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自治區將開始發放海外高層次人才居留證(簡稱居留證),“綠色服務”海外高層次人才,讓他們一證在手可享直接聘用就業、繳社保、申請租賃保障性住房、買火車票等十七大便利。
近日,自治區黨委組織部、人社、公安等16個部門聯合下發了《關于建立自治區海外高層次人才綠色服務通道為海外高層次人才發放居留證的通知》。對于這一證件的便利,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博士后辦公室主任阮文華做了詳細介紹。
來疆工作、創業的非新疆戶籍(包括外國國籍、擁有國外永久(長期)居留權、港澳臺居民),每年在新疆工作時間不少于6個月,并入選國家“千人計劃”、教育部“長江學者獎勵計劃”、中科院“百人計劃”和自治區“高層次緊缺人才引進工程”、“天山學者特聘計劃”其中一項計劃,這類海外高層次人才以及自治區急需緊缺的海外特殊人才,可申領居留證。
阮文華說,居留證是海外高層次人才在新疆居留的合法身份證件,可以單獨使用。以前,屬于外國國籍或取得境外永久(長期)居留權的人員在疆就業,要先辦理就業許可,申領居留證后,在新疆境內任何地區都可直接聘用就業。居留證也可作為海外人才的投資身份證明,依法申辦工商營業執照,無需再對其有效身份證明進行公證、認證。
社保方面,海外人才可持居留證辦理參加社會保險各項手續,在境內就業的,配偶和子女持居留證副本,也可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在境內居住但未就業,符合參保地區規定的,可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鎮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在參保地看病時,持居留證即可享受門診、檢查、治療、住院等服務。
持證海外人才,也可在自治區繳存、使用和轉移住房公積金,愿意買房的,參照當地居民購房政策。申請租賃保障性住房的,不受收入、財產限制,優先予以解決。
阮文華說,為海外高層次引進人才辦理居留證及提供政策優惠和便利服務,是吸引海外高層次人才的重要措施,持證人子女入學、申請自治區高校留學方面,也將給予獎學金等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