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總裁侄子把集團商標賣給飲用水公司后被指非法授權
合同能否再履行 今天上午開庭 商標不能用 匯源拒和解
匯源集團總裁朱新禮的侄子朱勝彪,被指非法授權匯源商標給云南香格里拉卡瓦格博飲用水有限公司,制售“匯源6分子活性飲用水”。
目前,匯源起訴卡瓦格博要求解約,而卡瓦格博起訴匯源要求繼續履行合同。11月27日,該案在二中院不公開審理。
據悉,事件爆出后,作為香港上市公司的匯源,股價一度下跌。
事件經過支付300萬元獲商標授權
匯源集團是國內家喻戶曉的果汁行業龍頭老大,與之對壘的飲用水生產商卡瓦格博公司,注冊資本僅128萬美元。
卡瓦格博公司董事長祝強告訴記者,他通過匯源集團蘋果醋項目經理王樹平引薦,與北京匯源飲用水公司的老總朱勝彪認識,“我想打開飲用水銷路,想跟匯源合作。”
2011年7月15日,匯源飲用水公司和卡瓦格博簽訂合作協議及商標授權使用書,朱勝彪將匯源商標授權給卡瓦格博公司使用,合同期從2011年7月15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合同約定,匯源飲用水公司一次性收取加盟費和技術服務費200萬元,50萬元質量保證金,卡瓦格博每增加一家工廠再收50萬元保證金。
一個月后,祝強向朱勝彪個人賬號匯款200萬元,同時匯給中間人王樹平100萬元。匯款次日,匯源飲用水公司給卡瓦格博公司開具了200萬元的收款收據。
授權書被指無效出現糾紛
祝強說,他此后引進設備準備大規模投產時,卻迎來當頭一棒。
2011年八九月間,祝強去云南迪慶州辦生產許可證時,州質量技術監督局工作人員告訴他,北京匯源飲用水有限公司不是商標所有權人,沒有授權資格,無法辦理生產許可證。
祝強說,他找朱勝彪和匯源集團要商標授權被匯源拒絕,“當時朱勝彪告訴我,再做做集團的工作。不行的話,就對卡瓦格博公司作出賠償。”
2012年3月初,祝強的“匯源6分子”水在天津開始批量生產。他急于將產品投放市場,正巧匯源集團在成都召開銷售年會,祝強去成都直接找到匯源執行總裁周紅衛。
“周紅衛明確說根本不知道我和朱勝彪的協議,說匯源從沒授權匯源飲用水公司生產瓶裝水,只允許它生產桶裝水。他說匯源是上市公司,不可能給別人品牌授權。可后來,他接受記者采訪時卻又承認合作協議有效了。”祝強說。
矛盾激化匯源被指意在專利
祝強為此多次去找朱勝彪。朱勝彪說,會讓叔叔朱新禮幫助操作,不過要祝強把“小分子團發生器”的專利使用權交出來。
2012年3月16日,雙方簽署《小分子團發生器專利許可合作協議》,約定匯源飲用水公司可以使用專利設備生產自主品牌的水產品,以及加盟合作業務;向卡瓦格博支付產品出廠價格的15%作為相關費用。同時,匯源飲用水公司同意卡瓦格博的匯源6分子水進入匯源銷售網絡。
祝強表示,這只是一份框架協議,隨著雙方矛盾加劇,已經沒有履行的可能。在他看來,匯源用生產銷售進行要挾,意圖獲取我的專利,用于“匯源水立方小分子”產品的生產。
法院訴訟匯源:對方未付質保金引糾紛
7月30日,匯源集團以拒絕支付質量保證金為由,將卡瓦格博起訴到密云法院,要求解除合作協議。
匯源集團稱,祝強當時需要通過此項目融資,但雙方在2012年4月曾就終止合作達成共識,由匯源飲用水公司退還200萬元,并用一臺汽車沖抵卡瓦格博前期費用,但祝強反悔并要求賠償損失1120萬元。
9月20日,匯源宣布免去朱勝彪匯源飲用水公司總經理職務,理由是“個人在協議簽署和匯款方式上有不規范的現象”。
就商標授權糾紛,周紅衛曾對媒體承認合作協議有效,但因為卡瓦格博在合同操作中多次違規,匯源才不得不提出終止合同。
匯源表示,祝強一直沒付質量保證金,而且在2011年11月,委托天津冠芳可樂飲料有限公司生產飲用水產品時,違約生產了授權外的匯源6分子飲用天然水、匯源6分子小分子團水等產品。
卡瓦格博:
匯源違約在先
祝強指責匯源惡人先告狀。“為生產‘匯源6分子水’,今年3月,卡瓦格博公司已投入專用設備、廣告宣傳費等200萬元,并與客戶簽訂了價值十幾億元的合同。解除合作協議,會導致千萬余元的經濟損失。”
10月16日,卡瓦格博將匯源飲用水公司和北京匯源食品飲料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繼續履行合同。
11月1日,此案進行庭前談話。祝強表示,匯源集團承認合同有效,他只有一個要求,就是繼續履行合同。
卡瓦格博公司的代理人、北京商安律師事務所律師王玲杰表示,因為朱勝彪出具的授權書無效,導致卡瓦格博無法取得生產許可證,自然談不上交“產品面市前”的質量保證金,是匯源違約在先。“匯源的說辭無非是給其不斷下跌的股價的交待。”
該案今天在二中院不公開審理。
專家說法匯源被指患“收購失敗綜合征”
“快消品的價值都在品牌上。”北大縱橫管理咨詢公司合伙人潘亦藩說,匯源已經不需要通過授權來擴大影響,商標授權利潤不一定多大,但風險很大,萬一質量控制出現問題,將損害整個集團的聲譽。“也許匯源想通過這樣的方式來倒逼卡瓦格博,以取得對方專利。”
北大縱橫管理咨詢公司合伙人金波則認為,匯源執行總裁周紅衛前后不一的說法,暴露出匯源患上“收購失敗綜合征”。
“2010年前后,匯源尋求可口可樂收購未果,做戰略調整,但一直沒找好定位,內部管理上出現問題。如果匯源確有責任,還把官司拖成一場曠日持久的口水仗,對企業的長期形象肯定有損害。”金波說。
訴訟后股價下跌被指兩者有關聯
匯源集團2007年在香港上市。據記者了解,自今年7月底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后,“匯源果汁”8月股價震蕩下挫。
對此,潘亦藩分析,“我認為股價下跌與商標權糾紛有關。事件曝光后,股民會懷疑匯源不誠信;此外,匯源居然‘授權’給一個不大的公司經營飲用水業務,在保障食品安全問題上容易被人質疑。”
金波說,上市公司的任何一個經營行為,包括與其他公司的合作都要考慮整體形象,匯源的當務之急是維護公司的整體形象。
“目前匯源有兩種方式補救,一是重新授權;二是庭外私下和解,退一些錢,不再合作。對匯源來講,不合作比較有利。”潘亦藩說。
上午追訪拒絕卡瓦格博提出的和解方案
今天上午,記者致電匯源集團有限公司,廣告公關部的欒明陽(女)告訴記者:祝強與朱勝彪簽署的合作協議向總部報備,經過了總部允許。在合同履行期間,卡瓦格博違約,才決定終止合同。
對方強調的《商標使用授權書》并非嚴格的商標授權書。嚴格的商標授權書,要有商標圖案、商標號、商標持有人、授權人、使用在哪一種產品上、使用期限等信息,并簽有“需另經書面認可”的字樣。
“匯源有400多個商標,水的商標就有好多,我們只是授權某一個與其合作。朱勝彪報給總部后,由總部來授權具體使用哪個商標,不存在朱勝彪個人授權的情況。”欒明陽說。
欒明陽說,只要對方用匯源的商標,我們就會嚴格把關。要考察水源、技術、設備,交了質量保證金之后,我們要派駐質量監督人員,包括采購外包裝的瓶蓋,是生產礦泉水、純凈水,還是小分子水,由總部授權,下一步備案去生產。
這件事還沒到考察階段、派駐技術人員、確認使用哪個商標這一步,它已經違約生產了。
此后,匯源向記者表示,拒絕卡瓦格博提出的和解方案。“開庭前幾天,祝強通過法院向匯源表示希望和解,并提出和解方案:要求終止合同,賠償其1120萬元。對此,匯源予以拒絕,希望通過法律,公正透明地解決雙方的糾紛。”(記者 閆新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