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威海市委威海市人民政府 關于實施威海英才計劃的意見 威發〔2014〕23號
為深入實施人才強市戰略,充分發揮人才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第一資源作用,切實建設一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人才隊伍,引領和推動威海科學發展、轉型跨越,決定實施威海英才計劃,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堅持黨管人才原則,緊緊圍繞加快推進全域城市化與市域一體化的發展戰略,充分發揮威海的區位優勢、環境優勢,建立人才優先發展的特殊導向,真正將威海全域建設****才智力高度密集、體制機制特別優越、創新創業高度活躍、新興產業高速發展的人才發展戰略高地。實施威海英才計劃,旨在用3年左右時間,引進培養10個以上能夠突破關鍵技術、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的藍色產業領軍人才團隊和50名以上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培養選拔500名以上產業轉型升級、社會公共事業發展緊缺急需的重點人才,集聚2萬名左右具有本科以上學歷的支撐人才,為建設現代化幸福威海筑牢堅實而廣泛的人才和智力基礎。 二、政策措施 (一)高端人才引進計劃 1.國家"千人計劃”專家、省"泰山學者”等高端人才引進支持計劃。著眼于推進我市企業轉型升級和引領新興產業發展,鼓勵企業以需求為導向,大力培養引進國家"千人計劃”專家和省"泰山學者”等高層次人才及項目,集聚高端創新資源,促進高科技成果的轉化,打造產業高地。 我市企事業單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在我市申報并入選國家“千人計劃”的,在享受國家、省政策扶持的基礎上,給予100萬元的市級配套支持資金;入選省"泰山學者”系列工程的,在享受省政策扶持的基礎上,可給予最高50萬元市級配套支持資金。 鼓勵我市企業采用全職或兼職方式從省外引進"千人計劃”專家,幫助企業提升技術水平或開展項目合作,經考察認定人才作用發揮突出的,每引進1名可給予企業最高50萬元的獎勵。省外"千人計劃”專家來我市創辦企業的,經評審認定后,給予100萬元的扶持資金。 對其他獲省級以上重大人才工程榮譽和獎勵,為我市產業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高端人才,可一事一議,一人一策,給予資金扶持。 由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科技局、經濟和信息化委、發展改革委、財政局組織實施。 2.威海市人才項目產業工程特聘專家支持計劃。堅持"人才引領、項目帶動、企業主體、政府扶持”的原則,擇優引進選拔一批能夠突破關鍵技術、引領產業發展、推動轉型升級的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給予扶持。每年遴選10名左右創新能力強、發展潛力大、符合產業發展方向的高層次領軍人才,授予"威海市人才項目產業工程特聘專家”榮譽稱號,最高可給予300萬元資金扶持。對全職選聘的特聘專家,發放10—100萬元的安家補貼;5年合同期內,每月發放1000—10000元的工作補貼。安家補貼和工作補貼由同級財政和用人單位各承擔50%。 由組織部、科技局、經濟和信息化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局組織實施。 3.威海市藍色產業領軍人才團隊支撐計劃。立足我市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動藍色產業轉型升級的實際需要,用3年左右時間,面向省外及國外引進培養10個以上領軍人才團隊,帶動一批在藍色產業領域能夠突破關鍵技術、促進藍色產業提升、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的高層次人才隊伍,涌現一批處于國內領先、能夠引領現代產業發展的領軍人才。授予團隊領軍人才"威海市藍色產業計劃專家”榮譽稱號,并獎勵每個團隊100—150萬元的扶持資金,用于團隊津貼、科研補助及項目建設。 由組織部、發展改革委、財政局組織實施。 (二)重點人才培養和引進計劃 4.重點產業緊缺人才引進計劃。根據我市支柱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重點建設項目等領域發展需要,著力引進緊缺急需的,有助于企業提高核心競爭力、增強市場占有率的關鍵性技術、管理人才或人才團隊。重點支持新信息、新醫藥、新材料及制品三大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發展壯大和機械制造、食品加工、運輸設備、紡織服裝四大傳統優勢產業集群轉型升級,推進機器人、電子商務、軟件、海洋科技開發等重點產業加快發展,計劃3年內資助引進不少于100名企業緊缺急需的專業人才。對引進的緊缺急需人才,經企業申請和市人才評價委員會認定,可給予最高30萬元的安家補貼。 實行重點和新興產業人才需求目錄發布制度,每年定期面向社會公開發布。建立人才引進應急響應機制,對全市重大項目關鍵性緊缺人才,予以重點支持。 由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經濟和信息化委、發展改革委、科技局組織實施。 5.校地合作人才資助計劃。大力引導駐威高校人才與地方發展加強互動、深度融合,切實將駐威高校的人才優勢轉化為威海的發展優勢。對駐威高校中培養或引進的"兩院”院士、國家"千人計劃”專家、省"泰山學者”等獲得重大人才榮譽的高層次人才,可視情況給予最高30萬元的資金支持。同時,鼓勵駐威高校中的科技人才與我市企業開展產學研合作,并積極參與申報威海市級實施的各類重點人才工程,入選后享受與我市企事業單位人才同等的扶持政策。 由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科技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駐威各高校組織實施。 6.威海市企業家培育計劃。圍繞加快提升我市企業經營管理人才的職業化水平,不斷增強推動產業轉型升級的能力,采取走出去與請進來相結合的方式,每年組織50—100名我市企業的高級經營管理人才參加集中培訓、考察交流等活動,為人才搭建提升素質、互通信息、交流研討的平臺,培養一批重視人才、積極作為、善于創新的優秀企業家群體。培訓經費從人才工作專項經費中列支。 由組織部、國企工委、黨校、經濟和信息化委、中小企業局組織實施。 7.威海市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選拔計劃。加強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在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上長期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中定期選拔一批作出突出貢獻、影響較大,取得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優秀專業技術人員,授予"威海市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榮譽稱號。每2年評選一次,每次選拔20名左右,管理期限為4年。管理期內,每人每月發給市政府津貼1000元。 由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 8.威海市首席技師選拔計劃。針對技能人才行業分布和緊缺急需技能人才需求情況,提升生產一線人才的技能水平和職業素養,選拔一批具有良好職業道德、高超技能水平、豐富實踐經驗,貢獻特別突出,在全市本行業、領域中影響帶動作用大、得到廣泛認可的優秀高技能人才,授予"威海市首席技師”榮譽稱號。每2年選拔一次,每次選拔20名左右,管理期限為3年。管理期滿后,符合條件的可直接進入復核認定程序。第一個管理期內,每人每月發給市政府津貼500元。第二次、第三次通過復核認定的,每月分別享受市政府津貼700元、1000元。首席技師比較集中的企業,可以給予一定獎勵資金。 由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 9.威海市文化名家和文化產業人才隊伍建設計劃。在宣傳文化隊伍中,選拔一批業務精湛、成就突出,在本專業領域發揮引領帶動作用、得到廣泛認可的拔尖人才,授予"威海市文化名家”榮譽稱號。每2年選拔一次,每次選拔20名左右,管理期限為4年。管理期內,每人每月發給市政府津貼500元。 圍繞創意設計、動漫游戲、數字出版、綠色印刷、影視傳媒、會展廣告、工藝美術、演藝娛樂、體育賽事、健身休閑等文化產業,重點引進一批能夠引領和振興威海文化產業發展的領軍人才,可給予每位領軍人才最高30萬元扶持資金。 由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宣傳部、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體育局組織實施。 10.威海市鄉村之星選拔計劃。加強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培育選拔一批為威海農村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突出貢獻,具有良好道德品質,在農業生產一線直接從事生產、經營、服務活動,起到較大示范帶動作用,并得到社會廣泛認可的優秀農村實用人才,授予"威海市鄉村之星”榮譽稱號。每2年選拔一次,每次選拔20名左右,管理期限為4年。管理期內,每人每月發給市政府津貼500元。 由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農業局組織實施。 11.威海市和諧使者選拔計劃。加快推進全市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重點從基層一線的城鄉社區、社會服務類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中選拔產生一批具備專業社會工作知識和能力,具有良好職業道德、豐富實踐經驗,貢獻突出的專門從事社會工作的人員,授予"威海和諧使者”榮譽稱號。每2年選拔一次,每次選拔20名左右,管理期限為4年。管理期內,每人每月發給市政府津貼500元。 由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民政局組織實施。 12.威海市金融人才隊伍支持計劃。鼓勵和支持我市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和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民間融資機構等地方金融組織引進高端管理團隊或緊缺型人才。建立"威海市優秀地方金融人才”評選制度,定期對地方性金融業組織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創新創業人才進行獎勵。 建立我市各級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和地方金融組織從業人員輪訓制度。同時,定期組織對我市擬上市、擬掛牌及科技型成長性企業中的高管人員開展有針對性的培訓活動,年培訓500人次以上。培訓費用由人才工作專項資金負擔。 由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金融辦組織實施。 13.威海市高層次教育人才隊伍建設計劃。著眼于提升全市教育教學質量和師資隊伍水平,實施"威海教育名家工作室”建設計劃,組織我市教育領域高層次人才分學科開展重大教育教學課題研究、研修培訓和幫扶指導工作。每3年一個建設周期,每期建設5個。建設期內,給予每個"威海教育名家工作室”每年10萬元的扶持資金。 有計劃地引進一批在國內有影響力、教育理念先進、教學辦學成績突出的名師、名校長或管理團隊,帶動提高全市教育教學質量和管理水平。對引進的人才最高可提供50萬元的扶持資金,主要用于引進人才的安家、年薪補貼、科研經費和工作補助等。引進人才經費由同級財政負擔。 由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教育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編辦組織實施。 14.威海市高層次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計劃。大力培養和引進一批醫療技術高、科研能力強、團隊精神好、德才兼備的高層次醫療衛生人才,不斷提升我市醫療衛生服務水平。著力加強重點專科建設,對新申報成功國家級和省級、市級重點專科(學科)的,分別給予20萬、10萬、5萬元資金專門用于專科建設。每年在市級以上重點專科中選拔10名優秀人才到國外培訓,每人資助3萬元培訓費用;選拔重點專科帶頭人、技術骨干各20名,到省級以上醫院培訓或進修,每人資助1萬元培訓費用。 從市級以上重點專科中評選"首席專家”,每2年評選1次,每次10名左右,管理期限為4年,管理期內,每人每月發給市政府津貼2000元。從全市醫療衛生系統45歲以下、發展潛力突出的專業人員中評選"優秀中青年衛生骨干人才”,每2年評選1次,每次評選20名,管理期限為4年,管理期內,每人每月發給市政府津貼500元。 對引進的學科帶頭人或緊缺急需專業骨干人才,經認定后,可給予最高30萬元的安家補貼。進一步放寬全市醫療機構在高層次人才引進、薪酬績效等方面的自主權,切實營造能留住人、能吸引人、能激勵人、能成就人的人才環境。 由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組織實施。 15.威海市優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培養計劃。著眼于建設一支高水平的青年科技人才隊伍,面向全市自然科學、工程技術及相關科學領域中的青年科技人才,選拔一批年齡在40周歲以下、作出突出貢獻的中青年科技工作者,頒發"威海市青年科技獎”,激發青年科技人才創新激情和活力。每3年評選1次,每次評選20名左右,每人一次性獎勵1萬元。 由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科協組織實施。 (三)支撐人才聚集計劃 16.企業博士聚集計劃。切實發揮政策導向作用,引導博士向企業聚集、到科研生產一線建功立業。用3年時間,圍繞重點產業和戰略新興產業,資助在威海創辦(領辦)企業,或在威海市企業(指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及科技型中小企業,下同)工作,表現優秀、業績突出的博士100名。經所在企業申請、市人才評價認定委員會認定后即可納入資助計劃,給予每人每月2000元的政府津貼,發放3年,并可優先安排入住政府高層次人才公寓。政府津貼由同級財政負擔。 由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科技局、經濟和信息化委、各區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 17.萬名大學生聚威創業計劃。大力吸引高校畢業生服務威海經濟社會發展,力爭用3年時間引進大學本科以上畢業生2萬名以上,引領扶持不少于2000名大學生自主創業。畢業5年以內,到威海市教育、衛生、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和威海市企業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可以享受每人每月1000元的住房補助。其中,已經納入"企業博士聚集計劃”的博士,符合條件的可同時享受住房補助。到威海市企業工作的碩士研究生,可以享受每人每月500元的住房補助。住房補助連續發放3年,由同級財政負擔。進一步健全完善吸引大學畢業生來威創業就業的有效機制,全面落實各級支持大學生創業就業的各項措施和優惠政策,重點抓好創業資金扶持和創業載體建設,切實營造吸引大學生來威創業就業的良好環境。 由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科技局、經濟和信息化委、各區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 18.海外人才聚集計劃。實行更加開放的人才政策,更加積極主動地引進海外人才,打通國際人才交流快速通道,堅持走出去與請進來相結合,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依托留學生社團、海外僑團組織、知名高校同學會、政府和企業駐外機構等設立海外引才工作站,有針對性地為威海引薦海外人才特別是高層次人才。經批準設立的海外引才工作站,每年給予5—20萬元日常工作經費,并根據成功引薦的人才數量和層次給予相應的獎勵性經費。鼓勵海外引才工作站與我市各類園區、孵化器等經濟組織進行合作共建,開展人才項目管理服務。 定期組織舉辦"海外高層次人才威海行”活動,邀請高端人才攜帶科技項目和成果來威與創新載體、創新資本、創新團隊等要素對接,促進項目落地和成果轉化。 由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外僑辦組織實施。 暫未列入上述計劃的人才工程,根據工作需要,可由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會同相關部門制定相應的政策措施,并納入威海英才計劃政策體系。 三、配套服務 (一)開通服務高層次人才綠色通道。構建政策集成、資源整合、服務集中的人才綜合服務流程,設立高層次人才服務窗口和服務專員,一站式全程代辦高層次人才的工作調動、定居落戶、簽證辦理、工商注冊以及資助落實、社會保險等事項。定期組織高層次人才進行健康查體,參與休假療養,為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提供熱情、周到、優質的全方位服務。市和區市兩級黨政領導班子成員每人聯系1—2名高層次人才,定期進行走訪、座談、慰問,聽取他們對人才工作的意見建議,發揮好他們的參謀智囊作用,并及時研究解決他們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二)高層次人才配偶子女安置政策。國家"千人計劃”專家、省"泰山學者”、市人才項目產業工程特聘專家、企事業單位緊缺急需的博士或正高職稱人員的配偶愿意一同來威工作的,由各級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用人單位幫助協調安排工作。其中,原屬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的,由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和編制部門協調落實工作單位。引進人才配偶來威未就業期間,按本地最低工資2倍的標準3年內給予生活補貼,由同級財政和用人單位各承擔50%。國家"千人計劃”專家、省"泰山學者”、市人才項目產業工程特聘專家等高層次人才的子女,可根據本人意愿優先安排到所需學校(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就讀。 (三)高層次人才住房保障政策。積極發揮住房在吸引聚集人才方面的激勵作用,采取政府統一規劃,市場化運作方式,營建一批高層次人才公寓,完善配套服務設施。符合條件的人才可分層次申請享受購房或租房補貼,切實幫助高層次人才解決來威住房問題。 四、組織領導 (一)認真抓好計劃的貫徹落實。實施威海英才計劃是市委、市政府落實中央、省委關于加強人才工作有關要求的具體體現,是推進市域一體化、全域城市化戰略的重要舉措,影響深遠,意義重大。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切實履行牽頭抓總職責,統籌推進各項人才計劃的組織實施。各責任部門也要結合自身職能,明確工作目標,務求取得實效,真正將人才政策的激勵效應轉化為廣大人才建設現代化幸福威海的強大動力。 (二)強化資金支持保障。市財政設立3000萬元的人才工作專項資金,納入財政預算,并根據工作需求逐年遞增。要切實保證威海英才計劃相關人才工程的經費開支,對于新開展的重大人才工程,由各成員單位向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提出資金使用申請,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提出意見,納入當年人才工作支出預算計劃,財政部門從市人才工作專項經費中撥付。 (三)加大考核督導力度。進一步完善人才工作目標績效考核制度,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年與各區市、小組成員單位簽訂人才工作目標責任書,實行目標管理、定期督查、量化考核。各區市和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按照本意見確定的各項任務要求,制定實施細則,層層分解落實,全程跟蹤推進。 (四)大力營造人才工作氛圍。在電視臺、報紙、網絡等主要媒體開設人才專欄,面向國內外廣泛宣傳我市的人才政策、各條戰線上成績突出的優秀人才和人才工作中的典型經驗和成效,凝聚和帶動全社會力量來關心、支持人才工作,不斷優化我市人才發展環境。 本意見由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之前發布的文件與本意見的規定不一致的,以本意見為準。
附件:
關于實施人才項目產業工程的意見 威人組發〔2013〕2號.pdf
威海市藍色產業領軍人才團隊支撐計劃實施辦法(試行) 威組發〔2014〕8號.pdf
威人社發〔2015〕57號——威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五部門關于印發《威海市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服務綠色通道暫行辦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