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為三級,用水人口超過4人的家庭下月可申報
南方日報訊 (記者/劉靜)廣州籌備多年的階梯水價將從明年1月起正式實施。記者昨日從廣州市物價局獲悉,經廣州市政府同意,市物價局、水務局聯合發布《廣州市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式計量水價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自2013年1月21日起,廣州市自來水公司供水范圍內已實施抄表到戶的城市居民生活用水戶開始實施階梯水價。
《辦法》稱,階梯水價基本水價已于今年5月21日隨同新水價同步實施,第二、三階水價在新水價收費標準執行6個月后的第二個抄表日期執行,對于不具備“抄表到戶”條件的居民生活用水戶(含總表供水的農村、城中村、集體宿舍和一樓一表戶等),暫不實行第二、三階水價。
根據《辦法》,階梯水價分為三級,級差為1∶1.5∶2。用水人口為4人及以下的用水戶,每戶每月用水量26立方米(含)以下的部分為第一級水量,按基本水價計收水費;每戶每月用水量27立方米(含)至34立方米(含)的部分為第二級水量,按基本水價的1.5倍計收水費;第三級水量基數為每戶每月用水量34立方米(不含)以上的,按基本水價的2倍計收水費。用水人口超過4人的,每增加一人,該戶各級水量基數每月相應增加6立方米。
住宅小區用戶共用用水設施公共用水量、公共用水分攤水量不計入居民用戶階梯計費的用水量中,執行第一級水價。
許多市民關心家庭人口超過4人需如何申報。記者了解到,用水人口超過4人的家庭,自11月1日起,可到用水地址所屬的廣州市自來水公司供水管理所辦理申報手續,否則將按4人及以下的標準實施階梯水價。申報時本市居民以戶口簿、身份證為有效證明,外來人員以居住證或居委會、單位蓋章證明為有效證明。具體申報手續辦理可登錄廣州市自來水公司網(http://www.gzwatersupply.com)查看,或撥打熱線電話96968咨詢。
階梯水價計算公式
(一)當實際用水量在第一級水量基數范圍內時,階梯水費=基本水價×實際用水量;
(二)當實際用水量在第二級水量基數范圍之間時,階梯水費=基本水價×第一級水量+基本水價×1.5×(實際用水量-第二級水量基數下限);
(三)當實際用水量超過第二級水量基數上限時,階梯水費=基本水價×第一級水量+基本水價×1.5×第二級水量基數區間范圍+基本水價×2×(實際用水量-第二級水量基數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