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縣政府常務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安全生產、交通運輸、政務服務、法制、應急、績效管理、督查、縣長熱線、國防動員工作。統籌協調重點建設、對外開放工作。協助縣長負責監察、財稅、審計工作。
分管縣政府辦公室、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安監局、縣交通運輸局、縣交通戰備辦、縣政務服務中心、縣政府法制辦、縣應急辦、縣政府督查室、縣長熱線辦、縣志辦、縣政府信息公開辦、縣惠民幫扶中心、縣臺辦、縣政府投資公司。
負責分管部門的安全、信訪、穩定和廉政建設工作,并做好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聯系人大、政協、統戰工作以及縣國稅局、縣地稅局。
聯系部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