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村鄉原為開沙灘地,1968年圍墾,1970年組建墾區聯辦,1973年建立新村人民公社,1984年政社分設,改稱新村鄉。新村鄉地處縣境西北端,瀕臨長江北泓道,北與江蘇省海門、啟東兩市隔江相望,南以北橫引河為界與新海社區(原長征、紅星、新海農場)毗鄰,西接江口良種場(原合作鄉,今廟鎮),東連合作副業場(原江口鄉、今廟鎮),東西長約11公里,南北寬約2.3公里,形呈臨江帶狀。
新村鎮,定名于1982年9月21日,該鎮位于新村界河與中心橫河交匯處,占地153畝,人口1017人,系新村鄉政府駐地,距縣城24公里。1985年新村鄉轄有新紅、衛、城、樂、平、浜、村、躍、中、國、莊、新洲等12個行政村。2002年精兵簡政,進行區劃調整合并,至2004年為6個村,即新衛、新樂、新浜、新中、新國、新洲村。新村鄉自1968年拓荒圍墾造田以來,其土地面積習慣上一直以32.5平方公里為準,幾十年來無人置疑。根據鄉土管所提供的有關權威部門的1981年土地普查資料確認,1985年新村鄉鄉域面積應為24.06 平方公里;1987年原屬海橋鄉(今三星鎮)良種場404畝土地劃并新村鄉。因此2004年底新村鄉土地面積應為24.89平方公里更為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