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 玉 副市長 負責市政府常務工作,分管市政府機關、應急管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園區建設、國有資產管理、企業改革、工業經濟、中小企業、煤炭、電力、安全生產、食品藥品監督、質量技術監督、工商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聯系工會、共青團、婦聯方面的工作;協助劉學保同志負責人事編制、財稅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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