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俄塔斯社網站5月27日消息,俄聯邦政府日前批準由國家提供擔保的投資項目篩選方案。內容包括給予項目委托人、貸款申請人同等國家擔保申請權。此外,對于項目委托人申請的俄外經銀行貸款,如貸款來源系俄預算外資金,則不予國家擔保。同時,要求項目委托人應在俄本地注冊,無離岸公司背景。
蘇公網安備 3209020200096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