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惠州法院通過官方微博回應暫緩處決犯人,稱死刑是法律懲罰中最嚴厲的刑罰,一旦執行就無法回轉。對死刑案件,即使是微小的疑點,也一定要核查,把案件辦成鐵案,才能夠經得起歷史和法律的檢驗。
昨日,惠州法院受最高院委托對犯販賣、制造毒品罪的被告人劉文彪公開開庭宣判并執行死刑。劉當庭檢舉周某、王某犯罪線索。本院依刑訴法第251條規定暫停執行,并報上級法院及要求出庭檢察機關核實。本案鐘*武、李*艷、李*雄另15名被告人分別以販賣毒品罪或非法買賣制毒物品罪判處死緩至一年三個月刑期不等。
廣東惠州一死刑犯臨刑前喊冤 處決被暫停
昨日,惠州中級法院召開死刑宣判執行會,一名死刑犯,在宣判后大呼冤枉并稱有重大立功舉報。隨即,法官暫停執行程序,該死囚又被押回看守所,從而得以暫時保命。
該死刑犯劉文彪,是惠東平山人,今年40歲,有三個孩子。他被指控領導一個制毒團伙。該團伙共16人被判刑。劉文彪被認為是主犯、制毒的出資者、指揮者,與另一人判處死刑。
法院判決顯示,劉文彪從2010年開始參與制毒,共計4次,涉及制造毒品102公斤。劉文彪被認為是該制毒團伙主犯。一審被惠州市中級法院判處死刑。2012年,劉文彪不服判決并上訴到廣東省高級法院,二審維持死刑判決。后經報最高法院審查核準死刑。
昨日,惠州中級法院對劉文彪進行死刑執行宣判。法官宣讀完最高法院死刑核準書后,詢問劉文彪有什么話要講。這時,劉文彪大喊“冤枉、不服”,稱自己只是受雇于李某,并不是主犯,主犯是李某,出資、指揮制毒,并稱有舉報兩人制販毒品、非法持有槍支的重大舉報立功材料。
這樣,情況出現轉變。本應該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的劉文彪,被法官叫停執行,原因是“上報重大立功材料,有些(事情)需要核查”。
面對家屬的哭喊聲,法警進行制止,并稱“不是押往刑場,是押回赴看守所。”
宣判結束后,劉某的家人情緒激動,劉某的父母、弟弟及其妻子、三個孩子哭成一團,當場向法院工作人員下跪,呼喊“冤枉”,稱劉文彪是“替死鬼”。法官、法警連忙進行勸解。
劉文彪的弟弟、妻子說,所稱的李某,很有錢,也是平山人,劉文彪與李某是小學、初中同學。因該制毒案件,李某也被抓,但李某僅被以非法買賣制造毒品罪判個一年多,“現在已經出來了!”
劉文彪的妻子說,2011年2月,李某向其借其果場用于制毒,因為家里窮,李某讓其丈夫跟著一塊賺錢,她丈夫才被一步一步拉下水,幫李某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