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設立企業的形式
在匈牙利成立經濟實體不需要獲得特別的許可。外國人與匈牙利人同樣可成立經濟實體,享受國民待遇,并有多種企業形式可以選擇。主要形式有股份有限公司(Nyrt/Zrt)、有限責任公司(Kft)、有限責任合伙公司(Bt)、無限責任合伙公司(Kkt)等。
2.注冊企業的受理機構
在匈牙利設立企業必須在當地政府、匈牙利經濟法院注冊庭、稅務機關、中央統計局、社保局及工商會進行注冊登記。
3.注冊企業的主要程序
外國企業在匈牙利成立企業必須準備以下文件,以滿足最低信息要求:總公司資料;公司注冊資本及法人代表資料;公司名稱、地址、成立日期及營業范圍;公司資產種類、價值及股東名冊和股份分配。以上文件必須由匈牙利律師簽字。2008年7月匈牙利推出公司電子注冊系統,要求注冊申請必須在完成公司章程30天內提交給匈牙利主管注冊法院。所有向注冊法院提交的申請都必須由律師以電子方式提交。因匈牙利有關法律較復雜并且文件須用匈牙利文書寫,建議中國企業委托當地律師和會計師辦理相關手續。
根據匈牙利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50萬福林,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不得低于2000萬福林,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不得低于500萬福林。
遞交公司注冊申請后應完成以下事項:
(1)15天內向公司總部所在地的稅收機關登記(在遞交申請時納稅主體即得到稅號,應在注冊申請書上注明)。
(2)如在遞交公司注冊申請書時還沒有申請歐盟稅號,而納稅主體希望同歐盟成員國的納稅主體建立商業聯系,在稅務機關登記時需索要歐盟稅號(在所有歐盟貿易相關的文件上,如信函、訂貨單等都應標明歐盟稅號)。
(3)外國企業的分支機構及直接貿易代表機構在接到有關稅號的通知后,15天內應向稅務機關遞交證明其與外國企業之間的關系、不早于90天的文件及有效的匈牙利語翻譯件。
(4)外國公司派遣來匈牙利的工作人員,如完成工作的時間預計超過183天,在工作開始的次月20日前應向有關稅務機關填寫和遞交04104號申報單以完成申報義務。
(5)如經營需要許可的業務,在獲得必要許可后,在許可公布后的15天內需向稅務機關申報,并向公司法院遞交。在注冊手續辦理期間的公司須在完成注冊登記后才能開展業務活動(如公司成立時即需要當局的許可,則許可應附在注冊申請上)。
(6)制定符合會計的規章(或會計制度等)和其他運營規章。
(7)在遞交申請后次月的15日前完成會計義務。
(8)對工資和傭金的稅費要在次月的12日前交納。
(9)擬注冊的公司應自登記日起在法律規定的時限內完成財務報表和納稅申報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