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去年開始的美國次貸危機已演變成全球金融危機,股市縮水,匯率動蕩,銀行擠兌,金融機構破產……金融市場的動蕩愈演愈烈。金融危機的蔓延暴露了許多經濟大國金融體系的不穩定性和金融監管機制的漏洞。作為面積、人口、經濟總量等各方面都堪稱“小國”的馬耳他,在這次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機中受到的沖擊卻被限制在有限的范圍內,其金融業對本國經濟起到了重要的穩定作用。馬財政、經濟和投資部部長托尼奧·芬內克先生近期表示,馬政府一直在關注國內和國際金融市場的變化,并定期與馬中央銀行、馬金融服務局和國際上金融領域的同行交換意見,迄今沒有跡象顯示馬耳他金融系統在資本約束、流動性或信用風險領域面臨不正常情況。馬反對黨工黨的財政部長查理斯·曼瓊也表示,馬耳他很幸運,我們沒有大的投資銀行。這就使我們幸免于這次危機的惡劣影響。
雖然全球性金融危機給馬耳他帶來的影響遠未結束,但透過這場危機我們可以更好地了解馬金融業,其發展的潛力以及存在的機遇。
一、馬耳他金融業概況
馬耳他政治經濟局勢穩定,特別是2004年5月加入歐盟和
但加入歐元區也帶來了風險,尤其是在利用貨幣政策調控本國經濟方面,不可能自己單獨采取行動,而必須服從歐洲央行所采取的措施。
馬耳他在過去的十幾年一直致力金融自由化改革,而歐盟國家是馬金融業重要的投資來源。目前馬金融機構 92%的股份被外國公司持有,這些公司全部來自歐盟國家。
馬政府近幾年著力打造地中海金融中心的形象,將金融服務業率先對外資開放,使金融服務業得到迅速發展。目前金融服務業就業人數約6,000人,2007年產值占GDP的12%。馬政府計劃在今后10年,將金融服務業產值占GDP的比重提升到25%。
在世界經濟論壇發布的《2008-2009年全球競爭力報告》中,馬耳他在全球最具競爭力的134個經濟體排名中名列第52位,這主要得益于金融領域各項排名的領先。在金融市場成熟度方面,馬排名第34位。馬金融市場主要指標在全球134個經濟體中的排名如下:
金融市場指標 |
馬排名 |
通過當地證券市場融資容易程度 |
38 |
獲得銀行貸款容易程度(只有一個好的商業計劃而沒有抵押物) |
35 |
創新但具有風險的項目獲得風險投資容易程度 |
69 |
對資本流動的容易程度(受限制少) |
18 |
銀行的穩定性 |
10 |
證券交易的規定(透明、高效、獨立于產業和政府) |
22 |
金融服務業的發展為馬商業環境建立了良好基礎,吸引了大量外國投資。目前馬從事零售業務的銀行有匯豐銀行(HSBC)、瓦萊塔(BOV)銀行、龍灞(Lombard)銀行和APS銀行。其中:匯豐銀行和瓦萊塔銀行規模排名前兩位,其業務額占馬市場總額的90%以上。此外,還有大量商業銀行和金融機構在本地和海外資本市場運做,提供各種融資服務。
二、馬耳他金融系統的監管
馬耳他穩定的金融環境和與歐盟規則一致的綜合法律法規體系一直被國際上廣泛認可。九十年代初期,馬政府通過對金融系統的改革,建立了一整套穩定的法律體系和與歐盟經濟相適應的規則。1994年,馬相繼通過了《銀行法》、《金融機構法》、《中央銀行法》、《公司控制(清算程序)法》、《金融擔保安排規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規,促進了金融服務和國際商業活動。馬還嚴格執行歐盟的《反洗錢法》、《內部交易和職業保密法》,其法律體系的目標是吸引國際商業活動,為其提供金融服務。目前每月平均有約200家新公司在馬注冊。
按照與歐盟相一致的規則,馬所有的銀行只有一個監管者——馬耳他金融服務局。
(一)馬耳他金融服務局(Malta Financial Service Authority)
2002年成立的馬金融服務局從中央銀行手中接管了制定商業銀行管理規章、營業牌照發放和監管等項權利,是商業銀行的監管部門,同時也是保險業和其他金融機構的監管部門。
1、商業銀行的監管
除制訂商業銀行管理規章、發放商業銀行營業牌照外,馬金融服務局的主要職能是商業銀行的監管,由其下屬的銀行部負責。監管任務主要是:檢查銀行執行相關條例的情況;根據各商業銀行定期提供的金融信息進行分析,并負責給銀行出具信用等級報告;在銀行營業場所進行檢查。
商業銀行的監管根據監管方式分為非現場監督和分析和現場監管:
——非現場監督和分析
監管部門每年年初要準備一份本年度檢查項目計劃,通常每年都會對主要銀行進行檢查。同時,還會根據非現場監督和分析的結果對一些特別事項進行檢查。
非現場檢查主要以分析各銀行每月和每季度向金融服務公司報告的數據為主,包括:資產和負債的細目分類、資產負債表各科目、盈虧率、流動性、自有資金、資本充足率和大額交易披露等項目。每個銀行都由馬金融服務公司配有專門的監督和分析員,他們根據銀行提供的消息撰寫相關報告,報告對銀行的資本金、資產和負債、管理、收入和流動性等進行分析。
為了能夠檢查銀行運作過程中系統性的缺失或者一段時間內存在的風險,在檢查人員撰寫的非現場檢查報告中或者單獨就某一問題撰寫的報告中,檢查人員會就以下事項進行分析:資產和負債的增長模式、信用風險的發展趨勢、資產流動性、收入、利率風險和未履行的貸款等。
——現場監管
現場監管更能暴露銀行存在的問題和風險,從而通過監管減少這種風險。現場監管主要程序如下:
風險識別。風險識別是一個連續的過程,因此除了早期的非現場分析和風險級別報告外,現場監管人員也要從原來的檢查報告、內部研究報告、外部審計報告、巴塞爾金融監管委員會等其他金融監管機構風險評估報告、媒體報道、其它公眾信息和來自中央銀行的信息等多種渠道獲取信息,識別風險。在進行風險識別過程中,至少由兩人來完成。
有效信息分析。在開始進行現場檢查前,檢查人員需要獲得盡可能多的信息,包括:非現場檢查報告、管理人員的信函、原來的報告、相關的內部檢查清單、原來檢查過程中銀行對問題的回復、國際機構對特定風險發布的報告和銀行信譽調查。獲得這些信息后,檢查人員會核查“內部控制問題和檢查清單 ”,以確定是否將這些問題包含在新的檢查中。
現場檢查。實際檢查通常由察看相關內部審計報告和與內部審計人員進行交流,評估其內部審計的可靠性開始。然后監管人員會通過座談、檢查特定文件和其他相關信息。現場檢查主要包括:銀行存款和資產質量、資產運營、法定資本充足率、內部審計、風險管理、是否遵守反洗錢法的規定等。
報告和反饋。當監管人員完成各項工作后,會形成向馬金融服務公司的報告。同時將有關報告送給銀行,銀行要針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改進并將結果反饋給金融服務公司。
2、商業存款保護制度
為了保護儲戶的利益,尤其是小儲戶的利益,根據馬《銀行法》的有關規定,馬各商業銀行出資組建基金,從而在某些商業銀行破產無法償還儲戶存款時對儲戶進行賠償。各商業銀行根據每年的存款額的1%將有關款項交給獨立的基金進行保管、運作。當商業銀行破產時,每個儲戶最高可以獲得其存款額的90%,但總額不超過2萬馬鎊的賠償。
3、保險業的監管
根據1998年馬《保險商業法案》,馬耳他金融服務局對馬保險業進行監管。監管的對象包括:總部在馬耳他的保險公司以及公司總部在馬以外,但在馬有分支機構開展業務的公司。監管的范圍主要包括:保險公司的設立、保險公司自有資金情況、保險公司總代表、保險公司償付準備金(Solvency Margin)、保證金(Guarantee Fund)、保險公司技術條款(Technical Provisions)、保險收入幣種本地化貨幣情況(Currency Matching Localization)、均衡補償準備(Equalization reserve)、保險公司在馬財產監護、保險公司財政狀況、保護和賠償基金運作等與保險公司運作息息相關的各個方面。
在馬運作的保險公司還必須向馬金融服務公司繳納保護和賠償基金(Protection and compensation fund)。該基金主要用于對于賠償一些破產的馬保險公司承保的在馬發生的風險,以及道路交通事故中不知道加害者是誰時對受害者的賠償。但一些經營再保險業務的公司和外國保險公司的分支機構可以不繳納該基金。
(二)馬耳他中央銀行
馬耳他中央銀行成立于1968年,最初目的是為了彌補馬獨立之初缺乏一個指導經濟和財政狀況的獨立機構。1994年,馬通過了《中央銀行法》,明確馬中央銀行的主要任務是執行獨立的貨幣政策。2002年經過修改的《中央銀行法》又賦予了其穩定物價的職能。隨著2004年馬加入歐盟,馬中央銀行構成為歐洲央行系統(European System of Central Bank, ESCB)的一員。
馬中央銀行主要通過以下方式行使其保障金融系統的安全的職能:監測馬耳他及國際經濟和金融業發展趨勢;推動和支持合理的金融基礎設施建設;確保馬金融監督和管理系統符合國際先進做法;在特別情況下,為金融系統注資。
為推動和支持金融市場的發展,馬中央銀行推動建立了高效的支付和結算系統,包括國內結算和跨境結算,促進了資源的高效利用和金融系統的整合。
此外,作為為政府服務的銀行,馬中央銀行還負責政府財政資金的撥付,為政府提供正常的銀行服務。持有和管理國家外匯儲備,滿足經濟發展對外匯的需要,同時通過謹慎投資對外匯進行保值。
三、金融危機對馬耳他金融業的影響
盡管馬政府一再表示,由于借貸方面的保守做法,馬耳他的銀行業在此次全球金融危機中沒有受到沖擊。但作為一個金融等相關行業產值占GDP的比例為12%、經濟規模又相對較小的開放型國家,其金融業受到的影響是不可避免的,而一些潛在的影響也將逐漸顯現。
1、銀行運行情況
據馬中央銀行行長介紹,馬當地銀行不持有涉及次貸危機的證券。去年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也證實,馬銀行資本情況良好,資金流動性較高。馬銀行一般不從國際資本市場借債,而主要依靠儲蓄。9月底,馬居民儲蓄為86億歐元,相當于馬GDP的1.5倍。而且馬銀行有嚴格的借款政策,以及多樣化的風險管理系統,這就限制了金融危機對銀行系統的影響。
盡管馬傳統消費習慣比較保守,但隨著2004年加入歐盟,馬經濟持續發展,政府建立了廣泛的社會保障體系,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家庭的消費習慣,家庭借貸規模不斷擴大。據馬中央銀行估算,目前馬家庭總負債約為26億歐元,占GDP的48%,而2002年這一比例為31%。盡管如此,馬家庭平均負債率仍低于歐元區國家家庭平均負債率的60%。而且,馬家庭平均資產規模遠遠大于負債規模。因此,馬銀行很少受到不良貸款的困擾。近幾年,馬銀行不良貸款持續下降,雖然近期有小幅上升,但目前也僅為2.5%。當然,如果未來經濟出現減速甚至衰退,有可能引起銀行不良貸款的增加。
2、政府財政情況
從國家層面來說,馬每年的財政支出一直都大于收入,雖然馬在加入歐盟時,為達到“馬斯特利赫特”條約關于“政府財政赤字占GDP的比例不得高于3%”和“政府總債務不能超過GDP60%”的規定,近幾年努力減少財政赤字和政府債務,并力爭在2010年實現財政贏余。但金融危機使馬國家的財政狀況進一步惡化。
2008年前9個月馬政府赤字達2.58億歐元,同比增長8760萬歐元。9月底,中央政府債務累計達35.18億歐元,同比增長2.71億歐元。數據顯示在全球金融危機影響下馬政府已很難實現將赤字控制在6800萬歐元的預定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