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海南視窗12月23日電(記者 寧遠) 旅游公路、綠色公路建設首次進入地方立法,政府牽頭治理車輛超載超限,公路建設與養護作業要盡量不擾民,個人可以分段承包公路養護……今天上午,在海南省人大、交通廳、公路局等單位聯合召開《海南省公路條例》新聞發布會上,海南省交通廳副廳長周文雄詳細梳理了地方法規的相關亮點。
海南公路急需立法保護
據介紹,近些年,海南省公路事業發展迅速。截至2012年底,海南省公路總里程達24264.663公里,其中高速公路757.397公里,一級公路279.291公里,二級公路1479.847公里,三級公路1233.544公里,四級公路19789.719公里,等外公路724.865公里;其中國道1651.532公里、省道1784.329公里、縣道2856.185公里、鄉道5187.176公里、專用公路25.144公里、村道12760.297公里。全省已經初步形成以高速公路為主動脈,以“三縱三橫”國省道為主骨架、以四通八達的縣鄉村道為毛細血管的公路網絡格局,為構建和諧海南,推進國際旅游島建設提供了重要的基礎設施,為國民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海南省委、省政府編制的《海南國際旅游島建設發展規劃綱要》要求,到2015年全省要基本建成以“田”字型高速公路網為主骨架,國道、省道為輔線,升級達標的農村公路為延伸的交通網絡,形成島內“2小時旅游交通圈”;要延伸沿海公路主干線,分期、分段建設沿海觀光公路,配套完善觀景點設施;要打通主干道通往旅游景區的連接通道以及景區和景區之間的連接通道,提高景區的可進入性!笆濉逼陂g,海南省將投入600億元用于公路建設,高速公路新建400公里以上,通車里程達到1000公里,基本建成“田字型”高速公路網絡,基本實現縣縣通高速,公路建設任務是相當繁重。
但與此同時,海南省公路保護形勢不容樂觀,公路破壞、損壞行為屢禁不止。如公路超限運輸行為雖然多次打擊仍十分猖獗,部分老百姓公路保護意識不強,在公路橋梁附近挖沙、取土等問題,嚴重影響到公路的安全暢通,急需立法保護。
個人可以投資建設公路
《公路條例》結合海南省實際情況,借鑒外省立法,規定了公路建設資金籌集的六種方式,除了財政撥款、金融機構的貸款外,國內外企業或者其他組織、個人的投資、捐款,開發、經營公路的公司依法發行股票、公司債券,利用公路服務設施經營權、冠名權、廣告經營權等方式籌集的社會資金及法律、法規或者國家、省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方式,為海南省公路建設提供了強大的資金保障,有利于解決公路建設資金融資難的問題。
此外,《公路條例》在加快公路建設的同時,也注重解決公路質量問題。這一條例從多方面反復強調了公路質量要求,如要求公路建設項目應當實行項目法人負責制度、招標投標制度、工程質量監督制度等各項制度,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公路建設的監督管理,公路養護作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實施作業等等。
這一條例的另一亮點是結合海南省建設綠化寶島行動,提出加快推進綠色公路與旅游公路建設!豆窏l例》規定“規劃和建設旅游公路,應當充分利用海南熱帶濱海和熱帶雨林的資源優勢,突出自然、景觀、歷史、文化、娛樂等特色,將公路交通和旅游休閑相融合,打通主干道通往旅游景區的連接通道以及景區和景區之間的連接通道。”并要求“有關部門在對旅游公路兩側新建、改建建筑進行規劃、審批時,應當保持新建、改建建筑與旅游公路周邊環境景觀的協調性,不得破壞旅游公路周邊環境景觀特色!
《公路條例》還從四個方面對綠色公路進行了規范。一是規定了對公路建設的綠色原則要求,公路規劃和建設應當堅持節約集約用地、保護環境的原則,防止水土流失,注重保護自然水系和生態環境,加強公路景觀綠化,推進綠色公路建設。二是對如何公路綠化提出具體要求,公路綠化應當突出當地植物生態與景觀特色,要建成多樹種、多層次、多功能、多色彩、多效益的具有本省地域特色的綠色長廊。三是鼓勵單位和個人多渠道投資公路綠化建設,實行誰投資、誰經營、誰收益原則。四是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綠化責任,應組織相關部門對公路沿線進行整治,綠化美化公路通行環境。
公路建設與養護作業要盡量不擾民
《公路條例》將村道納入規范,明確建設養護主體,規定由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鄉道、村道的建設和養護工作,村(居)民委員會應當協助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做好本村村道建設、養護的相關工作。在養護方式上,根據海南省省情規定了多種養護形式,鄉鎮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建立群眾性養護組織、個人分段承包、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養護作業單位等方式,對鄉道、村道實施日常養護。
《公路條例》還體現了公路建設與養護作業要盡量不擾民的原則。例如規定公路管理機構應當統籌安排公路養護作業計劃,合理確定并公示大修、中修和改建工程的施工時間和工期,限時分段施工,避免由于同一線路或者相鄰線路集中施工,造成區域路段交通堵塞。針對今年海文高速公路大修工程封路時間過久,群眾反映較大的問題,《公路條例》第二十五條提出公路養護工程應嚴格控制封閉公路施工時間。
為避免公路建成后被多次開挖,《公路條例》規定公路地下空間的開發和利用,應當遵循統籌安排、綜合開發、合理利用的原則,有條件的地方應當建設地下綜合管廊。地下綜合管廊應當同時容納多個管線,逐步做到與公路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
海南省交通廳副廳長周文雄認為,通過公路立法,鞏固海南省公路發展的經驗和成果,加快國際旅游島公路建設,規范良好的公路建設秩序,依法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暢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務,使廣大人民群眾能夠更好地享受公路事業發展的成果,既是海南省公路事業發展的需要,也符合百姓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