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條 保險
1.保險范圍
從船舶建造開工之日起直到完工、交船日為止,建造方應就合同建造船舶向中國境內的有資質的保險公司投保船舶建造險,包括船舶在建造方建造期間和試航中由于海上和陸地上的各種風險及建造方的疏忽責任造成建造中的船舶的原材料、船體、機械設備的損失,以及由此引起的額外費用和第三者責任,其中也包括買方供應品。
保險金額應相當于船舶建造合同的金額,不低于買方向建造方支付的總的金額和買方供應品價值之和。在交船前,若建造方和買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可能對本船合同價格進行調整時,則建造方有義務對其保險金額也應作出相應的調整。
保險單下的全部損失應按照規定支付給建造方。
買方有義務配合建造方辦理保險相關事宜,提供保險公司所需的相關單證。建造方有義務向買方提供保險單的副本備存。
2.保險賠償費的使用
(1)部分損失
如本船在交付和買方接受前,由于保險范圍內的原因遭受損壞,尚未對本船造成實際全損或推定全損,建造方應將根據本條第1款的保險單的約定獲得保險賠償,用于按照合同說明書所列的船級社及主管當局的要求修復損壞部分。建造方不應向買方追加額外的費用,買方應按照合同接受本船。
(2)全損
如保險事故造成船舶實際全損或者推定全損:
(a)根據雙方協議,可按照本合同重新建造或繼續建造,在此情況下,按照前述保險單的保險賠償應全部用于重新建造和/或修理損壞部分和/或重新配置買方供應品。但是合同雙方須首先書面同意推遲合同的交船日,為完成船舶重建須調整本合同的其他條款,包括合同價格;
(b)如果出于各種原因,合同雙方未能對上述事項達成協議時,應及時向買方退還買方按照本合同已經向建造方支付的所有價款以及買方供應品的保險賠償金,不計利息。
在收到本船實際全損或推定全損的正式書面通知的三十(30)天內,買方應根據本款內容書面正式通知建造方是否同意繼續建造,若買方未對建造方發出此類通知,則將視為買方不同意適用本條(b)款條文。
一旦建造方根據本條(b)款將所有的費用退還給買方,本合同可認為已予終止,任何一方將來對另一方的所有權利和義務應予停止,基于本合同的擔保也應予退還。
3.保險的終止
建造方對本船的保險利益在交船后終止。
第二十九條 專利、商標和版權
本船的機械設備可能印有專利號、商標和廠商名稱。建造方應保證買方不受專利責任或各種性質與種類的專利侵權的索賠,其中包括履行本合同用于本船的已獲專利或可獲專利的發明而支出的費用,也包括可能有的訴訟費用和開支。買方由于建造方的原因受到專利侵權后,享有就上述損失向建造方索賠的權利。
本條所述內容不應理解為可以轉讓本合同有關機械設備的專利權、商標權和版權。上述權利應完全歸其真實、合法所有人持有。當與本合同其他條款相反,建造方基于本條的責任,將不隨任何具體期限屆滿而終止。
建造方在此承擔的保護范圍不包括由買方提供給建造方的設備或部件。
第六節 雜項
第三十條 通知和語言
1.通知
所有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通訊應使用以下地址:
買方:(此處寫以買方全稱)
地址:(此處寫以買方法定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賣方:(此處寫以賣方全稱)
地址:(此處寫以賣方法定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建造方:(此處寫以建造方全稱)
地址:(此處寫以建造方法定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由賣方和建造方單獨發給買方的通知和通訊,應視為是由賣方和建造方雙方發出的。
若各方的地址有所變更,變更方應用書面通知對方。如未給對方以變更通知,則變更方以前告知對方的地址,將被視為是正確的地址。
所有有關本合同的通知、要求、請求、說明書、建議和通訊,在到達對方地址后即視為已遞交,電子信箱或傳真在發送并收到后即視為已遞交。
2.語言
本合同的全部文件和通知、通訊、說明書、圖紙等書面資料均應使用中文或英文書寫,視具體情況選定。兩種語言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如發生不一致情況時,以中文為準。本合同雙方無義務將其譯為其他種類語言。
第三十一條 選擇權
買方具有建造中船舶的后續選擇權,該選擇權船應按原同樣的合同價格和交付周期執行。這種選擇權必須由買方按雙方商定的月份內向建造方予以確認,并與本合同有關條款的合同生效日期相一致。
建造方也有權可與買方商定關于選擇權船的合同價格予以適當調整,而其建造周期可作適當縮短,交船日期適當提前。
第三十二條 合同生效條件和日期
本合同具備下列條件或雙方商定的條件后生效:
(1)本合同與技術說明書已由雙方蓋章和簽字;和
(2)建造方收到根據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第一期分期付款;和
(3)建造方收到根據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由買方一流國際銀行出具的并由建造方認可的付款保函,形式如附件B;和
(4)買方收到根據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由建造方一流國際銀行出具的并由買方認可的還款保函,形式如附件A;和
(5)買賣雙方董事會批準。
除本合同另有書面協議外,否則雙方應立即完全解除依據本合同向另一方承擔的義務,并說明本合同未曾生效。同時,建造方應向買方退還買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項和按年利率( )%支付的利息。
第三十三條 完整的合同文件
本合同構成雙方間完整的協議,在合同簽字前,一方對另一方所作出的承諾、保證或聲明均不影響本合同的有效性。除非通過書面協商并經雙方代表簽字,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均為無效的。
CMAC標準造船合同樣
附件A
建造方不可撤消的還款保函
致:(此處寫以受益人的全稱)
日期: 年 月 日
敬啟者
不可撤消的付款保函號
應 船舶貿易公司和 造船廠(或造船公司以下合稱為賣方)要求并鑒于你方同意按照你方與賣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的工程編號為,載重量為公噸的船(以下簡稱本船)的建造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在交船前支付賣方各項款項,我方(擔保方)特在此向你方保證賣方退還總額不超過美元(USD )的款項。即根據本合同你方在交船前支付的本船合同價的第一期付款 美元整(USD ),本合同價的第二期付款美元整(USD ),本合同價的第三期付款 美元(USD ),以及本合同價的第四期付款美元(USD )。如上述款項或其一部分根據本合同有關條款應由賣方償付而賣方未付,且你方是因交船期允許延遲而緩解合同,我方將支付賣方應付金額,但無利息。如延遲交船總計 天,你方根據本合同有關條款所述情況解除合同,我方將支付你方款項及利息,年利率為百分之 ( %),其他情況下年利率為百分之 ( %),在收到你方要求退款的有關書面要求后三十(30)個營業日之內,我方即支付上述款項。
但,當你方與賣方就下列問題有分歧時:
(1)賣方是否有責任退還你方支付的各分期付款,以及
(2)你方最終是否有權要求我方付款以及賣方或你方根據本合同第二十六條將此分歧提交仲裁或者根據其他國家法律提起上訴時,我方有權解除和延遲付款直至買賣雙方之間的仲裁裁決公布,且只有在仲裁裁決要求賣方還款和按其他國家法律賣方已放棄或不再實施任何上訴權時,我方才有義務付款。如賣方不履行裁決判決,我方則應付清裁決范圍內規定(或任何法庭判定)的數額,總數額不超過擔保數額加上述利息。
上述還款我方將以美元形式支付你方已付的貨幣數額。本保函于賣方根據本合同在交船前收到你方的第一期付款時生效,本保函項下有效數額應與你方在本船交付前實際支付的總數額相符。但本保函所付數額無論如何不應超過上述你方付給賣方的實際金額,以及上述從賣方實際收到每筆分期付款開始到還款日為止所計的利息,年利率根據具體情況為百分之 ,( %)或 (%)。
本保函有效期至本船交給買方及買方接受時止,或者依據本合同賣方或我方已向你方還款時止,或直到 日(根據本合同第十四條規定的交船期后第三十(30)天)止。上述情況取其發生在前者。此后你方須以航空件將此保函退至我方以示撤消。但在下述情況下:
(1)如本船仍在建造尚未完工,本保函有效期將延至 日(即本合同第十四條規定的交船期后 天),或延至本合同規定的交船及為你方接受的日期,如此日期在前,或者
(2)如你方與賣方就本合同所述事項訴諸仲裁或訴訟時,本保函有效期將自動延至仲裁裁決或者法庭判決下達后第三十(30)日。
本保函適用中國法律。
××銀行
CMAC標準造船合同樣
附件B
買方第二、第三及第四期不可撤消的付款保函
銀 行
致:(此處寫以受益人全稱)
船廠(或造船公司)
日期: 年 月 日
敬啟者:
(1)鑒于你方與買方 (以下簡稱買方)于 年 月
日簽訂了一艘載重量為 公噸船,即船廠工程編號船(以下簡稱本船)的銷售合同(建造合同),我方作為第一債務人而不僅是擔保方,特此不可撤消地、絕對地及無條件地保證,買方按時支付如下述(2)項規定的美元( )合同總價中的第二、第三及第四期的所有款項。
(2)根據本合同條款,下述受保款項包括本船開工后三(3)個紐約銀行日內買方應付的第二期款項,計 美元整( )以及本船第一只分段上船臺后三(3)個紐約銀行日內買方應付的第三期款項,以及本船下水后三(3)個紐約銀行日內買方應付的第四期款項,計美元整( )。
(3)作為第一債務人而不僅僅是擔保方,我方亦不可撤消地、絕對地及無條件地保證按時支付每期受保違約款利息,利息按年利率百分之 ( %)自每期付款違約的當天起至該違約款付清日止計算。
(4)如買方違約沒有按時支付任一期受保款項,或者買方沒有支付任一期款項利息,如該違約持續時間達十五(15)天,則我方一收到你方的第一份書面通知,將立即支付第二期、第三期及第四期款項及第(3)項所述的利息給你方或你方代理人,同時不要求你方對賣方或你所持的抵押品采取進一步的行動、措施或步驟。
(5)我方特此同意本保函及下述義務可予轉讓,由你方選擇。如被轉讓,將保證你方所指定的任一第三方的利益或者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作為你方的代理人,上述第三方或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被視為已在此處指定。
(6)本保函下由我方支付的任一款項應以美元形式電匯給在(此處寫以銀行名稱),轉入你方在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的賬戶,受益人為你方及你方代理人,賣方指定的接收行,或賣方臨時指定的其他接收行。
(7)我方的責任不受如下因素的影響或損害:在本建造合同項下作為賣方的你方與買方發生的任何爭議、或不管何種原因引起的造船延誤和/或交船延誤,或造船、交船期的變更或延期,或現在及以后與此有關的任何抵押品與賠償,或由你方或其他與此有關的任何他人所給予的赦免,或與此有關的條款的不履行或無效,或除上述以外的其他任何減少本保函下責任的因素如任一行為、疏漏、事實或條件。
(8)你方的任一書面聲明或要求須經你方一位負責人簽發遞交我方,或如果郵寄則寄至
(或我方書面通知你方的其他地點),或是經中國銀行書面確認的合法通訊號碼。
(9)本保函一經你方收到即開始全面生效并且有效期持續至賣方交船、買方接受本船并且買方已全部履行接船責任,或持續至買方或我方已全部付清第二期、第三期和第四期款項以及相應利息,兩者中取其早者。
(10)但根據本保函,我方付給你方的最大款項數額不超過總額 美元,即如下數額:
(a)本保函擔保的第二期、第三期及第四期款項總計美元,和
(b)年利率百分之 ( %)、為期六十(60)天的分期款項的利息 美元。
(11)本保函下由我方支付的所有款項,不得抵消、反訴和因任何稅務、關稅或收費被減少或扣留,除非法律另有要求,如屬后者,我方將在許可范圍內盡量少減或少留,并且,如有必要,支付額外數額以使你方凈收入在減少扣留后仍等于未經減少或扣留的應付數額。
(12)本保函按(國家名稱)法律解釋,我方特此為在(國家名稱)境內進行的任何法律行為或訴訟向不享有司法特權的(國家名稱)法庭呈遞此保函。
(13)本保函于上述日期到期。此后,你方須退回此保函并不附帶任何要求。
(14)我方于上述年月日授權代表使本保函生效并已遞交。
茲以為證。
CMAC標準造船合同樣
附件C
技術說明書
CMAC標準造船合同樣
附件D
總布置圖和舯剖面圖
CMAC標準造船合同樣
附件E
廠 商 表
CMAC標準造船合同樣
附件F
合同要素綜合表
(CMAC標準新造船合同簡易版)
1.簽約地點和日期
2.建造方名稱:全稱地址和聯系細則 船舶貿易公司(若有) 名稱: 地址: 國家: 電話:( ) 傳真:( ) 電子信箱: 造船公司(或船廠) 名稱: 地址: 國家: 電話:( ) 傳真:( ) 電子信箱: 3.買方名稱:全稱地址和聯系細則 名稱: 地址: 國家: 電話:( ) 傳真:( ) 電子信箱:
4.船舶概述/類型
A.主尺度: (i)總長(m) (ii)兩柱間長(m) (iii)載重量DWT(mts) (iv)設計吃水(m) B1.載重量: (i)艙容量 (ii)裝載量 B2.載箱量(說明集裝箱數): (i)甲板上載箱總數 a.20′/40′/45′TEU b.冷藏箱數 (ii)艙內載箱總數 a.20′/40′/45′TEU b.冷藏箱數
C.主機: (i)制造商/機型: (ii)最大持續功率(千瓦數MCR) (iii)最大持續功率時的轉速 (iv)最大持續功率時的油耗 D.航速: (i)在設計吃水(m)時的服務航速(kn) E.其他要素(可選擇)
5.建造方船號 6.船旗國
7.入級/船級符號 8.合同價格和幣種 (a)價格 (b)幣種
9.合同交船日期 10.支付條款 首期付款 2期付款 3期付款 4期付款 末期付款
11.建造方銀行賬戶細則 名稱: 地址: 國家: 電話/傳真: 電子信箱: 分類編號: 開戶賬號: 開戶名稱:
12.合同價格的調整(說明幣種和限額) A.航速 (a)合同價格遞減額: (b)最大遞減額: (c)合同價格增加額: (d)最大增加額: B.載重量 (a)合同價格遞減額: (b)最大遞減額: (c)合同價格增加額: (d)最大增加額:
C.艙容量 (a)合同價格遞減額: (b)最大遞減額: (c)合同價格增加額: (d)最大增加額: D.油耗 (a)合同價格遞減額: (b)最大遞減額: (c)合同價格增加額: (d)最大增加額:
E.延遲或提前交船補償 (a)延遲每日金額: (c)提前每日金額: (b)最大遞減額: (d)最大提前額: F.其他(可選擇)
13.擔保 (a)買方擔保 (i)簽約后日期數 (ii)買方分期付款/履約擔保 (b)建造方擔保 (i)簽約后日期數 14.擔保周期(說明月份數) (如超過12個月應予說明)
15.附加擔保周期(說明月份數)16.中止和終止 (a)運作周期(說明日期數) (b)通知周期(說明日期數)
17.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a)適用法律;(i)中國法律,或(ii)其他國家法律 (b)爭議解決機構和地點:(i)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或 (ii)其他海事仲裁機構和地點 18.保證工程師(說明總月份數)
19.合同生效日期(說明履約的條件)20.說明履約完成日期數
21.附加選擇權船(說明艘數)22.附加選擇權船的合同價格和交付日期
23.選擇權的確認期(說明合同生效日后的月份數)24.利息(說明利率)
25.買方擔保人(說明相關銀行或當事人的名稱、地址全稱和聯系細則) 名稱: 地址: 國家: 電話:( ) 傳真:( ) 電子信箱: 26.建造方擔保人(說明相關銀行或當事人的名稱、地址全稱 和聯系細則) 名稱: 地址: 國家: 電話:( ) 傳真:( ) 電子信箱:
27.附件數 28.附加條款數
簽署(建造方) 簽署(買方)
注:設置附件F合同要素綜合表有兩個作用,一是給合同雙方對本合同有一個全面完整的概念,二是對小型、簡單的船舶來說,它可以圖表形式獨立使用,成為一份簡易合同,避免繁復的文字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