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經北京市民政局批準成立,由北京市社會建設工作辦公室主管,自愿為社會弱勢群體提供慈善義務服務的團體及個人組成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協會在國家的憲法、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和國家有關政策指導下開展工作。
第 一 條 本協會定名為:北京市慈善義工協會。英文譯名為:Beijing Charity Volunteer Association
第 二 條 本協會是由從事義務服務工作的專家、學者等個人會員聯合組成,是經北京市社會團體登記機關、北京市民政局核準登記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法人。
第 三 條 本協會的宗旨: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發揚中華民族樂善好施、扶危濟困優良傳統和積德行善、無私奉獻的文明精神,整合慈善資源,組織義工隊伍,自愿為社會及社區慈善事業貢獻力量,促進社會和諧、進步與發展”,倡導一切有能力的人士“爭做慈善事業義務工作者”。
第 四 條 本協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北京市社工委的業務指導,接受北京市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管理。
第 五 條 本協會辦公住所:北京市豐臺區劉家窯橋東嘉業大廈二期3A08。
業務范圍:
(一) 組織開展義工概念、意義、資格、工作的宣傳活動,弘揚慈善義工精神,不斷壯大自覺自愿投入慈善事業的力量。
(二) 反映各界人士對慈善義工事業發展的意見、建議和要求,為政府制定有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提供意見和建議。
(三) 組織本協會會員重點開展社區慈善義務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符合本協會宗旨的服務工作及公益資助服務項目。
(四) 接受捐贈。建立、籌募和管理本協會募集的慈善資金;接受政府及有關部門的資助和國內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社會組織的捐贈;接受港澳臺、國際友人及有關組織的善款及物資的捐贈;在全市范圍內組織各種形式的募捐活動,重點為社區弱勢群體提供物質扶助和精神撫慰。
(五) 賑災救助。協助政府開展救災賑濟工作;接收、分配、調撥境內外通過本協會捐贈的賑災款物;組織生產、儲運、發放救災物資;撫慰救災勇士。
(六) 扶貧濟困。開展為老、撫孤、助殘、助醫、助學等各種慈善救助活動。
(七) 組織開展和資助開展有益于全社會弱勢群體及社區群眾身心健康的各項活動、慈善援助。參加和推動文化、教育、衛生、環保等社會慈善援助事業;組織熱心支持和參與慈善事業的義工組成慈善義工隊伍。
(八)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與團體會員或其它機構合作興辦與宗旨、業務相關的市場經濟實體和社會經濟實體,拓展籌措慈善資金渠道。
(九)建立對協會會員義務服務工作的時間儲蓄制度,激勵會員積極參與義務服務工作,直接獎勵和向政府有關部門推薦獎勵為公益事業做出杰出貢獻的個人和團體。
(十)組織慈善義工宣傳,進行慈善義工理論與發展戰略研究,探索具有中國特色的慈善義工事業發展道路。
(十一)交流與合作。加強同國際、國內慈善公益機構的聯系與合作,參與國際和國內的慈善救援活動。
(十二)北京市慈善義工協會章程規定的相關活動。
協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北京市社工委的業務指導,接受北京市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管理。
單位名稱:北京市慈善義工協會
單位地址:北京市豐臺區劉家窯橋東嘉業大廈二期2號樓3A08室
郵編:100079
聯系電話:010-87698081、010-87698581
轉分機號:辦公室 8668 宣傳部 8150 財務部 8230
會員部電話:010-52437435
郵箱:msc[ta]bjcsyg.com
地鐵:5號線,劉家窯站C出口往東500米大中電器后100米處
公交:434路 51路 17路 741路 723路 654路 運通202線 運通107線 劉家窯橋東下車,大中電器后100米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