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七世紀左右,蜀王開明氏在此營建了開明王朝的都邑。為了有別于杜宇氏的舊都,新建都邑遂名為“新都”。秦滅蜀后實行郡縣制,置蜀郡于成都,新都為蜀郡轄縣。西漢時,新都劃歸廣漢郡。西晉設新都郡,領縣四。武帝咸寧三年(277年)封司馬該為新都王,改置為新都國,后罷國復縣。南朝齊、梁時,曾在新都僑置始康郡、始康縣,西魏時廢。隋開皇時,改名興樂縣,始將縣城由蜀王故都遷至今桂湖鎮。唐初復名新都縣,其后不變。解放后,新都縣屬溫江地區。1960年合并于新繁縣,1962年恢復縣的建制。1965年新繁縣并入新都縣。1983年溫江地區與成都市合并,新都成為成都市的一個郊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