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夏銀川市制定出臺《關于實行人才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的實施意見》,在考核體系、考核內容及考核結果運用等三個方面有了新的嘗試。
在考核體系上,分三類制定了針對縣(市)區、開發區和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不同的人才目標考核細則。對縣(市)區、銀川經濟技術開發區、銀川高新技術開發區的考核實行百分制綜合考核;對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的考核分共性指標(占30分)和個性指標(占70分)兩部分進行;在縣(市)區的考核內容中專門增加了對黨委主要領導抓人才工作的考核指標。同時,設立加分項目,對在人才培養、引進、激勵和平臺載體建設等方面有所突破的,根據不同層次給予加分,加分項目總計不超過50分。
在考核內容上,重點從人才工作的組織領導、任務落實、政策貫徹、人才服務、經費保障、信息宣傳等六個方面設定指標、分配權重、劃定分值,并制定了相應的評估細則。
在強化考核結果運用上,除將人才工作納入領導班子綜合考核指標體系外,還組織開展“銀川市人才工作先進單位”評選表彰。按考核結果分為“優秀”、“良好”、“較差”3個等次,分三個層次對人才工作先進單位分別給予30萬、20萬、10萬元的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