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招網訊:今年起,市政府決定從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中拿出1000萬元,對濟南地區中小企業融資費用給予財政補貼,提供貸款貼息和擔保費補貼,以降低中小企業融資成本,緩解中小企業特別是成長型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
申請企業須滿足4個條件
據市經信委中小企業辦公室相關負責人介紹,為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市財政局、市經信委日前聯合下發《關于對中小企業融資費用給予適當財政補貼的通知》,對符合以下4個條件的中小企業進行融資補貼:一是在濟南市工商注冊和納稅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中小企業。二是企業成立兩年以上,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且經營狀況良好;能按時納稅,對我市地方財政有一定貢獻。三是企業財務核算規范,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健全,按時向財政部門報送企業財務信息快報、向經信部門報送統計信息報表。四是貸款企業按時還本付息,無不良信用記錄;對選擇由擔保機構提供貸款擔保的中小企業,沒有在支付擔保費后,又另外轉出資金為擔保機構代存保證金行為。
年貼息額最高30萬元
對一般中小企業使用銀行貸款(年貸款額不低于50萬元)的,貸款期限在12-24個月、且單筆貸款不超過500萬元的,可按不超過年度實際支付利息和擔保費用的50%申請融資費用補貼,年補貼額最高不超過10萬元。對于成長型中小企業使用銀行貸款(年貸款額不低于50萬元)的,貸款期限在12-24個月、且單筆貸款不超過500萬元的,可按不超過年度實際支付利息的50%申請融資費用補貼,年貼息額最高不超過30萬元;其年度發生的貸款擔保費亦可按不超過年度實際支付額的50%申請融資費用補貼,年補貼額最高不超過5萬元。
融資性擔保機構也在扶持之列
據市財政局企業處有關人士介紹,在對中小企業融資進行補貼的同時,扶持符合條件的融資性擔保機構,以鼓勵這些機構為濟南中小企業提供低費率融資擔保服務。
這類融資性擔保機構需要符合注冊資本不低于5000萬元、經營擔保業務1年以上(含1年)、無不良信用記錄等條件。對我市中小企業提供的擔保費率低于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40%的融資擔保業務給予補助,補助比例不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40%與實際擔保費率之差。每家擔保公司每年最高補助額不超過50萬元。實際發生代償的,可按實際凈損失額的30%申請財政補助,最高不超過150萬元。每家公司一個年度享受的代償補助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不足部分可在下年度繼續申請代償補助。
每年10月份為“申報月”
符合申報要求的中小企業和擔保機構,于每年10月1日至31日向屬地縣(市、區)中小企業管理部門和財政部門提出申請,初審后,報市經信委和市財政局審核。具體補貼方案批準后,根據財政資金撥付程序由市財政局撥付補貼資金。
對補貼資金的使用情況,市財政局、市經信委將組織工作人員進行定期檢查。相關部門也可委托審計部門或社會中介機構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財經紀律,弄虛作假、騙取財政資金的單位,除收回補貼資金外,三年內取消中小企業專項資金申報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