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社報道,5月19日,據該社從塞爾維亞社會經濟理事會獲悉,塞政府將延長對FAP汽車廠、PKB貝爾格萊德農業聯合體、醫藥制造商Galenika、潘切沃Petrohemija公司、Ikarbus汽車廠、《政治報》等17家國有企業的保護期限,保護期最長為一年。塞政府對重組中的國有企業免于向債權人償還債務的保護已于5月31日到期,塞政府有關部門表示,對于國家戰略性企業可適當延長保護期限,但最多不能超過一年,到期后,債權人可提出債務要求。
不久前,塞經濟部長塞爾蒂奇表示,塞政府將提交《私有化法》修正案,尋求塞議會支持延長上述企業的受保護期限,該建議已獲得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