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征收個人所得稅,不征收個人贏利稅,也不征收個人從資本、資產銷售中獲得的利潤稅。在文萊非居民也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公司稅:
在文萊注冊的外國或當地的股份有限公司或注冊的分公司,都須交納30%的公司所得稅。
自然資源稅:
石油資源開采稅是由所得法特殊條款規定。此法仿效中東大多數石油生產國的模式。
印花稅:
所有的法律文件征收印花稅。對某種文件征收從價稅,但隨文件的性質而有別。印花稅率在印花稅法中規定。
預扣稅:
國內公司和向非常住公司借貸,國內公司必須預扣20%的利息稅。
國外收入:
文萊注冊的公司在文萊收到的國外收入要征稅。
土地和財產稅:地方當局征收財產稅(根據財產多少),租賃土地根據租金多少征稅。
文萊不征收銷售稅、不征收工資稅。出口不征稅。
稅的管理:
1、 稅的支付:經估定的稅一般在收到估定通知后三個月內交納。
2、 申報:納稅年度是日歷年度。有限公司需提供收入申報書。征稅人頒發有限公司征稅估定書。征稅估定以上年納稅額為基礎。