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街夜景
烏魯木齊高新技術開發區成立于1992年8月,是經國務院批準的全國54個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之一,也是新疆第一個的國家級高新技術開發區,烏魯木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位于烏魯木齊市新市區東部,總體規劃面積為9.8平方公里,東起河灘北路,西至北京路,南起新醫路,北至喀什路。高新區交通方便,北有河北路,南有蘇州路,西有城市主要交通干線北京路,東臨河灘賂,中有河南路東西貫穿全區,通過河北路、河南路、鯉魚山路到達北京路及河灘公路,與城市道路及公路網相連接,可以很方便地到達全市各地和飛機場、火車站等對外交通樞紐。
高新區依托新疆產業基礎、產業資源稟賦,從推動新疆優勢資源轉換戰略健康、快速、可持續發展出發,從切實提升區域產業技術進步和產業契合配套出發,已明確新能源、新材料、先進裝備制造、煤炭石油化工、電子信息和生物醫藥六大產業作為主導產業方向。一些特色資源,如番茄、紅花、枸杞、啤酒花、風能、太陽能等得到深度開發利用。建區以來,高新區累計實施高新技術項目385項,列入國家和自治區級“火炬計劃”65項,轉化為商品化的143項。通過實施國家或自治區級火炬計劃項目,使一批高新技術企業成長壯大。2003年初經自治區科技廳審定的新疆93家高新技術企業中,有67家在高新區,占全區總數的72%。第一招商區“鉆石城”和產業區完成“七通一平”,貴州路和鉆石城兩條科技街、創業中心孵化大樓、標準廠房、集中供熱工程、火炬大廈、創業大廈等一大批重要基礎設施相繼建成并投入使用。在為企業提供良好基礎設施環境的同時,高新區著力營造順暢有序的市場環境、體系健全的創新環境和功能完善的服務環境,吸引了一大批投資規模大、科技含量高、經濟效益好的企業進入高新區。
投資優惠政策:
(1)入區企業中凡由自治區科學技術廳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經批準從被認定之日所屬的納稅年度起,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2)新辦生產性入區企業,由自治區科學技術廳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經批準享受三年免征企業所得稅,三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的政策。
(3)入區企業中凡由自治區科學技術廳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其繳納增值稅25%部分,高新區管委會可通過財政給予一定的扶持。
(4)入區企業符合“新政發[2002]29號”文關于區外投資企業規定條件的新辦生產性企業,經批準享受五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的政策。
(5)入區企業進行技術轉讓的收入,三年免征營業稅。對技術轉讓和與其有關技術培訓、技術服務、技術咨詢等技術性所得,年凈收入在30萬元以下的,暫免征企業所得稅。
高新區招商引資獎勵政策
根據《烏魯木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招商引資獎勵辦法》,高新區管委會對為高新區招商引資做出貢獻的組織或個人實施獎勵。
主要獎勵標準列舉:對直接引進世界500強獨資或控股企業,在高新區內興辦高新技術企業,經營期在十年以上的中介人,按一年內實際到位有形資產2-5‰一次性計付獎勵金;對直接引進國內200強獨資或控股企業,在高新區內興建高新技術企業,經營期在十年以上的中介人,按一年內實際到位有形資產1-4‰一次性計付獎勵金;對直接引薦并促成外商在高新區內興建高新技術外商投資企業,且經營期在十年以上的中介人,按外方一年內實際到位有形資產1-3‰一次性計付獎勵金;對直接引薦國內客商在高新區范圍內興建生產性企業且經營期在十年以上的中介人,按實際到位有形資產1-3‰一次性計付獎勵金;對直接引薦國內客商在高新區范圍內興建非生產性企業(有一定固定資產投入)的中介人,按第一年企業實際交納稅收的5-10‰一次性計付獎勵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