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企業來丹麥承包工程或參與項目招標主要有兩種形式:1、參與公司項目工程招標;2、參與政府項目工程招標。關于公司項目工程招標,沒有專門的法律,一般受合同法、產品責任法以及刑法中有關商業賄賂條款的管轄。關于政府項目的招標,有專門的法律,是根據歐共體DIRECTIVE 2004/18/EC 協調后的法律。
二、需要提供的相關文件
中國公司參與丹麥工程項目競標,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資質證明文件,包括:1、完成類似任務的經驗和業績; 2、在同一地理區域內的經驗和業績;3、完成履約任務的關鍵人員和管理水平;4、以前為買方做過的供貨或其他工作;5、財務現狀;6、目前的工作負荷;7、是否卷入法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