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從合同的締結到終止、工作時間、工作報酬、社會保障、勞動保護、勞動爭議的調解等都作了明確的規定。
97年10月3日老撾總理府頒布了最低工資的法令,規定非技術性普通工人每月的最低工資為36400基普,或每人每天1400基普。但由于97、98年基普貶值幅度較大,上述最低工資規定實際上無法實行,現普通工人月工資在20-30美元左右。
蘇公網安備 3209020200096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