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稅時間
上年度企業所得稅額超過500萬福林(約2萬歐元)的企業,在下一個納稅年度分12次預付稅款,其他公司按季預付稅款。企業必須在本納稅年度之后最遲于5月31日前(如果實行不同于日歷年度的財務年度的企業,必須在下一個財務年度的第150天之前)做下年度報稅,并預付稅款。
個人所得稅部分,由雇主在雇員下發工資中直接扣取,并由雇主于每月12日前向稅務局繳納上月稅款。個體經營者根據經營規模每月或每季度預付稅款,也必須在下個月的12日前預付前一個月稅款。個體經營者年報稅表必須在每個稅務年度后的5月20日前上報。
二、報稅渠道
企業通過會計師向稅務局報稅。
三、報稅資料
報稅時需提交以下材料:報稅表、工資表、利潤表及相關發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