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倡議人公開股份公司“烏斯特—斯列德尼坎斯克水電站”介紹 | |
地址 |
公開股份公司“俄羅斯水利”, 公開股份公司“烏斯特—斯列德尼坎斯克水電站” 法人地址:685000, 馬加丹市普洛列塔爾斯卡亞街84號2座 郵政地址:686222馬加丹州希涅戈利耶鎮科格多夫斯克沃街7號 領導:總經理:穆林·列奧尼德·阿爾卡季耶維奇 |
電話 |
電話/傳真: (41343) 47-191, (4132) 60-29-35 E-mail: energo[ta]kolymamsk.com |
法律組織形式 |
公開股份公司 |
項目介紹 | |
項目的商業理念(目的) |
保障馬加丹州中央電力樞紐用戶及撒哈共和國奧伊米亞康區部分用戶的電力需求,提高科累馬水電站聯機工作時的冬季供電能力,發展該地區的基礎設施,包括建設新礦山企業(開發馬特羅索夫礦山、揚諾—科累馬金礦省、奧莫隆礦點及埃溫斯克魯德諾沙金礦點等一系列新礦床)。 |
項目所在地 |
馬加丹州斯列德尼區 |
項目的原料保障(材料) |
水資源。以再生性資源為基礎的電能。 |
消費者市場介紹 |
所有供電量及功率按照“財力原料商品”所規定的價格出售給一個買方(水電聯合體)。以下兩種情況可例外: 1)新發電項目與新用戶之間簽訂合同(2008年1月1日后引入的合同雙方),條件為發電機的投資50%以上為私人投資。 2) 現有發電項目和投資來源不符合要求、數量不計入平衡表的新項目的電力(功率)可按照ATC(類似于計劃外交易)的交易結果出售。 |
項目的準備程度及評估 |
整個項目的準備程度為37%,全套啟動設備的準備程度為82%。裝機功率—570 兆瓦; — 一套擁有替換工作輪的兩臺啟動水利發電機—169 兆瓦; — 年平均產量25.5億千瓦/小時。 1991年開始建設。 計劃功率及機組啟動年份: — 2012年1號、2號水利發電機投入使用,裝機功率為169兆瓦(在低水位差上,有臨時性工作輪,可用供率為69.4兆瓦); — 2014 年3號水利發電機投入使用(142.5兆瓦); — 2015 年4號水利發電機投入使用(142.5兆瓦),更換1號水利發電機的工作輪(分接頭功率為58兆瓦); —2016 年更換2號水利發電機(分接頭功率為58兆瓦)。 烏斯特—斯列德尼坎斯克水電站2017年最終竣工。烏斯特—斯列德尼坎斯克水電站的設計預算文件由“列寧格勒水利設計院”根據蘇聯能源部1988年6月2日第294號命令制定,驗收后按照1989年1月4日第3-пс號命令被確認。工程項目表于1991年開具。 2004年對烏斯特—斯列德尼坎斯克水電站的設計文件進行國家級復查(根據2000年12月27日俄聯邦政府第1008號決議),為了俄羅斯能源行業燃料動力綜合體工程水利工程系統建設及安全申報,由預設計及設計文件國家檢驗處對烏斯特—斯列德尼坎斯克水電站的設計進行了復查(見2004年2月19日Э-1號檢驗結論)。該設計得到能源部副部長的批準,批文為2004年3月9日的ИЛ-1335號批文。 |
項目的財務評估 | |
項目總造價包括 |
4584290萬盧布,其中包括 |
- 自有資金 |
254600萬盧布 |
- 申請資金 |
3200550萬 盧布 |
投資形式 |
對公司基本基金投入 |
勞動資源保障 |
目前為保障烏斯特—斯列德尼坎斯克水電站的建設,建立了必要的生產性基礎設施(電、熱、供水、車道及木工、車工、鋼筋、電工等生產車間)和社會及生活基礎設施(行政大樓、容納800人的宿舍以便保障輪班作業)。參加烏斯特—斯列德尼坎斯克水電站建設工作的有“烏斯特—斯列德尼坎斯克水電站建設”公開股份公司及其分包機構的工人和工程技術人員,共計1200名。 |
項目實施的標準期限 |
25 年 |
項目實施計劃 |
裝機功率570 兆瓦; - 一套兩臺水力發電機的啟動設備,帶有交替工作輪 — 169 兆瓦; - 年平均產出 — 25.5億千瓦/小時。 1991年開始建設。 計劃功率和啟動年份: - 2012年1號、2號水力發電機投入使用,裝機功率為169兆瓦(在低水位差上,有臨時性工作輪,可用供率為69.4兆瓦) ; - 2014 年3號水利發電機投入使用(142.5兆瓦); - 2015 年4號水利發電機投入使用(142.5兆瓦),更換1號水利發電機的工作輪(分接頭功率為58兆瓦); - 2016 年更換2號水利發電機(分接頭功率為58兆瓦)。 2017年烏斯特—斯列德尼坎斯克水電站最終竣工。 |
財務預估和風險評估 |
建設所需的基本投入投資為3343100萬盧布,其中包括 建筑安裝工程 — 2465500萬盧布。 設備— 524200盧布。 生產研究、科學研究及其他費用— 353400萬盧布。 |
投資回報形式 |
不償還形式(即配發股份) |
補充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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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斯特—斯列德尼坎斯克水電站的啟用可解決以下問題: - 在2013至2030年期間壓制馬加丹州中央電力樞紐電力消費價格。 - 加強馬加丹州中央電力樞紐的能源基礎,保障該地區的能源安全。 - 拒絕增加熱電站的功率。 - 減少馬加丹州中央電力樞紐的燃料平衡緊張度,對熱電站的燃料供應每年降低80萬噸 - 為發展綜合性礦山開采企業創造前提條件,這可創造地方稅收和聯邦稅收。 -降低“馬加丹能源”股份公司電力生產成本。 -提高卡累姆水電站冬季能源供應能力102兆瓦。 - 保障下游水域各種問題包括航運問題的綜合解決。 - 解決社會政治問題: - 保障該地區的就業,減少人口外流,改善社會環境。 - 將鍋爐房轉化為對馬加丹州很多地區十分有效的電力取暖和熱水供應,從而提高居民生活水平。 - 改善該地區的生態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