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優勢 菲最大的商業優勢是擁有廉價而受過教育的講英語勞動力。菲人的工資水平只是北美或歐洲國家工資水平的很少一部分,因而吸引了大量西方公司把業務轉移到菲律賓。特別是,來自北美和西歐的外包業務為菲吸引大量外資帶來機遇,并促使當地呼叫業蓬勃發展。
競爭劣勢 菲存在的最普遍問題是政治動亂、腐敗泛濫、基礎設施陳舊和法律體系進展緩慢。政治不穩定和在全國的許多地方持續的造反、叛亂,使政治和安全成為人們不在菲經商的例證。經濟發展急需的各項改革仍在國會爭論不休,旨在吸引私有資金的BOT計劃只取得有限的成功。陳舊的基礎設施,特別是電力系統,成為潛在的外國投資者關注的主要問題。
法律體系 菲司法體系是以西班牙和英美法系為基礎。菲在透明度方面的記錄相對較差,2003年菲國際腐敗透明度感知指數為2.5,在133個國家中列92位,遠低于亞洲平均值3.7,西歐平均值為7.9。在官僚作風方面,菲律賓比該地區國家要好,更勝于發達國家。據世行數據顯示,在菲執行一項合同需經過28個獨立的程序,平均耗時174天。東亞和太平洋地區平均為24個和193天,在高收入的經合組織國家分別為18個和213天;在菲開辦商業要經過11個程序,耗時50天。東亞和太平洋地區平均為9個和61天,在高收入的經合組織國家分別為6個和25天。另一方面,關閉商業約需5.7年,在經合組織國家平均為1.8年。
勞動力 據世行數據,菲人平均接受教育時間為11.5年,菲初等教育完成率為90%,其中男性87%,女性94%;2002年菲律賓成年人識字率93%,青少年識字率為:男性94%、女性96%。菲律賓對勞動力實施比較嚴格的管理,據世行統計分析,菲就業法規比東亞、太平洋地區和高收入的經合組織國家都要嚴。雇用工人的法規比解雇工人的法規要嚴,從而造就一支比周邊國家更規范的勞動力隊伍。在菲律賓3542萬勞動力中,從事服務業的占43%、農業32%、工業14.3%。菲每年新增100多萬勞動力,政府面臨巨大的就業壓力,目前菲失業率達到兩位數,許多菲人加入到800萬海外勞工隊伍中。
外國直接投資 由于政治不穩定、恐怖主義和惡化的財政狀況,以及叛亂、政府管理水平低、腐敗和過度的國家管制等因素,加深了菲投資環境的負面影響,近年來菲外國直接投資水平以高于全球平均水平的速度下滑。司法系統中經常性的投資爭論和無法預期的投資規章變動也延遲了外資進入菲律賓。所有這些導致投資者取消對菲主要投資,轉而投向亞太地區的中國、泰國和越南。2002年菲律賓吸收外資11億美元,僅比前一年增長1億美元。
1991年《外國投資法》促進了菲投資體制自由化,外商可在大多數經濟領域擁有100%的資產,并在50個經濟特區享有免稅優惠,但對外國投資者設立了許多限制。普通投資投資領域設立了分級體系:從事就業招工和公共建筑業外資可占25%;廣告業外資可占30%;自然資源開發、教育、公共設施、商業性深海捕撈、政府采購合同、水稻和玉米加工等外資可占40%;零售業已繳資本金超過250萬美元的外資可占100%,金融和投資活動外資限制在60%。許多專業領域,如零售業、大眾媒體、小型礦業、私營保安等留給菲人。在涉及國家安全、國防、公共衛生、安全和道德領域,包括爆炸、 武器、軍用硬件和賭博業,限制外資在40%。通過限制投資額低于20萬美元的外資在非出口型公司中所占比例不超過40%來保護本國投資者。根據1987年憲法外國人禁止擁有土地。此外,政府向在投資署取得優惠待遇外資企業征收不超過40%的稅。菲與歐洲和亞洲國家簽有13個雙邊投資條約,菲是世貿組織和多邊投資擔保機構成員,對與外資有關的投資收益匯出不受限制。
貿易規則 菲律賓是亞太經合組織和東盟成員國,菲承諾推進區域自由貿易和到2020年消除壁壘。菲對進口與本國無競爭的制造產品采取較低關稅,進口對本國造成競爭的產品關稅最高可達到30%。在菲政府關稅改革計劃中,除敏感農產品以外的原材料的國家關稅將降低到3%、制成品關稅10%、所有其它產品關稅統一5%。但因國內貿易保護的壓力,菲關稅改革仍任重道遠。菲對進口(除武器等明顯限制的產品以外)的大部分產品沒有限制。進口產品要交納10%增值稅,一些農業飼料和不同的燃料制品免增值稅。許多商品在進口前需要得到有關政府機構的進口許可,出口商需要遞交來自貿工部出口促進署或其他政府機構的有效的出口清單。貿工部列出31種商品在裝運前需要結關。免稅區可向公司提供稅收優惠。
菲律賓主要出口產品是電子設備、機械和運輸設備、服裝、椰子產品和化工產品。主要進口產品為電子產品、機械和運輸設備、石油和其他工業產品。美國仍舊是菲首要貿易伙伴,其它貿易伙伴為日本、韓國、新加坡、臺灣和馬來西亞。歐洲逐漸成為菲重要進出口增長地,歐洲與菲貿易額由1999年的27億歐元增長到2002年的105億歐元,在1995年到2000年間菲對歐洲出口年均增長30%。在菲出口總量中,免稅區出口的數量占有顯著的比例。據經濟區署報告,2003年菲出口跳躍式的增長19.9%,達到273億美元,占同期出口總額3/4。
稅收政策 菲政府通過推進稅收管理而不是增加公司稅率來加強財政收入。菲公司稅率平均為32%。除稅收協定外,外國公司在菲分支機構支付15%的利潤匯出稅。本地外資公司在開業后第四年根據總收入支付2%最低公司收入稅(如果最低公司收入稅高于正常公司收入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