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取“法官夜總會事件”的深刻教訓,上海法院正加強各種防腐敗措施。昨天下午,市人大代表集中視察了浦東新區法院自貿區法庭和浦東新區法院。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該院已出臺《上海法院法官業外活動行為規范及監督管理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規范法官業外活動的言行生活,并明確將法官業外活動廉潔自律情況和監督管理工作,列入各級法院考核機制,考核結果將作為獎懲的重要依據。
《規定》中明文規定,不得參與任何涉及色情、賭博、毒品的活動,或到夜總會及其他有異性陪侍服務的場所參與奢靡、不健康娛樂活動,同時應當教育督促家庭成員遠離上述活動。
法官業外活動將嚴格受限
市高院副院長盛勇強表示,“法官夜總會事件后,上海法院系統進行了專項教育整頓活動,并出臺了《規定》規范法官業外言行生活,共計30條。
《規定》明確,法官不得在公共場所耍特權、逞威風、蠻橫無理;要教育督促家庭成員不得利用其審判職權、地位謀取不正當權益。因私出國(境)探親、旅游要向組織申報批準,要求法官要避免使用法院信箋,信封郵寄與職業內容無關的私人信件;并要求法官退休后不得利用自己原有身份或便利條件干預、影響執法辦案。在監督管理方面,則明確了施行審判長—庭長—分管院領導—院長分級負責制,對因失察、失教、失管而發生問題的,應追究相應領導責任。并將法官業外活動廉潔自律情況和監督管理工作,列入管理考核,考核結果將作為獎懲的重要依據。
《規定》還要求各級法院要動態掌握法官業外活動相關情況,建立家庭聯系機制,通過走訪法官家屬,召開座談會、邀請家屬走進法院等加強溝通,發揮家屬對法官業外活動監督管理的輔助作用。
人們可通過網絡、電話、信箱等形式全面監督法官業外言行生活,法院紀檢監察部門要接受投訴,及時調查核實,問責處理,反饋情況。各級法院對本單位法官,違反規定、情節較輕且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予以誡勉談話、通報批評;情節嚴重構成違紀的,根據人民法院有關紀律處分的規定處理;構成違法的,根據法律規定處理。
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薛潮表示,法院系統還可以通過對當前法官隊伍的構成、成長、家庭背景等多方面調研,更有效地進行監督和防范,從而從根源上解決思想上的問題。
堅決制止人為控制立案
市高院表示,為更好地為上海自貿區提供法律支持,該院擬制了《上海法院服務保障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的意見》,初稿已基本完成,正在廣泛征求各方意見。同時,將建立涉自貿試驗區糾紛動向和風險預警機制,運用綜合性和個案司法建議的方式,為自貿試驗區的產業發展、立法完善等建言獻策。
盛勇強表示,目前,上海正推動建立上海知識產權法院,并將建立中國法院知識產權保護基地; 還將進一步完善知識產權、刑事、民事三合一的庭審模式。作為審判權運行機制改革試點省市之一,上海法院在市二中院試點的基礎上,確定寶山、徐匯、閔行區法院共同作為試點單位,同步開展審判權運行機制改革試點。目前,二中院已成立司法改革工作小組并制定改革方案報送最高人民法院。
目前,自貿區法庭共有兩個中型法庭、一個大型法庭和兩個調解室,大型法庭可容納60-70人,可實時錄像錄音。法庭11月5日成立以來已受理33個案件,辦結3件。
此外,關于業內普遍反映的立案難問題,市高院也出臺了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立案工作的意見,糾正片面追求數據好看而人為控案的不良現象。要求全市三級法院堅決制止月末、季度末和年底控制立案,凡是符合條件,立案要及時。如有人為控案舉報,一經查實,考核評優一票否決。
11月26日至12月11日,短短15天內,立案33900多起,同比增長了33.6%,超過以往一個月立案量。上海高院院長崔亞東表示,“法院審判管理不能唯數據、唯指標、唯排名,而要保障人民群眾的訴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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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明確的部分嚴禁行為
◆不得利用司法職務和身份謀取不正當利益
◆不得泄露審判秘密
◆不得接受請客送禮
◆不得為當事人介紹代理人、辯護人以及中介機構,或為律師、其他人員介紹案源及給予其他不正當協助
◆不得過問、干預和影響他人正在審理的案件
◆不得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經營活動
◆不得參與任何涉及色情、賭博、毒品的活動,或到夜總會及其他有異性陪侍服務的場所參與奢靡、不健康娛樂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