爾市治理車輛超限超載聯合執法實施方案〉的通知》(巴政辦發〔2018〕39號)執行。
巴彥淖爾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河套區域品牌建設和推廣專項 工作方案》的通知
巴政辦發〔2018〕54號
各旗縣區人民政府,市直相關部門:
現將《河套區域品牌建設和推廣專項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巴彥淖爾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河套區域品牌建設和推廣專項工作方案
為提高我市農畜產品品牌化建設水平,打響河套區域品牌,讓河套品牌深入人心,根據《巴彥淖爾市重點工作攻關機構組建方案》文件精神要求,現制定如下專項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打造河套全域綠色有機高端農畜產品生產加工輸出基地為抓手,邀請浙江大學CARD中國農業品牌研究中心專家團隊,到我市考察調研,推動編制完成“河套”區域品牌建設戰略規劃。同時,加大品牌化體系、標準化體系和追溯體系“三大體系”建設,完成“河套”地理標志證明商標、集體商標申報注冊和農畜產品“三品一標”、“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認證工作,以及標準化制度建設、追溯平臺開發應用,集中打造一個河套區域公用品牌,統一形象設計,通過新聞媒體、展覽推介會、品牌建設現場會等多種形式,進行全媒體傳播、全方位推介、全渠道輸出,并根據戰略規劃,制定3-5年區域品牌建設實施方案,到2018年年底,將此項工作提交指揮中心辦公室驗收,轉入部門常項工作,為“五區”共建,建成現代化生態田園城市,實現塞上江南、綠色崛起提供堅實支撐。
二、組織機構及職能職責
為更加高效有序地推進“河套”綠色有機高端農畜產品區域品牌建設和推廣工作,積極配合專家團隊高效編制我市河套區域品牌戰略規劃,特成立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具體組****員如下:
組 長: 岱慶格日樂 市政府副市長
副組長:張月敏 市政府副秘書長
蘇常亮 市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
奧林虎 市農牧業局長
高 源 市工商質監局局長
趙永君 市食藥監局局長
宣 勇 市商務局局長
董建國 巴彥綠業實業公司董事長
成 員: 鋼特木爾 市農牧業局副局長
李 新 市工商質監局副局長
石 麗 市食藥監局副局長
周 強 市商務局副局長
崔金貴 市財政局副局長
黃東宏 市發改委副調研員
郭增強 市衛計委副主任
喬 文 市科技局副局長
唐勝利 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局副局長
寶音吉日嘎啦 市旅游發展委員會副主任
張 毅 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副主任
布 赫 烏拉特前旗政府副旗長
段瑞敏 烏拉特中旗政府副旗長
思沁高娃 烏拉特后旗政府副旗長
斯日古楞 臨河區政府副區長
孫志春 杭錦后旗政府副旗長
馬海波 磴口縣政府副縣長
王 平 五原縣政府副縣長
領導小組將適時召開專項工作推進領導小組全體成員會議,組織動員和安排部署河套區域品牌建設和推廣專項工作。領導小組下設項目工作團隊,負責綜合協調調度,聯系相關部門,部門具體職責如下:
市委宣傳部負責積極配合浙江大學CARD中國農業品牌研究中心,深入挖掘巴彥淖爾河套歷史文化資源,提供相關資料。在市內外媒體全面宣傳“河套”品牌,逐期公開“河套”系列商標和“三品一標”、“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認證農畜產品名錄,并適時組織召開新聞發布會、媒體說明會,實現“河套”區域品牌的全媒體傳播。
市農牧業局負責積極配合浙江大學CARD中國農業品牌研究中心專家團隊開展調研工作。加快推進“河套”地理標志商標、集體商標申報和農畜產品“三品一標”認證相關材料的組織和申報注冊,制定農產品生產標準,建立追溯體系,起草授權管理辦法、使用管理辦法和使用獎勵辦法,授權符合條件的會員企業使用“河套”區域品牌,加強“三品”產品基地的監管。同時,認真梳理“河套”綠色有機高端農畜產品,借助區內外、境內外博覽會契機,適時開展推介活動。推進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創建。
市工商質監局負責協調國家知識產權局,盡快完成“河套”系列商標申報注冊,抓好“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認證工作,制定商標使用保護監管辦法,加強“河套”牌綠色有機高端農畜產品市場監管,保護好“河套”品牌,對輸出的“河套”牌綠色有機高端農畜產品生產加工企業進行嚴格審核把關,承辦全區商標品牌建設現場會暨召開“河套”區域品牌發布推介會。
市食藥監局負責食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加強“河套”牌綠色有機高端農畜產品質量監管,對輸出的“河套”牌綠色有機高端農畜產品進行審核把關。深入推進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
市商務局負責加強全市電子商務產業發展,促進“河套”品牌農畜產品在線上的銷售推廣,規范和推動農村電子商務發展,提升“河套”區域品牌的知名度。同時,要與輸出的“河套”牌綠色有機高端農畜產品生產加工企業進行對接,做好產品組織工作。
市發改委負責把“河套”區域品牌規劃納入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大對農畜產品品牌發展的支持力度,扶持優秀企業快速成長。
市衛計委負責協調“河套”特色食品加工領域的地方標準制定。
市科技局負責科技創新和高新技術轉化應用,做好科技宣傳和科技服務。
市財政局根據“河套”區域品牌建設和推廣工作需要,將所需經費列入財政預算。
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局負責宣傳巴彥淖爾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和上報工作。
市旅游發展委員會負責推動旅游業融入到“河套”區域品牌建設中。
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負責組織龍頭企業、合作社主動參與到“河套”區域品牌建設中。
巴彥綠業實業公司負責在短時間內完成注冊登記、組建團隊、完善內部機構設置等工作。受市政府委托與浙江大學CARD中國農業品牌研究中心簽署合作協議,加快推進規劃編制進程。根據戰略規劃,制定“河套”區域品牌建設實施方案,全面運營“河套”區域品牌,制定“河套”區域品牌運營工作方案,整合市農牧業龍頭企業協會,探索雙主體運營模式。積極承辦或組織農牧業企業參加市內外各類展銷會、博覽會,做好“河套”牌綠色有機高端農畜產品輸出渠道建設,積極組織輸出工作。結合電子商務運營模式,整合全市電商平臺,實現“河套”牌綠色有機高端農畜產品的全渠道輸出。
各旗縣區負責對“河套”區域品牌進行宣傳、保護、創建和扶持,進一步加強河套全域綠色有機高端農畜產品生產加工輸出基地建設,支持和引導各類農牧業生產主體加強農畜產品生產質量,實現生產有標準、質量可追溯。同時,積極組織各類社會經營主體進行“三品”著名商標的申報注冊,配合浙江大學CARD中國農業品牌研究中心專家團隊開展調研工作,推進“河套”區域品牌建設和推廣工作健康發展。
三、重點工作完成時限
(一)“河套”綠色有機高端農畜產品“三大體系”建設。7月底前完成“河套”區域品牌建設戰略規劃編制,8月底前制定完成管理使用授權和獎勵辦法的制定,年底前完成區域品牌建設實施方案制定,順利轉入品牌運營階段。品牌化體系方面, 6月—8月份,完成30件“河套”集體商標申報;8月底前完成首批46件“河套”地理標志商標申報;11月底前,完成25個無公害農產品、30個綠色食品產品、10個有機產品和10個農產品地理標志產品認證;年底前完成3個“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認證。標準化體系方面,8月底前,完成展覽輸出綠色有機高端農畜產品生產加工標準審核、發布,年底前對授權使用“河套”牌農畜產品全部建立生產加工標準。追溯體系建設方面,3月底前完成食品質量安全追溯平臺延伸開發,年底前入駐農產品和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達到200家,兩年內實現重點企業全部納入。
(二)“河套”綠色有機高端農畜產品在香港展覽。4月底前確定參展農畜產品生產企業名單及品種;8月底前做好赴港組織工作,要求展示農畜產品要符合生產加工標準,并納入追溯體系;9月底前出展產品統一使用河套區域品牌,統一設計包裝形象;10月初在香港內蒙古館展出。
(三)“河套”綠色有機高端農畜產品進國安社區。5月份開始線上+線下多渠道對“河套”牌綠色有機高端農畜產品進行預熱和推廣,啟動社區鄰里節系列活動,形成品牌的認同與共鳴,下一步通過產品帶動品牌認知,在綠色有機高端農畜產品進國安社區銷售的基礎上,加大“河套”區域品牌體系建設及推廣力度。
(四)“河套”區域品牌推廣。4月-7月份期間,開展“河套”區域品牌前期預熱宣傳,通過媒體逐期公布“三品一標”農畜產品,5月初制定完成“河套”區域品牌宣傳工作方案, 9月底前承辦全區商標品牌建設現場會,并召開“河套”區域公用品牌發布推介會,適時組織召開河套區域品牌新聞發布會,策劃在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和香港等地區開展“河套”牌綠色有機高端農畜產品展覽展銷系列推介活動,長期在新聞媒體進行宣傳報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領導小組實行組長負責制,組長下達工作指令,各成員要嚴格遵從,按責任分工落實工作。同時,各成員要團結協作,既分工明確,又協調配合,關鍵環節、重大活動要全員上手,合力攻堅。
(二)抓好調度總結。工作團隊成員每天要主動調度所聯系部門工作,相關部門要積極主動配合,每日向團隊負責人進行匯報,再由團隊負責人匯總,向領導小組組長三天一匯報、一周一分析、半月一調度、一月一總結,并及時形成信息簡報,報送指揮中心辦公室。
(三)狠抓工作落實。領導小組全體成員、專項工作團隊各成員要對照整體工作目標,細化各自承擔的工作任務,制定完整的時間表和路線圖,嚴格按圖作戰,確保各項工作按時保質保量完成。
(四)嚴肅工作紀律。積極發揚“六種作風”(馬上就辦、舉輕若重、夙夜在公、嚴守規矩、守土有責、強化學習),對于領導交辦的事情,明確目標、時限、責任、質量等標準和要求,雷厲風行、抓緊快辦,扭住不放、一抓到底,確保各項決策部署落到實處。
巴彥淖爾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巴彥淖爾市創建網絡市場監管與服務示范區2018年度行動計劃》的通知
巴政辦發〔2018〕56號
各旗縣區人民政府,巴彥淖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雙河區管委會,市直有關部門: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巴彥淖爾市創建網絡市場監管與服務示范區2018年度行動計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巴彥淖爾市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巴彥淖爾市創建網絡市場監管與服務示范區2018年度行動計劃
為扎實推進我市“網絡市場監管與服務示范區” 創建各項工作 ,確保2018年開好局、起好步,初步形成巴彥淖爾地方特色,根據《巴彥淖爾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創建國家網絡市場監管與服務示范區的實施意見》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計劃。
一、年度目標
(一)電商產業規模穩步提升
1.力爭到2018年底全市電子商務交易額達到50億元,電子商務企業數量達到1300多家,分別增長20%和10%以上;全市6個電商園區入駐企業和個體穩定在550戶,交易額7.8億元,同比增長30%。
(二)電商示范引領作用不斷增強
2.繼續做好示范創建工作,不斷提升2個全國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旗縣、1個自治區級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旗縣、2個自治區級電子商務示范基地(園區)、1家自治區級電子商務示范區企業的示范創建能力,提高服務水平,示范引領全市電子商務加快發展。
(三)電商產業集聚效應初步突顯
3.深入推進農村電商發展,立足我市農畜產品優勢,優先支持“三品一標”產品在網上銷售,培育壯大農畜產品品牌,提升品牌知名度,提高產品附加值,增加經營效益。充分發揮電子商務在推動工業品下鄉、農產品進城的作用,促進我市農牧業升級和農牧民增收。
4.深入推進“農商互聯”融合發展,不斷探索“聯產品、聯設施、聯標準、聯數據、聯市場”五聯發展新模式,推動電商企業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農產品加工流通企業合作,培育優秀農產品供應商及電商隊伍,打造以電商企業為紐帶,以消費需求為導向,以互聯網、物聯網等現代信息技術為支撐,以線下產品和物流資源為基礎的一體化農產品供應鏈,初步形成。
(四)發展環境進一步優化
5.全面落實“多證合一”、企業名稱自主選擇改革。依托巴彥淖爾市網上政務服務平臺,規范網商準入制度,優化公共服務流程,穩步推進企業注冊登記全程電子化改革,不斷降低企業準入成本。
(五)監管機制更加精準有效
6.完善網絡市場監管聯席會議機制。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全面推進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
7.積極與第三方網絡交易平臺合作,形成政府部門、網商企業自治、第三方平臺共同治理機制,全面實現“協同管網”。
二、具體任務
(一)加快推進重點平臺建設
1.推進電子商務第三方交易平臺建設。整合線上線下資源,重點扶持第一產業網、蜂窩拼團、瑾優易購、烏拉特網等中小微電子商務平臺發展。
(二)健全完善網絡市場支撐體系
2.加強信息網絡基礎建設。加速互聯網、移動通信網絡、無線寬帶網絡的高度融合,提高網絡利用效率,加快無線網絡推廣應用。
3.推動電子商務集聚發展。持續推進各電子商務產業園區立足當地產業實際,差異化發展,打造各具特色的電商園區,不斷提升園區管理水平和服務能力,繼續完善園區優惠政策和入駐標準,建立入駐企業退出機制,保證各園區高效運作,提高園區自身盈利能力,打造一批有利于電子商務發展的優良載體,帶動引領全市電子商務高速發展。
4.加快現代網絡物流體系建設。規范物流配送企業運行,合理規劃物流企業與電商相關的物流快遞節點,健全縣(旗)、鄉、村三級物流配送網絡,破解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難題。
5.加強網絡人才隊伍建設。加快形成以電子商務企業、學校、返鄉大學生、培訓為主體的電子商務人才培訓體系,免費為創業者提供電商知識培訓、創業指導、就業推薦等服務3萬人次以上,加強校企合作,建立人才儲備庫,加速培養適合企業需求、具有創新能力的技術型、商務型和戰略型電子商務人才。通過多渠道多方式引進電子商務各層次人才。
(三)推動巴彥淖爾“互聯網+精準扶貧”
6.推動電子商務進農村牧區快速發展。建立覆蓋縣(旗)、鄉、村三級農村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臺和服務網點,引導推廣“互聯網+專業合作社+貧困戶”“電商+企業+農戶”“電商+農戶”“企業+農戶”農企利益聯結模式,鼓勵每個行政村和社區建設1個以上電商服務點,促使農戶自己的產品走出去,促進農村居民網上消費,實現“農副產品上行”“工業品下行”的雙向流通。
7.推動農畜產品電子商務發展。大力發展河套面粉、河套羊肉、河套葵花等農畜產品電子商務,形成一批具有重要影響力的農牧業網絡市場品牌和龍頭企業;深入開展五原燈籠紅香瓜博覽會、磴口華萊士節等推介活動,拓展農特產品網絡銷售渠道,提升品牌價值,帶動農畜產品升值,實現多方合作共贏。
8.推進電商扶貧工程。提升貧困嘎查村交通物流、網絡通訊等發展水平,增強貧困嘎查村利用電商創業、就業能力,推動貧困嘎查村特色農畜產品、旅游產品銷售,鼓勵引導電商企業開辟貧困地區特色農產品網上銷售平臺,與扶貧龍頭企業、合作社、種養大戶建立直采直供關系,陸續對有條件的貧困嘎查村實現電商扶貧全覆蓋。
9.推動“互聯網+旅游”發展。充分整合巴彥淖爾市豐富的自然、歷史、文化旅游資源,打造推出一系列綠色高端的精品旅游產品及線路。通過“巴彥淖爾旅游”“磴口旅游”“烏拉特后旗旅游”等在內的巴彥淖爾旅游新媒體矩陣及 “掌上巴彥淖爾”“河套微傳媒”“巴彥淖爾日報”等在內的全市大型微信平臺,對我市精品旅游資源進行全方位、全領域、全時空的線上營銷宣傳推廣。增強巴彥淖爾旅游知名度與美譽度,為本地及外地游客了解和走進巴彥淖爾提供權威、優質、及時的信息資訊服務。
(四)提升網絡市場服務水平
10.繼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進一步放寬網絡經營主體名稱登記規定和經營范圍登記條件,允許使用“網站”“網店”等組織形式用語,擴大“一址多照”的適用范圍,加快推進“多證合一”改革,加強網絡信息共享,實現“網上申報、網上受理、網上審核”等全流程電子化登記。
11.積極營造放心的網絡消費環境。積極推進12315體系建設,建立高效違法行為投訴舉報處理機制,深入開展“網絡誠信,消費無憂”活動,鼓勵各類網絡市場主體參與創建“網客放心消費平臺和示范店”活動,著力營造安全放心的網絡消費環境。
(五)打造有力有效的監管格局
12.探索建立一體化監管新模式。提升網絡監管執法水平,用好全國網絡交易平臺監管服務系統(內蒙古專版),加強電商人員培訓學習,提升電商監管隊伍執法水平。探索建立在信息化基礎上和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的新模式。
13.凈化網絡市場環境。加大網絡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積極開展網絡市場專項整治行動,堅決查處商標侵權、虛假宣傳、刷單炒信等網絡經濟違法行為,嚴厲打擊網絡傳銷行為。
14.加強“信用管網”建設。以協同監管平臺網絡企業數據,發揮企業信用“一張網”作用,建立網絡行業誠信檔案黑名單制度,定期公布失信網絡經營者黑名單,營造公平的網絡市場營商環境。
15.強化企業自律和行業自律。強化企業主體責任意識和法律意識,引導交易類網站建立“網絡消費維權服務站”,引導企業加強內部管理,主動學習《網絡交易管理辦法》《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引導網絡市場主體完善平臺和網站內部制度。發揮巴彥淖爾市電商協會作用,提升企業擔當意識和商業道德水平,爭取在生活服務、農產品等領域有所突破。
16.建立跨區域跨部門監管協作機制。探索建立監管信息跨旗縣、跨盟市、跨省市互聯互通機制,提升網絡監管時效性。充分發揮網絡市場監管聯席會議制度作用,加強橫向聯系,明確職責分工,強化網絡市場監管的綜合協同監督能力。
17.加大財政支持的力度。強化網絡市場監管基礎設施的投入,加強網絡市場監管人員、監管設備、監管軟件等各方面的支持力度,營造公平的網絡市場營商環境,放心的網絡市場消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