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 旺 縣委常委、副縣長 負責縣政府常務工作。協助縣長分管財政、稅務、審計、監察、辦公室方面的工作。分管重大項目、“三區”建設、區域經濟合作、發改、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物價、糧食、服務業、政府法制、民族宗教、公共行政集中審批、政府督查、政府信息網絡、應急管理、信訪、安全生產監管、綜合配套改革、軍民關系、老齡、殘聯、慈善、國資監管、機關事務管理、住房資金、土地儲備資金、社會保險資金管理、交通運輸、公路、鐵路等方面的工作。負責與人大、政協和工青婦群眾團體的聯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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