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工作許可證分為三種:特別就業許可證、一般工作許可證和打工許可證。持特別就業許可證的外國公民在斯就業不受雇主和年限限制,其就業權利與斯本國公民相同,一般工作許可證和打工許可證則必須有用人單位申請和有效雇傭合同。歐盟國家公民在斯就業享有與斯公民同等權利,其它國家公民則根據政府間有關協議和本人具體情況確定。
外國公民申請在斯工作許可證須提交下列證明文件:個人身份證明文件、無犯罪證明、工種技術等級證明、雇主申請和雇傭合同等。某些崗位還需提交學歷和學位證明。斯主管部門在受理外籍勞務人員就業申請時,對斯緊缺的工種技術人員給予優先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