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縣政府常務工作。負責監察、財稅、國有資產、城鄉建設、城管、勞動保障、穩定、國防動員等工作。統籌協調災后重建工作。協助縣長抓人事工作。分管縣政府辦(政府文印所、政府信息中心)、縣監察局(行政效能投訴與監察中心、糾風辦、招監辦)、縣財政局(國庫支付核算中心、財監室、農發辦、政府投資評審中心)、縣國資局(國資經營管理中心)、縣規劃和建設局(拆遷辦、住房保障辦、園林路燈所、房管所、城監大隊、質安站、檢測所)、縣江南城區管委會、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社保局、機保局、農保局、就業局、醫保局、勞動監察大隊、合管中心、勞動仲裁院)、縣城市行政執法局(環衛局)、縣政務服務中心(政府采購中心)、縣政府督查室、縣政府法制辦、縣民宗局、縣外事辦、縣惠民幫扶中心、縣人防辦、縣接待辦、駐成都辦事處、駐杭州辦事處、縣志辦、縣檔案局、縣保密局。聯系縣人大、縣政協、縣人武部、縣國稅局、縣地稅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蒼溪管理部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