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升企業研發積極性,激發企業創新活力,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布《關于進一步落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公告指出,今年10月份納稅申報期,在允許企業享受上半年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基礎上,將再增加一個季度優惠。
作為促進企業技術進步的一項重要稅收優惠政策,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通俗地說,是指企業實際發生研發費用就可以依法享受到相應的稅收優惠措施。公告明確,企業10月份預繳申報第3季度(按季預繳)或9月份(按月預繳)企業所得稅時,可自主選擇就前三季度研發費用享受加計扣除優惠政策。對10月份預繳申報期未選擇享受優惠的,可以在2022年辦理2021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統一享受。
考慮到部分中小微企業財務核算水平不高,公告還對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和要求填寫的信息進行了簡化優化:由2015版“4張輔助賬+1張匯總表”,調整為2021版“1張輔助賬+1張匯總表”。2021版輔助賬樣式發布后,2015版輔助賬樣式繼續有效,企業可選擇使用,也可按規定自行設計輔助賬樣式。
對于研發費用中“其他相關費用”限額的計算方法,公告也做出新的調整: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同時開展多項研發活動的,由原來按照每一研發項目分別計算“其他相關費用”限額,改為統一計算全部研發項目“其他相關費用”限額,簡化了計算方法,允許多個項目“其他相關費用”限額調劑使用,總體上提高了可加計扣除的金額。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是支持企業科技創新的有效政策抓手!北本﹪視媽W院財稅政策與應用研究所所長李旭紅表示,與現行允許享受上半年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相比,今年再多增加享受一個季度稅收優惠,并優化簡化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可幫助企業更早更便利享受優惠,以減稅激發企業增加研發投入、促進技術創新的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