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紅燈 罰200元
故意遮擋污損車牌 罰200元
超速、反復并線、頻繁穿插罰2000元
駕車耍手機 罰50~100元
乘客不系安全帶 罰50元
實施了6年多的《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辦法》將會有重大調整。成都商報記者獲悉,該實施辦法的修訂草案將在本月28日召開的省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上進行一審,昨日省人大將該修訂草案的全文在網上公布并公開征求社會各界意見。草案對很多道路交通安全的問題作出了新的規定。
焦點1
交叉路口應設置計時紅綠燈
變更交通標牌提前5天告知
規范交通信號
在規范交通信號的設置上,草案明確規定在設有交通信號燈的交叉路口應當同時安裝信號燈計時裝置。
同時,交通技術監控設備的設置地點應當向社會公布,測速路段應當設置測速警告標志,并且明令禁止交通技術監控設備的運作與管理市場化。
草案規定,道路上的限速標志應當按照國家相關規定設置,便于能夠識別與快速識別。
道路交通安全設施主管部門根據通行需要增設、調換、更新限制性或禁止性道路交通信號的,應當提前5日向社會公告。
焦點2
嚴懲交通違法
闖紅燈處罰翻番罰款200元
駕車反復并線穿插罰2000元
草案進一步細化了對交通違法行為處罰標準,幾項常見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理力度加大。
其中,故意遮擋、污損機動車號牌的,由現在的“處100元以上150元以下罰款”,擬調整為“處200元罰款”。未按交通信號燈通行的,也就是闖紅燈,由現在的“處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罰款”,擬調整為“處200元罰款”。同時,值得注意的是,在駕車時利用手持電話上網、查看、發送短信或者看電視也被列入交通違法行為,并會被處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罰款。
此外,草案還增設了追逐駕駛機動車的法律責任,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超速行駛、反復并線、頻繁穿插,尚未構成犯罪的行為,規定為特別嚴重的違法行為,擬處駕駛人2000元罰款。
焦點3
7種情形免罰
因前車遮擋闖紅燈不予處罰
嚴禁讓交通違法人站崗執勤
草案還明確列出7項違反道路通行規定不予處罰的情形,包括“因交通信號設置不規范、顯示不清晰或因前方車輛遮擋看不見信號燈的,或因相關主管部門其他過錯導致的”、“有證據證明救助危重病人或險急情況的”、“機動車所有人或管理人的車輛被盜搶的”、“機動車號牌被他人假冒發生的”等,不予處罰。同時,草案還明令禁止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當事人實行站崗執勤等變相處罰。
發生交通事故后,為更及時報警施救,草案規定交通事故造****員傷亡的,發現人有義務及時報警。同時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后,保險公司在交強險的范圍內,有搶救費墊付義務。
焦點4
不系安全帶 乘車人罰50元
司機飲酒 有義務勸阻酒駕
乘車人責任
草案對乘車人也規定了具體的細則。
乘車人要按規定使用安全帶,否則面臨50元的處罰。同時,草案還對乘車人勸阻酒駕的義務法定化———乘車人與駕駛人共同飲酒的,應當勸阻駕駛人酒后駕駛機動車;乘車人明知機動車駕駛人酒后或醉酒駕車,應當主動拒絕乘坐,并勸阻駕駛人駕駛機動車。
此外,為遏制疲勞駕駛,草案對駕駛時間作了嚴格限制。機動車駕駛人連續駕駛4小時的,必須停車休息。長途客運汽車駕駛人24小時內累計駕駛時間不超過8小時;日間連續駕駛4小時、夜間連續駕駛2小時的,必須停車休息,休息時間不少于20分鐘。
意見收集
征求公眾意見 三種方式反饋
目前省人大已將《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辦法(修訂草案)》在四川人大網公布,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如果你有意見,可以通過以下三種方式提建議:社會公眾可直接登錄四川人大網,也可以將意見寄送四川省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成都市青羊區中南大街1號,郵編:610041,信封上請注明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辦法修訂草案征集意見),或將電子文檔發送至srdnsw[ta]126.com。意見征集截止日期:2012年11月28日。
修法背景
現行辦法實施6年 出現很多新問題
現行辦法是2006年3月1日起實施的,距今已6年多。為什么要修訂?省人大內司委表示,隨著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出現許多新情況新問題,修訂已迫在眉睫:一是城市道路交通擁堵問題嚴重,通過立法改善交通環境,使有限的交通資源發揮最大通行效率勢在必行。二是違反交通法律法規現象十分普遍,交通安全形勢十分嚴峻。三是道路等的安全隱患嚴重影響了交通安全。四是政府管理水平與社會要求有較大差距,有必要通過立法加強管理者的職責及其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