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上海9月24日電(記者 仇逸)記者從24日召開的上海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三十六次會議獲悉,上海將立法規定建立健全突發事件信息公開制度,完善突發事件的預警信息發布機制、輿情的收集和回應機制、災情損失的統計公布機制,統一、準確、及時地公布突發事件信息,并根據事態發展滾動發布、及時更新。
會議聽取了《上海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草案)》的說明和審議意見報告,辦法草案規定,上海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發現影響或者可能影響社會穩定、擾亂社會管理秩序的虛假或者不完整的突發事件信息的,應當在其職責范圍內發布準確的信息予以澄清。
辦法草案第三十九條特別明確了突發事件損失信息的公布,規定上海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社會公布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信息;信息統計結果有變化的,應當及時更新,不得隱瞞。
上海市政府副秘書長肖貴玉表示,上海作為人口密集的國際性特大城市,以事故災難為主的突發事件較多,保障城市安全運行的任務艱巨。他指出,互聯網等信息技術的發展使得突發事件的信息傳播呈放大效應。上海制定相關法規,加強突發事件信息發布,對公眾關注的突發事件及時進行回應,有助于正確引導輿論,消除不實傳言,保障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的順利開展。
上海市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主任委員楊全心表示,在有關立法調研座談中,有意見指出,虛假或者不完整的突發事件信息不僅會擾亂社會秩序,而且可能給公眾生命財產安全、國家政治穩定造成危害。因此,政府及有關部門不僅應及時通過發布準確的信息對事實予以澄清,還應對虛假或者不完整突發事件信息采取措施加以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