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西班牙《拓展報》5月14日報道,近日歐委會向西班牙政府提出,需要進一步改革,采取結構性措施,在公共財政、金融業、勞動力市場和監管機構四個重要問題上再努力。主要內容如下:進一步縮減開支以完成財赤目標,尤其是地方政府開支;加強勞動力市場改革促進就業,特別是為年輕人提供就業指導;金融業結構重組改革以優化資產,使儲蓄銀行改革到底;加強監管機構作用。歐委會認為,2015年西班牙完成財赤目標存在“風險”,如果地方公共財政不能進一步節約開支將無法完成目標。西班牙政府預計,2015年政府財赤4.2%,2016年減至2.8%;外債占GDP的比例逐年減少,至2018年減至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