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27日電 汽車工業協會相關負責人22日接受媒體采訪時透露,國家對新能源車的補貼延續政策正在制定,最快全國“兩會”之后即可出臺。近期,國家四部委已對兩年試點所取得的經驗、教訓展開調研,以出臺更適合電動汽車市場推廣的補貼政策。
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副秘書長葉盛基近期曾多次調研新能源汽車企業和市場,收集信息為新政制定提出建議。他是接受媒體采訪時透露上述消息的。
媒體援引接近政策制定部門的消息報道說,延續的補貼政策最大的變化可能是統一各地的補貼,改變各個地方政府補貼額度不一、各地各自為政的狀況。
2010年5月,財政部出臺《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試點財政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補助標準根據動力電池組能量確定:對滿足支持條件下的新能源汽車,按照3000元/千瓦時對企業給予補助。按照該標準,插電式混動乘用車最高補助5萬元/輛,純電動乘用車最高補助6萬元/輛。
當時規定的試點期限為2010年至2012年。
國家補貼政策出臺后,各地紛紛亦紛紛出臺了各自的財政補貼政策,但補貼額度不一,汽車制造商不斷抱怨此舉給新能源汽車企業向全國推廣制造了障礙。
接近新政制定部門的消息人士告訴媒體,此種狀況可能得到改觀,有關部門正在考慮平衡地方補貼,以改變各自為政、破除保護主義等狀況。
該消息人士還透露說,新的補貼政策還可能擴大試點城市和試點面,補貼的范圍可能擴至全部25個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試點城市和非插電式混合動力車。
2009年,財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國家發改委等四部委劃定25個城市進行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試點,且對6個城市的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進行補貼試點,而補貼的對象僅限于插電式混合動力和純電動汽車。2012年頒布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2~2020年)》中,明確提到了“推廣普及非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
擴大試點城市和試點面,很可能與《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2~2020年)》有關。《規劃》提出,到2015年中國電動汽車累計銷售要達到50萬輛,2020年達到500萬輛。但是,中國汽車工業協會的數據顯示,補貼試點兩年以來,推廣示范電動汽車數量僅為27432輛,而進入公共領域的車輛就達23032輛,私人購車數量僅為4400輛。
要達致《規劃》提出的目標,擴大試點城市和試點面就不可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