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電子商務發展起步較晚。近年來俄電子商務水平和規模有了很大提升。據統計,2010年俄網民人數為4650萬人,俄網絡商店8000家,俄電子商務交易總額為2600億美元,其中B2C交易額為70億美元,寬帶服務覆蓋率達到32%。在B2B市場中,俄現有B2B平臺約80個,從各行業使用B2B電子交易平臺的數量看,燃料動力部門占據半壁江山;在B2G市場中,由于2006年1月《為國家及市政需要進行商品供應、實施工程及提供服務采購法》的生效,大大促進B2G市場發展;在B2C市場中,網民主要是購買服裝和鞋類,最流行的網購商品是電子產品、書籍(雜志、DVD、CD和電腦游戲)、飛機票和火車票、網上報名旅游及付款,日用小家電、戲票和大型家電、化妝品、居家用品等。據2010年有關統計顯示,俄前四大網絡商城為Ozon.ru,Dostavka.ru,Borero.ru和Books.ru。
由于俄企業對電子商務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在電子支付上存在的困難,如信息基礎設施不完備、支付程序不規范、電子支付市場發展迅速不發達等,以及俄居民電子支付的意愿較低,對網上支付的安全性持懷疑態度,目前俄尚未形成可支持完全網上支付的電子商務環境。
二、俄羅斯電子商務立法情況
俄是世界上最早進行電子商務立法的國家之一,頒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規,包括一般性信息化法律法規和專項的電子商務法律法規,以及電子商務發展計劃,包括《俄羅斯信息、信息化和信息保護法》、《電子商務法》、《電子合同法》、《電子文件法》、《俄聯邦因特網商務領域主體活動組織的建議》、《電子商務組織和法律標準》、《提供電子金融服務法》、《利用全球互聯網實現銀行系統的信息化法》、《國際信息交流法》、《俄聯邦電子商務發展目標綱要》、《國家支付系統法》、《電子簽名法》、《電子一卡通法》及電子商務稅收有關的法律等。
其中,對于電子商務發展至關重要的有以下幾個:
1、《電子商務法》,2001年出臺,明確了電子商務領域的法律調整關系,電子商務中電子信息通訊的使用規則,規定了電子商務主體的權利和義務,訂立電子合同的規則,并確認了電子文件的法律憑證。
2、《2001-2006年俄聯邦電子商務發展目標規劃》,于2001年頒布。該規劃擬采取一系列措施鼓勵電子商務的發展,其中包括開展電子商務試點;開發具有示范作用的電子商務系統;在俄聯邦各地區建立電子商務系統;通過網絡進行國家采購,以帶動電子商務的發展;修改民法法典中與《信息、信息化和信息保護法》相抵觸的條款;建立電子商務教學、咨詢中心等等。
3、《2002-2010年俄信息化建設目標綱要》,于2002年頒布。其主要目的一是為了適應世界信息技術發展的潮流,二則為滿足發展國內電子通訊、電子政務、電子商務并盡快與國際接軌的需要。
4、《國家支付系統法》,于2011年出臺,確定了支付的系統的概念,規定了對電子貨幣匯兌業務的要求,包括電子貨幣運營商、貨幣支付和接收系統運營商,以及電子貨幣支付基礎設施服務商(業務中心、清算和結算中心)的行為進行監管,俄央行為主管部門。
5、《電子簽名法》,于2011年出臺,規定了電子簽名的使用目的、原則、類型、確認、安全等。
6、《關于建立2011-2020年俄信息發展綱要》,政府將每年撥款1231億盧布用于實施建立信息社會項目。
三、俄羅斯電子商務管理情況
(一)主要政府管理部門及其作用
俄電子商務由多部門共同管理。俄經濟發展部聯邦合同體系發展司主要對B2G和B2B市場進行協調管理,俄通信和信息部國家建立和發展電子政府政策司主要對B2C市場進行協調管理。
俄政府作用主要體現在建立法律基礎、創造透明便利的法律環境、促進公平競爭,取保所有參與者都有機會平等參與電子商務活動。例如,建立了俄政府采購網、所有信息都公布在國家采購網上。同時,政府不僅是相關政策的制定者,也是國家電子商務活動的監控者,主要監控職能由俄經濟發展部、反壟斷局、通信和信息部、聯邦國庫局等機構負責。
。ǘ┲饕袠I協會
全國電子商務協會是非商業性組織,成立于2003年。成員有關部門和私人企業,包括網絡商店,F階段該協會主要從事對完善電子商務領域現行法律法規提出修改建議,制定信息安全的統一標準,公布年度分析報告,舉行有商業和政府機構參加的研討會和圓桌會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