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市政府常務工作。負責金融、發改、目標管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國防、監察、效能建設、信訪、應急管理、食品安全、重點項目推進、災后重建掃尾及災后發展振興、國有資產管理、對外聯絡工作,牽頭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協助市長分管財稅、審計工作。分管市政府辦公室、發改局、目標辦、法制辦、人防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察局、信訪局、統計局、公務員局、政務服務中心、應急辦、金融辦、物價局、以工代賑辦、駐外辦事機構、行政干部學校、蘭渝鐵路閬中段建設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人行、銀監辦、各金融機構。聯系人大、政協、紀委、部隊、總工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