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濟南2月22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近日,濟南交警開始嚴查“闖綠燈”行為。山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對“闖綠燈”行為做了具體規定:機動車遇有前方交叉路****通阻塞時,應當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進入路口。但記者在采訪中發現,知道這項規定的駕駛員并不多。
駕駛員1:交規里面沒有,不大很明白,反正是罰錢,具體多少錢不知道。
駕駛員2:如果有交警服從交警指揮,沒有交警服從信號。就是沒有警察,咱按照信號燈正常行駛,如果有警察讓你停你不停,這就應該受到處罰了。
但也有駕駛員了解并支持這項規定。
駕駛員3:我覺得這樣挺好。如果你不這樣的話,很容易堵車。
濟南市公安局歷下交警大隊法制科科長王鋒告訴記者,遇到交通擁堵時,即使是綠燈亮起,車輛駛入路口也屬于交通違法行為。但因為這樣的交通違法行為只發生在特定的時間段和特定的地點,而且發生的數量不多,很少引起人們的關注。
王鋒:以前因為廣大駕駛員對這種交通違法行為不了解,我們是以教育為主。
隨著車輛的不斷增多,濟南市不少重點路****通擁堵現象時有發生。從今年春節后開始,濟南市公安交警部門開始加大對“闖綠燈”這種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根據相關地方法規,違規“闖綠燈”的駕駛員將面臨100元罰款和記2分的處罰,目的就是確保重點時段的路口暢通。
王鋒:因為有些駕駛員在前方擁堵時,依然進入路口,不利于交通暢通,所以我們加大了處罰力度。
山東康橋律師事務所高大欣律師認為,公安交警部門加大對違規“闖綠燈”處罰,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山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都有明確規定。
高大欣:交警部門處罰這種“闖綠燈”是有明確的法律依據的,機動車駕駛員應當嚴格遵守這一規定,以免被處罰。規定的好處是,使道路能夠及時得到疏通,有利于暢通。否則,堵塞會越來越嚴重,嚴重影響大家的通行。
(中國廣播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