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摘要
歐盟統計局有關報告顯示,截至2011年初,歐盟27國有23%的人口生活在農村地區,2009年[①]歐盟有81%的農村地區人均國內生產總值(GDP)低于歐盟平均水平。受金融危機的影響,2008-2009年期間農村地區的人均GDP出現下降,下降幅度大于歐盟平均水平,農村地區經濟發展滯后于城鄉結合部和城鎮地區。
根據歐盟統計局分類方法,歐盟現有1303個地區劃分,其中農村地區[②]為501個,城鄉結合部地區494個,城鎮地區308個。2009年,按照市場價格計算的歐盟農村地區人均GDP為17100歐元,約占歐盟總體平均水平23500歐元的73%,約81%的農村地區人均GDP低于歐盟的平均水平,城鄉結合部和城鎮地區低于歐盟平均水平的比例則分別僅為63%和41%。
一、農村地區經濟發展受金融危機影響較大
2000-2009年間,歐盟農村地區人均GDP和其他兩類地區一樣,經歷了前9年的增長,但在2008-2009年由于金融危機的沖擊,出現了下降。以2000年數據為基數來看,2000-2008年,農村地區的人均GDP增長了34.5%,比歐盟整體增長率高出3.5個百分點,但2008-2009年危機期間,歐盟總體人均GDP下降了6.0%,其中農村地區人均GDP下降了6.6%,城鄉結合部地區和城鎮地區人均GDP分別下降了6.3%和5.8%,農村地區人均GDP降幅反比歐盟整體降幅高出0.6個百分點。
危機已經對農村地區的經濟產生了巨大影響,并導致農村經濟發展更為滯后。在24個擁有農村地區的成員國中,有13個成員國的農村地區名義GDP萎縮程度高于該國平均萎縮的水平。同時,2008-2009年,各成員國農村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也存在較大差異,名義GDP萎縮程度最大的是立陶宛,降幅達到了18.3%,而波蘭農村名義GDP則是增長了1%。
二、農村地區經濟發展各國情況存在差異
經濟發展水平的不同使得各成員國的情況不盡相同,奧地利23個農村地區中有9個地區的人均GDP高于歐盟平均水平;丹麥5個農村地區中有3個地區的人均GDP高于歐盟平均水平,其所有城鎮地區和半數城鄉結合部地區均高于歐盟平均水平;在葡萄牙,所有的農村地區和城鄉結合部地區以及67%的城鎮地區人均GDP都低于歐盟平均水平。
各成員國之間農村地區經濟滯后的情況差異很大,在保加利亞、斯洛伐克、羅馬尼亞和匈牙利,城鎮地區人均GDP是全國平均水平的2倍以上,農村地區則均處于全國平均水平以下。
成員國的經濟發展水平對三種地區人均GDP的排名情況有著重要影響,比如,2009年丹麥和愛爾蘭三種地區的人均GDP水平都在歐盟總體平均水平之上;希臘農村地區2009年人均GDP為17700歐元,高于歐盟農村地區平均水平,但低于歐盟總體平均水平。與此相反,英國2009年農村地區人均GDP為16700歐元,低于歐盟農村地區平均的17100歐元,盡管其國內總體人均GDP高于歐盟平均水平。
三、農村地區之間人均GDP差異相對較小
與城鄉結合部地區和城鎮地區相比,歐盟各農村地區人均GDP之間的差異相對較小,其變化區間在0.2-2.2倍歐盟農村地區平均水平之間;城鄉結合部地區變化區間為0.2-2.7倍歐盟城鄉結合部地區平均水平;城鎮地區變化區間最大,為0.4-6.0倍歐盟城鎮地區平均水平之間。
四、農村地區經濟發展普遍落后于其他地區
2009年,歐盟農村地區、城鄉結合部地區和城鎮地區人均GDP分別為17100歐元、21000歐元和29100歐元,大部分歐盟成員國地區人均GDP排序均依照農村、城鄉結合部和城鎮的順序依次升高。僅丹麥、葡萄牙和荷蘭的情況有所不同,丹麥和葡萄牙的農村地區人均GDP高于城鄉結合部,荷蘭唯一的農村地區:Zeeuwsch-Vlaanderen地區由于工業活動興旺,且人口稀少,該地區的人均GDP高于其他兩種地區類型。
五、農村地區對經濟增加值貢獻率總體偏低且各國差異較大
2009年,歐盟總體經濟增加值總額達到10.575萬億歐元,其中農村地區貢獻值僅約占17%,城鄉結合部地區貢獻值占32%,城鎮地區貢獻值超過一半達到51%。
表1 歐盟2009年經濟增加值總額情況
| 增加值總額(百萬歐元) | 占比(%) |
歐盟27國總體 | 10 575 306 | 100 |
農村地區 | 1 771 445 | 17 |
城鄉結合部地區 | 3 360 771 | 32 |
城鎮地區 | 5 443 090 | 51 |
數據來源:歐盟統計局
同時,不同成員國三種類型地區對該國增加值的貢獻率存在較大的差異。例如,愛爾蘭農村地區貢獻率達到60%,英國農村地區貢獻率則僅為2%,這些差異取決于該成員國城鄉結構情況以及農村地區經濟發展和專業化[③]情況。
六、農村地區三個產業增加值貢獻率差異較大
歐盟農業、漁業和林業等第一產業大多集中在農村地區,而建筑以及第三產業等則多集中在城鎮地區。從一般意義上說,農村地區經濟發展的滯后,主要是因為其第三產業或者工業等產業對增加值的貢獻率較低。
表2 歐盟2009年農村地區主要產業增加值貢獻率(%)
| 農林漁業 | 工業 | 建筑業 | 第三產業 |
歐盟27國總體 | 42 | 20 | 20 | 15 |
比利時 | 23 | 5 | 8 | 5 |
保加利亞 | 56 | 36 | 17 | 20 |
捷克 | 49 | 33 | 31 | 23 |
丹麥 | 67 | 49 | 52 | 36 |
德國 | 35 | 16 | 22 | 13 |
愛沙尼亞 | 79 | 34 | 37 | 28 |
愛爾蘭 | 96 | 71 | 76 | 54 |
希臘 | 78 | 43 | 42 | 30 |
西班牙 | 33 | 9 | 13 | 10 |
法國 | 48 | 27 | 26 | 20 |
意大利 | 35 | 18 | 21 | 18 |
拉脫維亞 | 52 | 28 | 24 | 21 |
立陶宛 | 64 | 38 | 35 | 26 |
匈牙利 | 64 | 43 | 40 | 28 |
荷蘭 | 1 | 2 | 1 | 0 |
奧地利 | 70 | 36 | 40 | 27 |
波蘭 | 63 | 30 | 28 | 24 |
葡萄牙 | 69 | 33 | 34 | 28 |
羅馬尼亞 | 55 | 34 | 26 | 30 |
斯洛文尼亞 | 60 | 51 | 40 | 29 |
斯洛伐克 | 67 | 49 | 41 | 35 |
芬蘭 | 67 | 42 | 40 | 33 |
瑞典 | 49 | 25 | 20 | 17 |
英國 | 8 | 2 | 3 | 2 |
數據來源:歐盟統計局
2009年,歐盟農林漁業增加值中有42%來自農村地區,相反,第三產業增加值中僅有15%來自農村地區。幾乎所有成員國中,農村地區對第一產業增加值的貢獻率[④]遠遠高于對第二、三等其他產業貢獻率。但各國的情況也各不相同,比如愛沙尼亞農村地區第一產業增加值貢獻率高達79%,荷蘭則僅為1%。這種情況由兩個因素決定:一是該國農村地區的數量,二是第一產業在該國經濟中的重要性。
(李勇)
[①]歐盟統計局報告所使用的最新數據為2009年,尚無2010年及以后的數據。
[②]根據歐盟統計局的分類方法:農業人口占50%及以上的地區為農村地區;農業人口占20%-50%的地區為城鄉結合部地區;農業人口占20%及以下的地區為城鎮地區。當前歐盟共有24個成員國擁有農村地區。
[③]以克魯格曼指數(Krugman Index)做為衡量標準,其數值變動范圍為0-2,數值越大表示地區專業化程度越高。
[④]貢獻率=(農村地區某產業增加值÷全國該產業增加值)×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