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廣州6月23日電 (劉國鋒 湯果)湖南省郴州市某礦負責安全生產的負責人廖某,利用職權之便違反爆炸物管理規定,將2萬發雷管賣給廣東韶關某礦場老板,在高速公路上被查獲。取保候審期間失蹤的廖某于6月23日在郴州西站準備乘坐高鐵去廣州時,被廣州鐵路公安局衡陽公安處民警查獲。
據介紹,2008年7月10日,廣東省樂昌市公安局坪石分局在京珠高速公路坪石至樂昌路段云巖服務區檢查時,在一貨車上查獲一起非法運輸爆炸物案,當場查獲火雷管7925發,電雷管13699發。公安機關順著這一線索展開相關工作。經查,這些雷管是經過廖某(男,45歲,湖南臨武縣人)之手從湖南省桂陽縣流失的。
廖某因涉嫌買賣爆炸物罪,于2011年10月25日被取保候審,隨后廖某在取保候審期間違反取保候審相關規定,多次傳喚不到案,下落不明。公安機關隨后對其網上通緝。2014年6月23日,廖某在案發6年后,進火車站時因為形跡可疑被鐵路民警抓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