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內部消防系統失效還是“真空”——廣州25層高樓“燒通透”調查
新華網廣州12月17日電(記者 葉前)一棟25層的高樓,近乎“燒通透”,明火持續燃燒10多個小時……廣州市中心高層建筑大火拷問我們:為何高層明火無法有效撲滅?是否消防設備不足?高層建筑內部消防系統為何沒有發揮作用?是否“真空”?
高層火災消防車“鞭長莫及” 眼睜睜看著燒光
15日晚7點左右,位于廣州市中心城區起義路的一棟25層高的大廈發生火災。根據廣州119指揮中心接警信息,火災15日晚7點左右起于大廈5樓。現場目擊者稱,晚9點左右,大火已經蔓延到5層以上的整棟大廈。
消防部門稱,直到第二天早上6點左右,現場明火才基本撲滅。實際上,記者16日中午12點左右在火災現場看到,仍有零星明火。一場大火明火持續燒了10多個小時,實屬罕見。
為何大火遲遲不能被控制呢?記者當晚在現場看到,用于撲滅火災的高噴車所能達到的高度在10層左右,再往上樓層的大火則完全噴射不到。參與救援的廣州市公安消防支隊戰訓科科長曾武向記者證實,大火發生后,現場最高的高噴車和云梯為48米。直到火災發生約七八個小時后,廣州市目前所擁有的最高的78米高噴車才投入使用。
曾武說,78米高噴車并不在火災發生地越秀大隊,盡管很快緊急抽調,但到達火場附近后,由于交通管制和大量群眾聚集一時進入不了火場投入救援。
多名現場參與救援的消防戰士坦言,高噴車達不到的樓層只能等其“燒通透”,里面的可燃物燒盡了,火也就自然熄了。有網民調侃道:如同霧霾基本靠風吹,大火居然也基本靠等,多么滑稽,多么可怕!
這是否意味著消防設備配備不能滿足高層建筑火災的需求?廣州市消防部門解釋道,高層建筑火主要依賴建筑內部防火滅火系統,這也是全世界通行的做法。中國武警學院消防工程系教授蔡蕓也證實,高層建筑火災的外部撲救只是一個方面,建筑內部的自防自救系統是關鍵。因此,高層建筑的建筑設計和疏散設計一定要滿足消防標準。
那么,要追問的是,為何這棟大廈內部的消防系統沒有發揮作用?
內部消防系統失效還是“真空”?
廣州市消防部門在解釋為何撲救難度大時稱,“建筑物內部的自動噴淋系統、防排煙系統無法使用”。在火災現場,一些消防戰士更是直言“相當于沒有內部消防系統”。
看到一棟25層的高樓近乎全身一片火海的照片,蔡蕓也表示,“很罕見,要么是根本沒有安裝自動消防系統,要么就是系統有問題,無法正常使用,否則不至于燒成這樣”。
記者了解到,早在2010年,尚未辦成產權證的業主在發現接管企業將大廈出租用于倉庫后曾向消防部門投訴,并舉報稱其“沒有取得消防驗收”。
發生火災的大廈于1993年由廣州市建業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投資興建。1998年因開發商資金問題不能正常運作,致使建業大廈主體工程完工后爛尾。之后,開發商委托廣州市信龍企業管理有限公司對建業大廈進行管理和后續建設工作。
對于大廈是不是根本沒有按規定安裝內部消防系統,廣州市消防支隊有關負責人回應稱,這有待火災調查進一步查明。
高樓消防尤須“練內功”
按國家標準,10層或24米高的建筑為高層建筑,超過100米的為超高層。隨著城市化的發展,在北上廣深等大城市,超高層建筑已屢見不鮮,二線、三線城市的建設計劃還屢屢刷新高度,而一般城市居民樓也動輒30層以上,高層建筑消防已經是城市居民每天都可能遇到的現實問題。
2010年,上海市靜安區一幢28層的公寓大樓的發生一起特別重大火災,共造成58人死亡,71人受傷。所幸,此次廣州發生火災的高樓并未住人也非人員密集的商業樓宇,故未造****員傷亡。
蔡蕓說,高層建筑的火災撲救,從技術上講主要靠“自防自救”,除了常規的消火栓設置,一般還要求安裝自動滅火噴水系統、排煙系統和自動報警裝置。另外,疏散通道的設計也必須滿足高層建筑的需求,否則將不能取得消防驗收。
對于用于出租和商業的高層建筑,也就是國家法律法規上所說的“公共建筑”,除了消防驗收,還需要進行開業前檢查!叭绻贿@樣做,就是違法,消防等有關部門應該堅決查處。”蔡蕓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