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規定“闖紅燈記6分”引熱議
記者從交管了解到電子眼拍攝關鍵記錄明顯位置移動 闖了紅燈即刻停不處罰
明年1月1日起,闖紅燈違法將被一次性記6分。公安部的新規一出,立即引起廣大司機的熱議。很多人認為,闖紅燈不像亂停車和遮擋號牌,后兩種違法完全是出于主觀故意,而闖紅燈,許多人是不小心“誤闖燈”。
記者了解到,如果車輛在紅燈時只是剛剛越過停止線,但立即停住,交管部門不會對其進行處罰,而如果過線后有明顯位置移動即會被處罰。
不少司機都有這樣的疑惑,有時剎車晚了,亮紅燈時,車頭已沖出了停止線,甚至是整個車輛都沖出了停止線,雖然趕緊把車停住了,但司機還是惴惴不安——這算不算闖紅燈?
記者從交管部門了解到,電子眼拍攝闖紅燈,認定違法一般要拍3張照片,其中1張是車輛在紅燈時還沒越過停止線的照片,隨后2張是車輛在紅燈時繼續前行,越過停止線和徹底駛進路口的照片。
3張照片會明顯記錄車輛在紅燈過程中的位置移動。關鍵點在于記錄明顯位置移動。如果車輛在紅燈時只是剛剛越過停止線,但立即停住,交管部門不會對其進行處罰。
同時,一些車主在車上安裝了雷達探測器,俗稱“電子狗”,專門監控路段上的電子眼。
交管部門提示,裝“電子狗”有時反而增加行車隱患,因為路口經常發生各種突發事件,這主要是因為路口電子眼拍攝闖紅燈違法可以通過多種技術手段實現,如雷達觸發拍照、感應線圈觸發拍照,以及通過圖像識別觸發拍照。如果采用后兩種技術,沒有雷達波發出,“電子狗”就失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