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社科院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和上海交通大學輿情研究實驗室聯合發布2013輿情藍皮書《中國社會輿情與危機管理報告(2013)》,對近年來的重大輿情事件進行了系統研究,同時剖析了網絡謠言產生的原因并對預防機制提出相關建議。
該報告稱,對3115個有效樣本的分析顯示,2010年至2012年,平均約有7.87%的突發公共事件中曾出現過謠言,每年占比依次為6.4%、9.2%、8.0%;2012年雖然占比較2011年略有下降,但2012年的網絡謠言事件數量仍為3年來的最大值,共有127起,較2011年增加42起。熱度方面,2010年和2011年出現網絡謠言的輿情事件的媒體和網民關注度均值明顯高于沒有謠言出現的事件,2012年有謠言和無謠言事件熱度無明顯差異。
隨著互聯網的普及,信息生產、傳播的門檻大大降低,在公眾得以創造真正多元、自主的新聞的同時,虛假信息的產生、存活也有了更廣闊的空間。2012年,盡管有謠言的事件占比有所降低,但謠言事件數量比往年仍有增多,謠言的傳播對該年度公共事件的傳播熱度、發展演變,仍帶來較大影響。
報告初步分析發現,2012年,網絡謠言主要集中出現在事故災難、政策出臺、民生問題等類型事件中。如2012年“世界末日說”,導致無數謠言滋生,甚至引發搶購蠟燭等不少荒唐鬧;2012年年初網上開始流傳的《2011年教師工資改革方案》,稱教育部將通過工資改革“限高、穩中、托低”,2012年2月1日,教育部網站正式回復,稱該改革方案并不屬實;2012年4月,甘肅蘭州出現食鹽搶購鬧劇,與2011年日本地震后的搶鹽風潮不同,此次搶鹽原因并不特別明確,部分人是擔心鹽價上漲,沖著“綠色精制碘鹽將停產,廠家將推出高價鹽”等謠言而去的,更多的人并不清楚原因,“見別人搶,自己就加入其中了”。
此外,2012年較為典型的事故災難性謠言還有“鎮江自來水污染”、“天津薊縣火災死亡人數為378人”等;政策性謠言有“鐵道部改革成立三大集團”、“廣電總局出臺24小時限娛令”、“非滬籍單身人士不許購房”、“廣電總局將出臺電視劇六條限令”、“深圳地鐵將設頭等車廂”等。不管是事故災難還是政策出臺,網絡謠言的出現均與相關主管部門的信息公開速度、程度等因素密切相關。盡管在當前網絡環境較為復雜、網民心態多元的社會背景下,謠言傳播難以杜絕,但若相關部門采取相對充分的謠言預警措施,仍可以對謠言波及范圍加以有效控制,以使網絡謠言帶來的社會危害最小化。
該報告分析認為,輿情事件中的謠言傳播與各媒介發展情況及傳播特性有緊密的聯系。新媒體受制于部分新媒體渠道特性,其信息傳遞碎片化,傳播氛圍相對浮躁,因此,對待新媒體作為信息源首曝媒介的輿情事件應當謹慎,尤其是博客、論壇和微博,更易引發謠言傳播。由雜志、廣播、報紙、電視等傳統媒體首先曝光的輿情事件也不可忽視,仍有大量事件在經由這些傳統媒體報道后滋生謠言。
報告分析者指出,網絡中經常出現的各種“熱”,其中許多就是非理性心態蔓延的映照。隨著我國教育事業的發展和公民素質的不斷提高,網民對社會現實的認識越來越呈現出理性的一面,但同時,分配不公、官員腐敗等社會問題也一再撥動著網民的情緒,加上網絡一定程度上的匿名性特征,降低了人們控制自身話語和行為的社會責任感,在許多信息的接收和處理上,許多網民仍然會發出不理性的聲音,甚至作出不理性的行為。
報告分析者認為,公民網絡表達既需要自由、寬容的網絡空間,也應注意對誠信、道德等基本底線的把握,這些都需要一定的秩序、規則予以保障。在這方面,既需要政府的政策監管,也需要網絡運營商及用戶的自律。
為了規范微博的表達,減少網絡謠言,自2011年年底開始,微博實名制開始推行。北京市2011年12月推出《北京市微博客發展管理若干規定》,提出“后臺實名,前臺自愿”,微博用戶在注冊時必須使用真實身份信息,但用戶昵稱可自愿選擇。各大網站微博從2012年3月16日起全部實行實名制,采取的都是前臺自愿、后臺實名的方式。微博實名制強化了微博用戶的責任意識和自律意識,實現了對微博平臺虛假信息、謠言和不良信息的有效打擊,同時又保護了用戶的話語權。
2012年12月28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審議并通過《關于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草案》,其中規定“網絡服務提供者為用戶辦理網站接入服務,辦理固定電話、移動電話等入互聯網手續,或者為用戶提供信息發布服務,應當在與用戶簽訂協議時,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允許有限度的網絡匿名和前臺匿名。
與此同時,網絡運營商自身也開始采取一定自律措施,以規范公眾的網絡表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