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時報網站5月5日報道,歐盟發布的一份報告稱,希望建立新的全球投資爭端仲裁法庭,裁決外國投資者和東道國政府之間的糾紛,從而解決圍繞在世界上正在進行的兩大貿易談判TPP(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協議)和TTIP(跨大西洋貿易及投資伙伴協議)上的最大爭議問題。在上個世紀的貿易投資談判中,投資者與政府爭端解決機制(ISDS)是協議中的重要條款,作用是允許投資者在認為受到歧視的情況下,對東道國政府提出仲裁,但這一條款已經引起越來越多的爭議,主要原因是許多投資者利用這一條款挑戰東道國政府制定的規則,在TTIP和TPP談判中,都出現了要求將這一條款排除在協議之外的要求,也是兩大貿易談判遲遲無法完成的重要原因。
歐盟貿易委員CecilliaMalmstrom表示,現有的ISDS條款已經不適合21世紀的爭端問題,需要對現有的爭端裁決機制做出嚴肅有力的改革,這對全球的投資政策都至關重要,歐盟是最大的對外投資者,也是吸引外資最多的經濟體,因此由歐盟領導這一改革、為未來全球制定更好的規則是合情合理的。
目前解決投資者和東道國間糾紛的機構是設立在世界銀行的爭端解決中心(ICSID),這一機構創立于上世紀60年代。歐盟提出建立新的投資爭端仲裁法庭給美國政府帶來了很大的壓力,美國總統奧巴馬及其高級管理層紛紛大力支持現有的爭端解決中心,對出現的批評進行反駁,奧巴馬認為現有的爭端解決中心是一個中立的仲裁系統,已經正常運行了幾十年,在談判中包含爭端解決機制條款不會損害金融和食品安全規則。
設立新的全球投資爭端仲裁法庭是德國政府的倡議,歐盟尋求建立一個永久性的仲裁法庭,可以是一個獨立的多邊機構,也可以包含在現有的多邊組織框架范圍內,建設這樣的一個法庭只是中期目標,前期工作如組織結構、成本和參與者等方面已經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