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區招商局簡介及聯系方式
一、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一)人員編制
塔城地區招商局(地區經濟協作辦公室)全額預算管理事業編制25名。
(二)領導職數
縣級領導職數6名,經費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二、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人民政府和行署有關開展外引內聯,發展橫向經濟技術合作,拓展市場的方針政策,并根據有關政策,負責擬定上報地區推動橫向經濟聯合與協作的優惠條件、規定、辦法、措施,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2、在國家、自治區和行署的統一指導下,制定全區招商引資及經濟技術合作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計劃指導、協調和落實工作;參與地區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的論證工作。
3、組織、協調、推進跨地區重大招商引資和經濟技術協作交流活動;聯系各地、各行業及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的有關招商引資工作;協調解決項目洽談和實施中的問題;完善招商引資服務體系。
4、負責自治區外在塔城地區投資企業享受相關優惠政
策的咨詢、管理、服務工作。
5、負責全地區重大項目的招商引資工作及對招商引資項目
進行包裝、策劃、提出配套措施,統一對外招商,并接受縣(市)或企業的委托,直接與投資者進行洽談。
6、根據地區統一規劃,負責指導和協調區內外跨地區、跨行業、跨部門橫向經濟技術聯合與協作、科技成果轉化、物資協作和智力開發;負責資金、物資、技術、人才等方面協作聯合的協調和洽談工作。
7、負責同兄弟地市及友好地市的聯絡、業務協調工作,商談經濟技術聯合與協作事宜,指導地區駐外辦事機構的經濟技術協作及招商引資業務工作。
8、負責組織地區和區域性各類經濟技術合作洽談會,舉行外引內聯項目招商的新聞發布會和名優特產品博覽會;參與并協同有關部門舉辦省、地之間和境外的招商、經貿活動。
9、負責援疆干部招商項目的管理與協調工作;推進和發展
對口支援工作及對口支援項目的銜接落實,跟蹤服務和協調聯絡工作;對與我區有關的區域經濟聯合組織進行指導、協調和服務工作,督促檢查所簽訂項目、協議、合同的執行落實工作。
10、負責市場調查、溝通經濟信息,引導地區民營經濟投資流向,促進地區內各種經濟資源投入支柱產業的發展。
11、負責與各省、市、區,各企業駐疆辦事機構、企業聯合會、商會的聯系及招商引資協作業務;建立、保持和發展與國內投資促進機構的廣泛聯系與合作。
12、根據行署的授權,負責國內外客商的統一接待、洽談工作;了解國內外橫向經濟聯合與協作的發展情況、組織交流和推廣協作經驗,協同有關部門負責協作與聯合項目的審批工作并開展經濟技術合作項目的咨詢、論證、中介服務。
13、承辦地區行署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任務,塔城地區招商局(塔城地區地區經濟技術協作辦公室)內設機構8個職能科室。
1、辦公室工作職責
協助局領導做好機關日常事物管理服務工作,協調各科室開展工作;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處理機關各類文字材料、信息工作;負責局機關效績考核目標管理及督查、督辦工作;負責制定機關學習計劃,并協助領導組織實施;負責各類會議的會務組織及日常接待工作;負責計算機、通訊、圖書和資料的管理及文檔工作;負責機關黨務、人事、保密、綜合治理、車輛管理、后勤服務、行政事務、財務管理等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項目科工作職責
負責地區招商引資中、長期項目規劃和編制工作;負責地區招商項目的征集、組織、編制工作;參與地區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的論證工作,組織審核招商引資重點項目可研報告和項目資料;負責編制地區招商引資重點項目的規劃和篩選招商引資項目冊的編制工作; 負責組織地區招商引資項目庫建設工作;根據國家和自治區產業政策規定,負責全地區重大項目的招商引資工作及對招商引資項目進行包裝、策劃、提出配套措施,統一對外招商;負責地區招商網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聯系地區掛靠有關部門和單位招商網絡的服務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3、招商科工作職責
在國家、自治區和行署的統一指導下,制定全區招商引資
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計劃指導、協調和落實工作;根據行署的授權,負責國內外客商的統一接待、洽談工作;了解國內外橫向經濟聯合與協作的發展情況、組織交流和推廣協作經驗,協同有關部門負責協作與聯合項目的審批工作并開展經濟技術合作項目的咨詢、論證、中介服務。承辦地區組織的重大招商引資活動,項目洽談的各項準備工作;組織策劃開展重點客商,重點項目的專題招商活動;制定外地客商團組在地區考察活動的接待工作;建立地區企業及客商信息庫,定期回訪,推介項目,反饋重點客商的信息,制定應對方案;接受縣(市)或企業的委托,直接與投資者進行洽談;主動研究和分析地區重點招商項目涉及的重點企業情況,特別是企業的主業發展情況,組織、協調、推進跨地區重大招商引資交流活動;聯系各地、各行業及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的有關招商引資工作;協調解決項目洽談和實施中的問題;完善招商引資服務體系。重點研究企業發展動向和投資趨向,及時提出招商預案;對招商引資項目進行跟蹤、協調、落實,直到項目簽約;承辦招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4、區外企業投資服務科工作職責
負責招商引資政策研究,承擔招商引資政策法規宣傳教育
工作;組織有關部門監督、檢查自治區、地區招商引資政策規定執行情況;負責自治區外在塔城地區投資企業享受相關優惠政策的咨詢、管理、服務工作。 受理區外投資企業的投訴,協助企業解決和辦理有關手續和存在的問題;會同有關部門調查、處理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自治區招商引資優惠政策的行為;負責市場調查、溝通經濟信息,引導地區民營經濟投資流向,促進地區內各種經濟資源投入支柱產業的發展。負責地區招商引資、經濟聯合與協作,政策、法規、辦法、規定的調研、論證工作;負責地區招商引資工作的調度工作,招商引資工作的綜合統計、分析、評估工作;負責地區招商引資年度考核工作的組織實施,承擔地區招商引資工作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職責;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5、協作科工作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人民政府和行署有關開展外引內聯,發展橫向經濟技術合作,拓展市場的方針政策,并根據有關政策,負責擬定上報地區推動橫向經濟聯合與協作的優惠條件、規定、辦法、措施,經批準后,組織實施;了解國內外橫向經濟聯合與協作的發展情況,組織交流和推廣協作經驗,協同有關部門負責橫向經濟協作與聯合項目的咨詢、論證、中介服務;加強與各地、州、市的聯系、協調,推動地區橫向經濟聯合與協作,組織協調地區間經濟技術協作交流活動;根據地區統一規劃,負責指導和協調區內外跨地區、跨行業、跨部門橫向經濟技術聯合與協作、科技成果轉化、物資協作和智力開發;負責資金、物資、技術、人才等方面協作聯合的協調和洽談工作;負責同兄弟地市及友好地市的聯絡、業務協調工作,商談經濟技術聯合與協作事宜,指導地區駐外辦事機構的經濟技術協作及招商引資業務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6、援疆項目管理科工作職責
負責援疆干部招商項目的管理與協調工作;推進和發展對
口支援工作及對口支援項目的銜接落實,跟蹤服務和協調聯絡工作;對與我區有關的區域經濟聯合組織進行指導、協調和服務工作,督促檢查所簽訂項目、協議、合同的執行落實工作。負責遼寧省對口援疆經濟技術合作項目的管理、服務、協調工作,承擔地區援疆項目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職責,研究遼寧省重點企業發展的情況,掌握企業各類信息,提供地區與遼寧省重點企業的合作方案及建議工作;制定援疆項目投資的發展戰略和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援疆項目的統計、分析工作,與歷屆援疆干部牽線項目的聯絡、溝通、推進工作;負責地區與遼寧省產業合作項目的征集工作,承辦地區對口支援產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職責,負責與遼寧省經濟技術協作統計,年度經濟技術協作運行分析報告;承擔國務院國資委中央企業援疆項目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國資委中央企業及央企所屬的二級企業的落地項目跟蹤,做好項目信息、資料的收集整理;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7、會展科工作職責
負責組織地區和區域性各類經濟技術合作洽談會,舉行外引內聯項目招商的新聞發布會和名優特產品博覽會;參與并協同有關部門舉辦省、地之間和境外的招商、經貿活動;具體負責中國-亞歐博覽會、西洽會、投洽會、西博會等自治區、地區確定的系列重要會議的論證、策劃、設計工作;具體組織實施地區參加的各類展會的招投標、制作工作,負責展會參展企業及展品的確定、組織工作,會展項目的洽談、簽約、履約及有關接待工作;負責組織承辦自治區確定的有關重要會展活動,承辦其他有關區外經貿洽談會、名優特新產品推介會、展覽會;參與并協同有關部門舉辦省、地之間和境外的招商、經貿活動;負責外省駐疆辦事機構的聯絡及駐地區機構的管理,聯系自治區駐外辦事機構招商引資協作業務,歸口聯絡外省在疆企業聯合會(商會)等社會團體;負責各省駐疆辦事機構和企業聯合會(商會)招商引資及重大項目引進落實工作;負責與各省、市、區,各企業駐疆辦事機構、企業聯合會、商會的聯系及招商引資協作業務;建立、保持和發展與國內投資促進機構的廣泛聯系與合作。負責各省(區、市)駐塔城地區辦事機構和企業聯合會(商會)招商引資及重大項目引進落實,負責外省(區、市)企業聯合會(商會)駐塔城地區的審批、管理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8、駐上海招商聯絡中心工作職責
駐外招商聯絡中心作為地區在外設立的“窗口單位”,要充分發揮信息渠道廣、熟悉駐地情況的優勢,將對外開放和招商引資工作作為第一要務來抓,以引資成果作為工作成效的第一標準;駐上海招商聯絡中心承擔長三角及珠三角地區的招商引資及聯系職責;負責宣傳介紹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投資環境、優惠政策以及工業園區建設情況,引進駐地客商到我區投資興業,開展地區、部門、企業之間多層次、多形式的聯系與協作,做好牽線搭橋和協調服務工作;協助做好全地區在駐地及周邊地區舉辦各類經貿洽談和招商引資活動;幫助地區企業擴大出口和開展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引進技術、引進資金、引進人才、引進管理經驗,為地區經濟發展提供服務;負責收集、傳遞和反饋當地及周邊地區政策、政情、社情及科技與經濟信息,為地委、行署招商引資工作決策提供參考依據;根據所在地區的區域經濟特點,加強與優勢企事業單位的聯系和合作,組織、介紹當地企業家和投資人到我區參觀、考察、交流和參加各類招商活動;為地區及縣(市)在當地開展招商活動提供咨詢服務和工作方便;負責地委、行署和有關部門交辦、代辦的其他事宜。
四、聯系方式
辦公室:0901-622***
傳真:0901-623***
項目科:0901-623***
招商科:0901-622***
區外投資企業服務科:0901-623***
協作科:0901-622***
援疆項目管理科:0901-623***
會展科:0901-623***
駐上海招商聯絡中心:0901-622***
烏魯木齊市招商局簡介及聯系方式
一、機構名稱:烏魯木齊市招商服務局(烏魯木齊市人民政 府經濟技術協作辦公室)
二、地址:烏市光明路100號金碧華府A座 6.7樓
三、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招商引資、經濟技術協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措施,組織編制招商引資、經濟技術協作發展規劃及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并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協調和組織實施。
(二)組織、協調、推進重大招商引資和經濟技術協作交流活動;組織、指導、協調和參與與招商引資有關的會展工作;聯系、指導各區(縣)、開發區、工業園區有關招商引資和經濟技術協作工作。
(三)負責招商引資、經濟技術協作運行情況的監測、調研、考核評價和綜合分析,研究提出解決招商引資、經濟技術協作重大問題的建議。
(四)負責招商引資和經濟技術協作信息的收集、統計、分析、發布等工作;定期公布招商引資投資導向目錄,引導企業資金投向。
(五)負責外地駐烏辦事機構的管理工作,聯系、指導外地駐烏辦事機構和我市駐外地辦事機構的招商引資、經濟技術協作業務。
(六)負責招商引資、經濟技術協作項目實施情況的跟蹤、督促、落實、協調和服務。
(七)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領導班子成員:
魏志輝 黨組書記、副局長
電話:0991-888***
賽福鼎•艾則孜 黨組副書記、局長
電話:0991-887***
張吉林 黨組副書記、紀檢組長
電話:0991-880***
嚴黎新 黨組成員、副局長
電話:0991-880***
五、內設處室(6個):
辦公室、政治處、政策法規處、招商引資處、項目服務促進處、經濟技術協作處。
下設一個事業單位:
烏魯木齊市招商服務中心
六、處室聯系方式:
張同林 辦公室主任
電話:0991-880***
王春艷政治處(紀檢監察)主任
電話:0991-880***
郝艷鳳政策法規處處長
電話:0991-880***
唐華 招商引資處處長
電話:0991-880***
安唯一 項目服務促進處
電話:0991-880***
張翔 經濟技術協作處處長
電話:0991-880***
阿不力米提•阿庫甫 招商服務中心主任
電話:0991-880***
昌吉州招商局簡介及聯系方式
一、單位概況
昌吉州招商局成立于2001年12月,在原經濟技術協作辦公室和外經貿局的基礎上成立,對外稱“昌吉州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招商局)”,同時掛“昌吉州經濟協作辦公室”牌子;2011年10月,根據昌吉州黨委 昌吉州人民政府《關于自治州人民政府機構設置的通知》(昌州黨發[2011]47號)要求,成立昌吉州商務局(昌吉州招商局)。是自治州人民政府負責內外貿易和國內外經濟技術合作的工作部門。
昌吉州商務局(招商局)對口上級自治區商務廳和招商發展局兩級部門,因而對外使用商務局和招商局兩塊牌子。主要工作職能除原外經貿局和招商局職能外,劃入了原自治州經濟貿易委員會的內貿管理職責。
昌吉州商務局(招商局)行政編制25人,內設辦公室、市場運行監測調節秩序科、商貿市場體系建設科、貿易科、外資外經科、招商發展科、經濟技術協作科七個科室。
二、領導組成及其分工
樊國斌,黨組書記、副局長。主持局黨組全盤工作,全面負責黨建、組織、人事等工作。
遲文輝,黨組副書記、局長。主持局行政全盤工作。全面負責商務發展工作。
賀建平,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書記抓好黨建、精神文明、新聞宣傳、民族團結、工青婦、信訪、保密、城鄉解困(對口幫扶)、計劃生育、老干部管理、愛國衛生以及機關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等績效考核工作。協助局長做好機關效能建設、綜合治理、平安單位建設、普法依法治理、應急管理、進街住社工作、機關日常行政管理、財務監管工作、做好糾風、信息公開、創先爭優等日常管理工作,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張宏斌,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書記做好分管科室黨建、干部思想政治、黨員教育和民族團結教育、干部培養工作,協助局長做好依法行政、利用外資和對外招商引資工作、做好政務大廳“窗口”建設工作,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分管貿易科、外資外經科。
趙夕國,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分管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陳文生,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書記做好商務局黨建、干部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做好昌吉州商務系統干部和企業業務骨干在福建省的對口培訓工作;協助局長負責做好與福建、山西對口支援單位聯絡溝通,爭取項目、資金、培訓方面的支持工作;負責做好與福建產業對接、開發區建設工作;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張莉,副調研員。協助書記做好分管科室的黨建、干部教育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協助局長做好自治州招商引資和經濟協作工作,做好商務系統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工作,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分管招商發展科、經濟技術協作科。
三、內設機構名稱、職責、負責人和聯***
(一)辦公室
主要職能:機關綜合協調、文秘、人事、勞資、財務、檔案、內務等行政管理工作;負責機關精神文明建設、糾風、計劃生育、工青婦及督查等工作;負責對外接待、后勤、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辦公室主任:韓光聯系
電話:0994-226***
電話:0994-2226***
(二)市場運行監測調節秩序科(自治州畜禽屠宰管理辦公室、自治州酒類專賣管理局)
主要職能:1、監測分析自治州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負責市場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并提出市場運行及調控政策建議;承擔建立健全自治州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相關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國內貿易統計及綜合分析工作;組織指導“三綠工程”,負責“菜籃子”產品流通行業管理的相關工作。2、協調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工作;執行國家有關健全、規范市場體系的法規、規章和標準;參與組織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商業欺詐等工作;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自治州商務領域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臺;指導商務領域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承擔自治州畜禽屠宰行業、酒類專賣管理工作,貫徹執行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技術標準,制定實施畜禽屠宰行業發展規劃,推動加強屠宰、酒類專賣執法隊伍及執法監管隊伍建設。負責畜禽定點屠宰加工、酒類專賣等食品流通、消費行業的管理與執法。3、負責建設12312商務舉報投訴服務網絡;負責接收社會公眾對生豬屠宰、酒類流通、特許經營、零售商促銷、零供交易、報廢汽車回收、家電下鄉、技術進出口、對外勞務合作、對外承包工程等內外貿、外經領域和反傾銷、反補貼、反壟斷(經營者違法實施集中等行為)等方面擾亂市場秩序行為的舉報投訴;負責采集、上報危害商務行政管理秩序的突發事件、國內外貿易中的異常情況以及市場經濟秩序方面的重要信息。負責統計、上報舉報投訴信息和商務執法數據。
市場運行監測調節秩序科科長:高曉云
電話:0994-226***
(三)商貿市場體系建設科
主要職能:負責國家、自治區、自治州商務政策的貫徹執行;牽頭組織規范零售企業促銷行為;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體系建設;指導轄區商貿流通企業開展爭創品牌活動,培育商貿流通重點企業,指導轄區商貿流通企業做大做強;推動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按有關規定對拍賣、典當、租賃、汽車流通和舊貨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承擔全州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的行業管理工作;指導現代流通、新興業態的發展;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指導再生資源回收工作;指導社區商業發展,流通領域節能降耗工作。
商貿市場體系建設科科長:周勝勇
電話:0994-226***
(四)貿易科
主要職能:1、負責執行國家對外貿易管理政策和措施;研究擬訂自治州對外貿易發展戰略和規劃并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自治州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農產品的進出口計劃;組織自治州企業參與進出口商品配額招標;負責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指導自治州出口商品基地、進出口商品質量管理體系和出口品牌建設的相關工作;負責自治州對外貿易綜合統計及分析工作;負責自治州對外貿易經營者、邊境小額貿易經營者、企業開展加工貿易的備案登記工作;負責自治州邊境貿易有關經營資質的審核上報工作。
2、貫徹實施機電產品及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加工貿易、國家進出口管制、技術貿易以及鼓勵成套設備出口的政策。
3、負責自治州服務貿易促進工作,做好自治州服務貿易統計及綜合分析工作。負責制定自治州境外商務會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指導自治州企業參加境外各種交易會、展銷會、展覽會、洽談會及其他貿易促進活動。
4、負責開展世貿組織相關知識的宣傳;組織協調自治州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實施、產業損害預警、產業損害調查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有關的工作;指導自治州企業積極參與國外針對自治州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等相關工作。
貿易科科長:馬歡慶
電話:0994-226***
(五)外資外經科
主要職能:1、執行國家和自治區關于吸收外商投資、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的法規、政策;參與制定自治州外商投資的政策、管理規章、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核準權限內自治州外商投資企業合同、章程及變更事項,負責國家規定的限額以上、限制投資和涉及配額、許可證管理的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其變更事項的審核上報工作;負責管理、監督自治州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合同情況并協調解決有關問題。
2、和參與自治州對外經濟技術合作事務的談判并負責實施;指導自治州境外工程承包及勞務合作;審核上報境外投資項目和駐外機構,協助自治區商務廳開展外派勞務和境外企業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相關工作;申報多邊、雙邊國際及民間無償援助項目。牽頭組織實施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和境外直接投資聯合年檢工作。負責全州外商直接投資統計、對外直接投資、境外承包工程統計及綜合分析工作。
3、自治州商務領域對外活動的組織協調;負責新疆區域協調資金、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等外經貿政策資金項目的申報和管理工作。
外資經經科科長:岳青
電話:0994-226***
(六)招商發展科
主要職能: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招商引資政策、法規和條例;研究、擬訂、落實自治州招商引資規章制度;制定自治州招商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編制自治州產業集群招商規劃;打造包裝、征集篩選、推介發布招商引資項目;建設、更新、完善招商引資項目庫;參與重大招商項目的評審論證工作;負責招商項目的對接洽談、跟蹤服務、推進落實,動態掌握招商項目投資情況,協調辦理重大項目落地手續;負責招商引資立項督查、目標考核以及統計、通報、信息咨詢工作。
招商發展科科長:王煥盛
電話:0994-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